很多人一说起扫黑,脑子里第一反应还是影视剧里面,带着大批手下、打打杀杀的黑老大。不少普通人固有印象就是,扫黑就是抓这种明火执仗的大型团伙。
现实情况早就发生变化。经过这么多年持续整治,那种光天化日打架斗殴、明火作案的传统黑恶势力已经大幅减少。从各地公开通报来看,明火暴力型黑恶占比持续降低。现在很多黑恶相关行为,外表包装得十分隐蔽,不一定动手伤人,却实实在在侵害普通群众、个体商户、乡村村民的切身利益。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早就不局限于打击大型黑社会组织。现实当中很多老百姓分不清,哪些情况属于扫黑的受理范围,哪些只是普通民事矛盾。今天就结合官方公开工作部署,把当前扫黑的整治重点讲透彻。普通人看懂之后,遇到事情,也能分清状况,不会走错维权路子。
传统黑恶团伙依旧是基础打击对象
传统涉黑、恶势力团伙,依旧是不会放松的查处重点。
也就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一类,人员相对固定,有组织者,成员分工明确,依靠暴力、胁迫手段攫取利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都是这类团伙常见的违法表现。
但这不代表这类问题彻底消失,部分地方还残存少量势力,只要排查发现线索,就会依法查处。
这里有一个非常普遍的认知误区。不少人觉得,必须几十号人的大团伙,才算得上黑恶势力。按照法律规定,恶势力并不要求庞大人数规模。三个人以上纠集在一起,反复实施违法活动,欺压群众,扰乱当地秩序,就已经达到恶势力的认定条件。
也就是说,扫黑打击目标,不只是大家印象里的“黑老大”。小规模抱团作恶的团伙,同样在打击范围之内。
披上合法外衣,新型软暴力黑恶成整治重点
这一块,是现阶段扫黑工作最值得普通人留意的部分。
现在不少涉恶团伙,不再直接动手打架伤人。他们注册正规公司,拿到营业执照,表面做合法生意,背地里干欺压他人的勾当。全程看不到肢体冲突,全部包装成商业往来,隐蔽性很强,普通老百姓很难分辨出来。
现实当中有几类高频出现的情形。
借贷催收领域,部分机构不直接打人,靠持续电话轰炸、上门纠缠、滋扰家人和工作单位,用心理施压逼迫对方还钱;工程、建材、砂石行业,少数势力把持本地市场,排挤外来从业者,强迫项目只能和他们合作,搞行业垄断;网络空间里面,有组织恶意差评、造谣抹黑,靠网络施压向商户索要钱财,这属于网络软暴力涉恶范畴。
基层乡村同样存在变种。不靠打架闹事,依靠宗族人脉关系,暗中把持土地流转、集体项目。村民提出反对意见,就处处设置阻碍、造谣抹黑,这就是隐形的村霸、乡霸类问题。
很多老百姓吃亏受害之后,只会觉得碰到黑心商家,当成普通经济纠纷去处理,根本想不到这属于扫黑排查范围。
区分界限其实不难把握。双方正常做生意谈判,谈不拢走法院起诉,属于民事纠纷。一旦多人抱团,反复滋扰纠缠,胁迫别人违背自身意愿做事,就触碰了涉恶的红线。《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软暴力也算涉黑涉恶的作案手段,不需要出现殴打伤害,一样可以依法处理 。
打伞破网,铲除黑恶生存的土壤
黑恶势力能够在局部扎根生存,往往离不开关系网和保护伞。
只打掉表面作恶的团伙,不去深挖背后包庇纵容的人员,很容易出现打掉一批,又滋生一批的现象。所以扫黑一直坚持一案双查,办理涉黑案件的同时,同步倒查背后腐败、失职渎职问题。
保护伞不单单是大家想象里面收巨额好处、主动勾结黑恶势力。一共分为多种情形,有的公职人员收受利益,给团伙通风报信,帮助规避查处;有的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压下来搁置不处理;还有的属于不作为,明明已经发现违法苗头,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违法行为持续发展。
翻看各地官方通报,不少涉黑案件,都会同步通报关联公职人员处理结果。打击犯罪团伙和查处保护伞,两项工作同步向前推进。
但是这里也要理清客观边界。不是只要案件处理结果不符合个人预期,就等同于存在保护伞。认定保护伞,必须要有实实在在客观证据,要有包庇、纵容的具体事实。单纯主观怀疑、个人猜测,不能够作为认定依据。很多群众维权受挫,第一反应直接归因为保护伞,这一点大家需要理性看待区分。
紧盯小微恶,整治群众身边的现实侵害
不少人以为扫黑都是办大案,专门抓大人物。实际上深化扫黑除恶,很大一部分重心放在老百姓身边的小事上。
大案要案肯定要攻坚,发生在日常生活当中,直接影响普通人过日子的小微恶问题,同样是重点排查对象。
农村地区,在低保补贴发放、土地分配、集体资产处置上面动手脚,侵占村民切身利益;小区内部,少数人把持业委会,侵占小区公共收益,刁难维权业主;还有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有组织套路,想方设法侵占老人财产。
单看每一起个案,涉案金额不一定很高,也达不到大型黑社会的标准。但是受害群众数量多,普通人感受最为直接。所以现在扫黑坚持打早打小,这类苗头性问题,纳入常态化排查整治范围。
很多人容易忽略这一点:扫黑不只是对付穷凶极恶的团伙,这些藏在生活缝隙当中侵害普通人利益的行为,同样属于整治范围。
普通人遇到疑似涉恶问题,实实在在操作建议
看懂扫黑整治方向,不只是增长知识,更关键是碰到问题,知道怎么处理,少走弯路。这里整理几条普通人可以直接落地的建议。
第一,分清民事纠纷和涉恶违法。邻里争吵、合同违约、生意合作谈崩,这些都属于普通民事纠纷,优先走调解、诉讼途径,不属于扫黑受理范围。只有出现有组织的胁迫、滋扰、行业垄断欺压,才属于涉恶线索。不要什么矛盾都当成扫黑线索提交,线索定性错误,反而耽误自己维权进度。
第二,提交线索尽量准备完整材料。如果确实遭遇疑似涉恶情况,只口头笼统描述效果有限。尽量梳理完整时间线,保存聊天记录、录音、票据等原始证据,写清楚时间、人物、事件经过,通过官方渠道提交。材料详实完整,才方便工作人员开展核查。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是官方专门接收线索的渠道 。
第三,理性看待线索核查结果。提交线索不等于就一定会立案查处,相关部门会按照法定流程核对全部证据。核查之后达不到涉恶认定标准,会给出反馈意见,剩下的问题依旧走民事、行政途径维权。扫黑有严格法定认定标准,不是只要个人觉得受委屈,就能够认定涉恶。
第四,不要轻信网络上声称可以帮忙摆平案件的个人。网上有不少账号宣称可以代为举报、代为维权,借机收取费用,其中不少属于骗子。所有线索直接走官方公开渠道,不要委托陌生网友代办,避免自己遭受二次损失。
第五,人身安全优先。如果现实当中正受到滋扰威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优先保护自身安全,不要和对方发生正面冲突。
客观看待扫黑工作,认清现实边界
扫黑除恶是常态化长期工作,不是一阵风式短期运动。社会治理本身十分复杂,不可能依靠一项专项工作,一次性化解全部社会矛盾。
一方面整治范围持续拓展,从传统暴力团伙,延伸到公司化伪装的软暴力、保护伞、基层小微恶;另一方面,所有涉恶认定全部依靠客观证据,严格按照法律标准执行,不能仅凭个人主观感受做判断。
现实当中,不少群众利益受损,根源是合同、经济类民事矛盾,并不是黑恶问题。把纠纷类别分清,才能够选对正确维权路径。明明属于民事案件,硬往涉恶方向靠拢,并不能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
话题讨论:
在你看来,哪一类伪装型涉恶行为,最容易被普通人误当成普通商业纠纷?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理性交流。
免责提醒:本文仅为政策普法科普,内容来源于公开官方信息解读,不针对任何具体个案,不构成法律维权指导。个人遇到实际问题,请整理证据,通过公安、12337举报平台等官方渠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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