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夏,北京、山东、辽宁等北方省市的公园里,突然冒出一批“巨型蒲公英”——毛球比拳头还大,颜值相当能打,不少人专程跑去拍照打卡,玩得不亦乐乎。

但公园管理部门的提醒也随之而来:这种“巨型蒲公英”最好只看不动——别吹、别摘,更别随意带回家。根据《北京市公园条例》,采挖植物属于公园内禁止行为,违规可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你对着它“呼”地吹上一口,可能直接吹掉1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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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心里犯嘀咕:它们不就是“升级版”的蒲公英吗?吹散种子不是在帮它们繁殖吗?为什么不让吹?这事儿还真得掰扯清楚。

它根本不是蒲公英,只是长得像

细看之下,除了那团酷似蒲公英的毛球状果序,所谓的“巨型蒲公英”和真正的蒲公英(蒲公英属Taraxacum)气质完全不一样。

经相关学者鉴定,它的真实身份是长喙婆罗门参(Tragopogon dubius),和蒲公英同属菊科(Asteraceae)莴苣族(Lactucinae),算是不远不近的亲戚。而具有冠毛的瘦果聚集成的毛球状果序,在菊科植物里其实司空见惯,并不稀奇。

外形上的差别更明显:蒲公英是多年生草本,叶子簇生成莲座状,边缘羽状浅裂至深裂,开花时花茎直接从叶丛中抽出,像蒜薹一样无叶。而婆罗门参是二年生草本,第一年也是莲座状,但叶子是长条形的;到了第二年春天,它会抽出高高的、带叶子的茎,在茎上开花结果。

说白了,一个是“贴地长”,一个是“蹿高个”,站在一起对比,气质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名字听着印度,老家其实在地中海

“婆罗门参”这个名字确实有浓重的印度色彩,但婆罗门参属植物的大本营主要在地中海沿岸、中亚至高加索地区。我国虽然有十几种,但主要分布在新疆。而华北和东北地区,原本并没有婆罗门参属的自然分布。

所以对于北京、辽宁、山东这些地方来说,长喙婆罗门参是如假包换的外来物种

文献显示,它作为外来物种在我国被记录的时间早至20世纪30年代,目前在北京、山东、河南、河北和辽宁等省市均有发现,在一些文献中被明确收录为入侵物种。从中国植物图像库网站的拍摄记录来看,该物种在上述地区的记录相当丰富,时间最早可至2015年以前,近几年记录尤多。

可见,长喙婆罗门参早已在我国北方多地“站稳脚跟”了。考虑到外来物种被引进后定殖、扩散需要一定时间,最近它们在一些地方大量涌现,确实值得警惕。

它凭什么能“入侵”?靠的是这两招

目前来看,长喙婆罗门参在一些地方成片生长,显然会挤占本土植物的生存空间。而其类似蒲公英的瘦果,让它很容易通过风四处传播扩散,这些风险不容小觑。

更值得警惕的是,婆罗门参属植物容易发生杂交和多倍化现象。约1900年引入美国的三种婆罗门参属就发生了杂交和多倍化,形成了异源四倍体新种并扩散。因此有必要警惕长喙婆罗门参有可能发生一定变异,导致入侵性增强。

简单说就是:它不光能靠风“跑得快”,还有可能“变异升级”,入侵能力更强。这大概就是公园管理人员急着喊“别吹”的真正原因——你吹的不是蒲公英,是帮入侵物种“撒种子”。

能?好?怎?——能吃,但不建议你吃

看到这里,或许有读者想问:能吃吗?有没有什么利用价值?

虽然把入侵物种“吃没”是一句玩笑话,况且在城市绿地采食“野菜”显然不提倡,但婆罗门参家族真的能上餐桌——毕竟菊科莴苣族盛产蔬菜和野菜,莴苣(生菜和莴笋)、菊苣和蒲公英都是这个家族的。

在欧洲,婆罗门参是一种历史悠久但如今相对小众的蔬菜,其粗长的肉质直根是主要食用部位,蒸煮、煎炸、烘烤和炖汤皆宜,也可生食,据说口味类似芦笋。

栽培食用的主要种类是蒜叶婆罗门参(Tragopogon porrifolius),原产地中海沿岸。作为蔬菜栽培时,往往在春季播种,秋冬季即可采挖根部。此外,它的嫩芽嫩叶、花苞和花朵均可食用,也算“全身都是宝”了。

至于长喙婆门参,美国的一些野菜爱好者确实会采集当地常见的野生植株来吃——这也侧面说明它有入侵的“前科”。食用部位和烹饪方法跟蒜叶婆罗门参差不多,无非是野采的个体“品控”不稳定而已。

但即便如此,笔者仍不建议自行采挖,或者采集种子播种食用——毕竟它不算是常规蔬菜,没必要拿自己的肠胃做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