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四十九回, 有一场看似“不够体面”的场景: 一群贵族少女, 在大雪中的芦雪广架起炉子, 烤鹿肉,大口吃肉。 林黛玉嫌它粗俗, 史湘云却笑说: “是真名士自风流。” 曹雪芹为什么要把诗社、红梅、白雪, 和油烟、炭火、腥膻放在一起? 因为真正的雅, 从来不是远离生活。 一个人若只有外在的精致, 未必是真风流。 而敢于拥抱烟火之后, 依然写出“锦心绣口”, 才是《红楼梦》理解的高级生命力。
从《牛来》火爆反观“割腥啖膻”:雅俗原无相?
作者 | 艾窝窝
电影《牛来》火了。火到朋友圈里逢人便问“看了吗”,火到短视频平台随手一刷,尽是切片与解读。当长期被算法和滤镜规训的观众,突然为“未经修饰的真实”买单,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浮出水面:这种对生猛、粗粝与不驯的渴望,究竟从何而来?答案或许早就藏在曹雪芹《红楼梦》第四十九回里。
这一回回目对仗极妙:上句“琉璃世界白雪红梅”,下句“脂粉香娃割腥啖膻”。一边是琉璃白雪、红梅映雪,一边是脂粉油光、烤肉腥膻;一边是诗社联句的高雅文事,一边是围炉啖肉的粗粝狂欢。雅与俗、冷与热、精致与原始,被曹雪芹硬生生并置于同一场大雪里,形成极具张力的“文化对冲”。本文拟从文本细读、风俗考证与美学分析三个维度,重新审视这场“割腥啖膻”的深层意蕴,并由此讨论它对当代文化生产的启示。
芦雪广“烧烤”:一场有限度的“破格”
回到大观园那个雪天。
第四十九回,大雪初霁,芦雪广银装素裹,众人本欲起诗社。赏雪、联句、咏红梅,本是再高雅不过的文事。湘云和宝玉却偏不消停,偷偷弄来一块鹿肉,架起炉子,要现烤现吃。
李纨赶来,又气又笑:“你两个要吃生的,我送你们到老太太那里吃去。那怕生吃一只活鹿,撑病了不与我相干。”丫鬟婆子们忙前忙后,平儿也褪下镯子加入。一时间,芦雪广里油烟缭绕,炭火气与脂粉香混在一起,小姐丫鬟们围着炉子大嚼,全无平日的端庄模样。
黛玉看不过去,笑骂:“那里找这一群花子去!罢了,罢了,今日芦雪广遭劫,生生被云丫头作践了。我为芦雪广一大哭!”
湘云回得漂亮:“你知道什么!‘是真名士自风流’,你们都是假清高,最可厌的。我们这会子腥膻大吃大嚼,回来却是锦心绣口。”
这句话堪称整回文眼。它把“吃肉”这件俗事,忽然拔高到人格与审美的高度:真正的高雅不是装出来的;敢于在雪地里大嚼腥膻的人,才配写出锦心绣口的好诗。
但曹雪芹的深刻之处,在于他为这场“破格”设置了边界。李纨作为诗社社长,首先想到的是身体与秩序,怕他们吃坏肚子,也怕惊动长辈。宝钗则更进一步,顺着黛玉“遭劫”的话头,给这场烤肉设下一个“作诗赌约”。她笑对湘云说:“你回来若作的不好了,把那肉掏了出来,就把这雪压的芦苇子揌(塞)上些,以完此劫。”这话看似玩笑,却是以“雅”的标准为“俗”的行为兜底:吃肉可以,破格也可以,但待会儿诗必须做好;若做不好,便连吃肉都成了笑话。
可见,粗粝的形式与精致的精神在此并不矛盾——“粗”最终要指向“雅”,落在“锦心绣口”上。否则,便只是单纯的粗鄙,而非“名士风流”。
从叙事空间看,芦雪广本身就是一个充满象征意味的场所。“广”通“庵”,本为临水建筑,此刻被大雪覆盖,成为介于“室内礼仪”与“野外自然”之间的阈限空间。正是在这个半开放空间里,礼教约束力暂时松弛,身体的本真欲望得以合法化释放。雪地烤肉因此不仅是饮食事件,更是一场精心设计的“空间越界”。
鹿肉背后的八旗记忆
曹雪芹为何独写烤鹿肉,而非烤羊肉或牛肉?这背后有扎实的风俗依据。
邓云乡在《红楼风俗谭》中指出,清代最讲究食鹿肉,这与八旗满洲起源于东北地区密切相关。东北盛产麋鹿,清人入关后,猎鹿、食鹿的习惯随之进入北京。清代朝廷有每年腊月向三品以上官员赏赐鹿肉的惯例,康熙御批奏折中大量大臣谢赐鹿肉的记录可为佐证。每到冬季,“紫鹿黄羊叠满街”,鹿肉虽非难得之物,却也绝非寻常食材。
鹿肉在传统文化中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它是“八珍”之一,本为祭祀珍品,在贾府餐桌上可以被做成精致的鹿脯、酥软的炖鹿肉;另一方面,鹿在中国文化中又与神仙隐逸之士关系密切,白鹿、鹿车是仙人隐士的标志性意象,自带高雅气质。
然而,宝玉与湘云选择了最原始的方式——围炉自烤、边烤边吃。这不是贵族宴饮的规矩,而是部落狩猎的记忆。这种吃法跳脱了礼教束缚,将高贵的食材用最粗粝的方式处理,形成一种微妙的“降格”。但这种“降格”并非堕落,而是一种文化姿态:它打破了贵族饮食的精致规矩,回归了满族祖先狩猎时代的原始奔放。
有学者指出,宝玉、湘云等人在芦雪广烤鹿肉,“不仅不显腥膻,反而有美感,与环境高度和谐”。白雪红梅之间,一炉炭火、一块鹿肉,恰恰构成了“大巧若拙”的美学境界。曹雪芹以“腥膻”写“风流”,以“烟火”写“诗意”,正是中国美学中“反者道之动”的生动体现。
“腥膻”与“风流”的辩证法
从美学理论看,芦雪广的场景呈现出鲜明的“狂欢化”特质。巴赫金在论述拉伯雷时指出,狂欢节的精髓在于打破等级、颠覆规范,在肉体的亲昵接触中消解神圣与世俗的界限。芦雪广里,小姐与丫鬟同炉共食,诗社的雅集秩序被一块鹿肉暂时打破——这正是大观园这个“青春乌托邦”中一次温和的“狂欢”。
然而,雅与俗的分野,究竟在形式还是在精神?
湘云引“是真名士自风流”为自己辩护。此语出自《菜根谭》,原联为“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曹雪芹在第六十三回又借邢岫烟之口转述妙玉所喜,补上了前半句。两句合一,构成完整的魏晋风度:真正的名士,不以外在的规矩礼法束缚自己,而以本真的性情面对世界。
这种风度在阮籍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能醉卧酒垆旁,也能写出“夜中不能寐”的深沉咏叹;能对人以青白眼,也能在《咏怀》八十二首中寄寓深远的忧思。湘云的豪迈疏阔、不拘小节,正是阮籍式“反名教、重自然”的体现。她吃鹿肉、喝醉酒,不是为了放纵,而是为了摆脱礼教束缚,获得精神自由与诗意创造力。
果然,在接下来的“限韵即景联诗”中,湘云联得最多、最快、最好,众人笑称“都是鹿肉的功劳”。她后来写出“寒塘渡鹤影”这样的名句,更证明了她“锦心绣口”的底气。由此观之,“割腥啖膻”看似粗鄙,实则是一次精心设计的“雅事”:它的“俗”是表,“雅”是里;它的“粗”是手段,“精”是目的。这是一种“以俗为雅”的高级审美,而非“以俗充雅”的粗鄙伪装。
这种人格理想的深层结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大巧若拙”“返璞归真”的哲学传统。老子言“大智若愚”,庄子讲“既雕既琢,复归于朴”,苏轼论“绚烂之极,归于平淡”——湘云的“割腥啖膻”,正是这一传统在贵族少女身上的生动体现。她的粗粝不是无知的野蛮,而是有选择的“降格”;她的放纵不是欲望的泛滥,而是有底气的“本色”。
文化自信终要落在“锦心绣口”
“脂粉香娃割腥啖膻”在《红楼梦》整体叙事中,处于一个极为特殊的位置——第四十九回,恰是贾府由盛转衰的前夜。紧接着的第五十回“芦雪广争联即景诗”,是诗社最后的鼎盛;再往后,大雪渐融,春意渐衰,大观园里的青春叙事慢慢走向离散。
从这个意义上说,那顿鹿肉是大观园最热闹、最生猛、最自由的一刻。它是一场青春的“破格”,是众人在礼教重压下的一次集体出逃。此后,这样的时刻越来越少:湘云后来家族败落,终至“湘江水逝楚云飞”;宝玉出家,黛玉早逝;芦雪广的雪化了,鹿肉的味道散了,那些围炉大嚼的人,终究“各自须寻各自门”。
但正因为它短暂,所以珍贵。读者记得最牢的,往往不是某次诗社的工整联句,而是湘云在雪地里大嚼鹿肉、与黛玉斗嘴的那个瞬间。那是《红楼梦》里少有的“活人气”,有血有肉、有烟火气的生命本真。
这些年,我们的银幕和屏幕都太“琉璃世界”了。画面越来越精致,滤镜越来越厚,人物越来越体面,连普通人的生活都被拍得像样板间。观众早就不耐烦了。大家不想再看一群假清高的人在雪地里端着架子吟诗,他们想看的是有人架起炉子,烤一块鹿肉,吃得满嘴油光,然后说一句“是真名士自风流”。
《牛来》的火爆,某种程度上,就是把这场“烤鹿肉”端上了桌。观众买单的,不是完美无缺的故事,而是那种“腥膻大吃大嚼”的生命力,是角色敢说人话、敢做俗事、敢把真实欲望摆在明面上。这种观影体验,像极了湘云在芦雪广咬下第一口烤鹿肉的瞬间:烫嘴,但痛快。
但曹雪芹留给我们的启示不止于此。粗粝可以是一种姿态,但不该成为一种标准;真诚可以是一种力量,但不该成为一种借口。真正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永远是“锦心绣口”的成色。雅与俗原不必强行二分,因为高级的雅,往往正藏在敢于俗的底气里。敢在雪地里吃腥膻的人,才写得出锦心绣口的好东西。曹雪芹三百年前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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