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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3日11时许,张某(女,56岁)认为所购西瓜有质量问题,到南城街道张某某的摊位讨要说法。其间,辱骂、推搡张某某并将自己购买的西瓜和摊位上的一块西瓜摔碎。张某某发现张某汽车前后号牌不一致,随即报警。
接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取证。经查,张某存在侮辱、殴打他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驾车时穿拖鞋妨碍安全行车等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张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罚款3250元、驾驶证记15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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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主发布的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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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女子将前车牌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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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车牌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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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牡丹公安、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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