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宁陵交管大队持续开展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活动,提示广大驾驶人要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遵守交通法规,提升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

交通事故案例一:

2026年08月03日17时许,卢某勋驾驶豫NKC5XX号小型轿车在宁陵县黄河路宁安新城小区门口起步时与拉车门的行人张某玲发生事故,致张某玲受伤。

交通事故案例二:

2026年08月09日18时许,李某豪驾驶雅迪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沿G220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宁陵县楚庄大街马家小磨香油门口丁字路口时,与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等候后左转弯中的由卢某云驾驶的金彭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发生事故,致李某豪、卢某云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交通事故案例三:

2026年08月05日09时许,李某豪驾驶豫NDX06XX号新能源车沿G310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宁陵县柳河镇赵庄丁字路口时,与前方同方向越实线左转弯下路的由宋某玲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致宋某玲、宋某兰受伤、两车损坏。

交通事故案例四:

2026年8月23日行为13时08分许,杜某国驾驶豫N600XX号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华黄线宁陵县黄岗镇罗楼村路段时,与赵某堂所驾驶违规停放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赵某堂、刘某乾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案例五:

2026年8月12日09时40分许,王某民沿310国道驾驶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宋三线10公里30米宁陵县柳河镇袁庄路口左转弯时,与同方向宋某驾驶的豫N037XX号直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中致王某民、朱某娥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来源:宁陵交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