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是英国著名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大卫·休谟逝世二百五十周年。近日,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高全喜、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张正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业进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教授康子兴围绕《休谟:哲学家中的经济学家》一书展开对话(该书译者王兵主持)。

对话从休谟《人性论》的思想根基出发,讨论了休谟财产权三原则的制度内涵,并辨析了人性、德性观念与现代工商社会兴起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几位学者还特别谈到休谟身上那种耐人寻味的思想张力:他对政治秩序始终持怀疑、审慎的现实主义立场,却对商业文明抱有乐观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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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哲学家中的经济学家》,玛格丽特·沙巴斯、卡尔·文纳林德著,王兵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6年4月出版,390页,68.00元

从人性出发的探索:哲学家如何思考经济

高全喜:《休谟:哲学家中的经济学家》把休谟的思想放到了一个更广阔的人性的维度中来思考,他的经济学具有人性论的哲学基础,把人性、经济学和哲学贯通起来了,说他是哲学家中的经济学家,甚为恰当。

这一古典经济学思想特征在现在的经济学著作中是不多见的。古典经济学寻求经济学的根基,寻求财富的根基,寻求工商社会或者劳动分工、商品流通、交换契约的根基,这些最终都涉及人性,而人性显然和哲学密切相关。这本书把经济学和哲学融贯在一起,基于《人性论》探讨“人之所以为人”的主要特征,由此展开了休谟对于整个现代工商社会的政治、经济乃至道德的思考。现在的经济学基本上不具有这样的思考能力,也不崇尚这样的方法论,其实,把经济学放在人性论的高度来理解,能够呈现出现代经济学很少触及的一些关于社会的、政府的、经济运行中的盲点,例如平等问题、效率问题、货币问题,等等。只有上升到人性层面,现代经济学中固有的学科壁垒才能被打破。人为什么追求财富、人的欲望、快乐、痛苦……这些情感的满足与财富、财富的创造究竟是什么关系?还有人的同情心,甚至交往中的忌妒、骄傲等,这些情感因素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它们与正义价值的关系如何,与自由的关系如何,等等。这些内容一般经济学可能不会涉及,但真正的经济学恰恰要研究这些更为根本的问题,休谟和斯密的经济学就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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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休谟

张正萍:对经济的关切几乎是十八世纪启蒙哲人一个共同的主题。休谟、卢梭、孟德斯鸠都谈论过经济。从历史的角度看,我们可以将其与文艺复兴时期的马基雅维利做个比较。

休谟说马基雅维利的所有著作一字不提贸易,而佛罗伦萨是以贸易兴起的,这就很奇怪了。我们去看马基雅维利的作品,他的确比较少,甚至几乎不会提及经济。文艺复兴时期,只有零星作家对经济投以关注。但在十八世纪,启蒙哲人非常关注经济问题。我曾翻译了詹姆斯·A. 哈里斯的《大卫·休谟思想传》,作者经过考证认为,对经济问题的关注贯穿了休谟的一生。休谟比较熟悉“政治算术”(political arithmetick)的知识传统。在《我的一生》的最后,休谟盘点了自己一生的财务状况,他非常自豪于自己实现了独立文人的财务自由。这并不是说休谟看重金钱,而是说,这样一个独立文人在商业社会中能够获得财务自由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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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休谟思想传》,詹姆斯·A. 哈里斯著,张正萍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23年12月出版

另外,我认为十八世纪启蒙哲人关注经济或者财富的另一原因与幸福有关。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财富的差异所带来的幸福的差异比通常认为的要小”——这是休谟的观点。两位作者在书中还提到了休谟的另一个观点:人类整体的幸福程度与经济繁荣程度直接相关。两种观点并不矛盾,前者是对人类的个体幸福感而言,后者面对的是人类整体。正如封底艾玛·罗斯柴尔德等人的评论一样,这部书真的是融贯了休谟所有著作来理解其经济思想的一部作品。

再论资本主义的兴起:新教伦理与自利的人性

高全喜:十八世纪是西方世界历史演进中现代社会兴起的关键时期。早期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刚刚兴起,力量还十分微弱。英国完成了光荣革命,法国正值大革命前后,整个欧洲都在经历经济与政治的重大变革。与此同时,科技、文化,特别是工商业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巨大转变。与第一次工业革命密切相关的是商业社会的兴起。这本书的副标题是“资本主义的兴起”,谈资本主义的兴起就面临两个问题:是什么动力使得工商主义得以兴起?我们如何看待这种工商主义的兴起?

在思想史上,对此问题的解答一般有两种观点,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似乎是被广泛接受了。但是,我在研究休谟乃至西方现代政治思想史的过程中发现,情况未必如此简单。整个现代资本主义是基于清教还是加尔文教?在我看来韦伯的观点是片面的。另一种观点以休谟、亚当·斯密、德国的威尔纳·桑巴特为代表,他们从世俗主义、现代人性出发来阐释资本主义的兴起。

从人性出发,看到人身上既有激情、有对利益的渴求,也有同情心。随着地理大发现的到来,现代社会逐步形成交换与商业体系,再加上工业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唤醒并激发了人性中追逐欲望、利益的种种激情。在此过程中,人类生产出各类产品,产品转化为商品,商品推动贸易交换,交换又塑造了工商社会。人们在这一过程中满足自身的私欲与激情,而这类情感还存在边际效应,会不断深化,呈现新旧之别,发生量与质的变化。就此而言,现代资本主义兴起的动力机制一方面植根于世俗人性,另一方面则是马克斯・韦伯所论述的清教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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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世之城:加尔文政治思想研究》,何涛著,商务印书馆,2026年4月出版

此前我读了何涛的《此世之城:加尔文政治思想研究》,觉得很有意思。苏格兰启蒙思想路径与清教路径二者存在重叠,但仍需要仔细辨析。清教伦理确实是现代资本主义兴起的重要机制——当时不少企业家追逐财富,他们的勤俭并非出于经济层面的考量,而是源自清教伦理。但与此同时,还有大量企业家、商人和社会民众,纯粹是为了追求世俗利益与享乐的激情。在逐利活动中,激情既催生私利,也推动工艺技术的创新。这正是苏格兰道德哲学最为重要的贡献:人人追求私欲,却在无形之中造就了公共利益,演化出一套社会共同遵守的规则。这套规则并非由理性推演得来,而是立足于情感主义与同情心逐步生长形成的,譬如休谟提出“财产权三原则”,它既保障了个人正当的利益追求,也推动社会实现了更大发展。

那么,法律又是什么?法律脱胎于习俗与惯例,而习俗与惯例正是人们基于共同利益所形成的共守规则。这条思想线索在历史层面极具价值,它揭示了人类文明的一条演化路径。因此,世俗人性与清教伦理这两套动力,不应被对立起来。

休谟在政治问题上持怀疑主义立场,带有一定的悲观色彩;但面对经济活动,面对人类追逐财富的欲望与激情,他却始终抱持乐观态度。这或许和他的不可知论有关——他并非虔诚的基督徒,对传统基督教说教中的伪善多有体察,这也和他本人的性格分不开,所谓“好人休谟”。

刘业进:关于资本主义的兴起或者西方世界的兴起,的确是人类文明演化史上的第二件大事。为什么说是第二件呢?因为第一件大事是轴心时代的出现,在公元前800年到公元前200年,全世界不同地区同时涌现了高度的文明。从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延续到今天是第二个轴心时代,如今我们还处在第二个轴心时代的余韵之中。

这个时代的出现显然是需要解释的,也就是高老师提出的资本主义兴起的动力机制。可惜“资本主义”这个名字取歪了,也有经济学家指出过,资本主义是多种要素在创造财富,比如劳动、土地、资本、技术、企业家精神,唯独以其中的“资本”来命名是相当偏颇的。其实,我们也可以把它叫做劳动主义、技术主义、企业家主义……事实上,哪一个要素都不足以概括第二个轴心时代的特征,那么应该叫什么呢?我以为,可以称其为“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或者简单称之为“扩展秩序”。先正其名,再来追问它的动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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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为证券市场的阿姆斯特丹庭院

扩展秩序兴起的动力机制是我们突破了以往小范围熟人社会的秩序。自利,自古有之,但是第二个轴心时代以后,清教为自利正名——一个人在商业世俗社会取得成功也是被上帝拣选的证明。这样就打破了对商业成功获取利润的诅咒。牛顿被上帝拣选,马斯克也被上帝拣选,所以,清教改革为扩展秩序开辟了道路。

苏格兰启蒙运动也为自利正名,为商业正名,这二者是小范围熟人社会中被诅咒的东西、是阻碍新的市场经济(扩展秩序)的东西。它们在经济学中有两个基本途径:一种叫做匿名的大范围的扩展秩序,另一种叫做熟人社会小范围的扩展秩序,前者即资本主义,后者即前资本主义,也就是农耕文明。

在现代市场规则的约束下,要实现商业成功还要有两个条件——以自利为追求目的;遵循规则。要理解市场的逻辑,第一点就是要为商业、为理性的经济计算所需要的制度条件正名。第二点是休谟没有指出来的,要迈向资本主义社会,或者说迈向一个大范围匿名的合作秩序,需要国家对抗我们曾经很熟悉的小规模的熟人社会,要抵抗自私,要分享。文明,就是在对抗某些适合小范围熟人社会的道德本能——遵守契约精神,不对新人网开一面,不对熟人网开一面,我们是在反抗道德本能中文明起来的。

信仰、德性与好的社会秩序

刘业进:文明的建立要求我们对抗原始道德本能。那么,宗教的作用是什么?宗教把野蛮驯化成文明。相较于斯密,我认为休谟宣扬其无神论是不够审慎的,大众和精英的理解力是两个世界。这是我对休谟的一点质疑,或者说不理解的地方。

张正萍:休谟为何不那么审慎,向大众宣扬他的无神论?这里可以继续讨论休谟与基督教德性的话题。

在休谟的时代,如果一位学者拥有大学教职的话,他就必须讲授自然神论,但休谟终究没有在大学体制内任职。与休谟相比,斯密是非常谨慎的,他隐瞒自己的宗教倾向,以致我们现在也没有办法知晓他的信仰。现在有一些材料认为,斯密其实也轻蔑宗教,但他很审慎,没有在大学里讲这些东西。休谟不在大学体制里,他在写《英国史》之前已经基本实现了财务独立,写作《英国史》之后,他还做过公务员,收入很高,《英国史》大获成功后,他就更加不在乎大众的眼光。而且,休谟可以成为公务员,说明那个时代也不是多么地憎恶异教徒。所以,信不信教,不是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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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史》,大卫·休谟著,石小竹译,商务印书馆,2023年8月出版

那么,休谟对宗教的蔑视会不会是一种“反话”?这是《亚当·斯密全集》的编辑D. D. 拉斐尔提出的。他曾经在BBC提到,十八世纪英国的基督教不是如我们以为的那般至纯。休谟宣扬他对十八世纪英国宗教如此嗤之以鼻,会不会是一种反话——爱之深责之切,我希望大家信仰真正的宗教?休谟的《自然宗教对话录》中提到过真正的宗教(true religion ),也有太多著作讨论过休谟心中真正的宗教是什么样子的。这是我对刘老师的一点回应。

此外,休谟在发表《人性论》时,给当时的学术大咖哈奇逊寄了书,二人也有通信往来。关于德性,休谟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话,说他的德性名单上列的不是基督教的德性,而是他所认为的,比如古典时代的德性。《人性论》第三卷道德篇中,休谟将德性分为人为的道德(比如正义、财产等)和自然的德性。曼德维尔在《蜜蜂的寓言》中提到的个人的私、个人的恶是怎么样变成公共的善、公共的利益,我想休谟对此是做出了回应的,比如他肯定骄傲,而基督教德性对此是否定的。

十七世纪到十八世纪初是一个过渡期,自由思想家们(free thinkers,约翰·托兰德、博林布鲁克等人)对基督教德性的理解有所变化,并做了重新的解释。比如骄傲、自爱在基督教中起初是不被提倡的,可是这些自由思想家认为,因为人有理性,所以人应该正视自己的情感、激情。但这些论证的声音在休谟看来影响不大,他在《人性论》中重新界定了德性名单。在这个德性名单中,我们看到了正义和财产权。如高老师所说,正义从人的激情中产生,且在这一形成过程中,绝对不只强调自利。虽然赫希曼在《欲望与利益:资本主义走向胜利前的政治争论》中说,利益就是扼住自己的恶,但是在休谟的文本中,除了自利,还有公共利益。没有公共利益,正义和财产权都无法形成。我认为,个人的利益和公共的善(或者公共利益)之间的转变,休谟是论证过的。

我还想谈谈休谟对商业社会的态度。休谟和斯密都认为追求财富是当然的,但斯密、亚当·弗格森等人深深忧虑于商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休谟却始终是很乐观的。对此,我一直都有疑问。近来我读了本杰明·M. 弗里德曼的《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很受启发。我尝试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解释休谟为何对商业社会、对商业的发展如此乐观。

我认为,休谟有一个参照物,那就是基督教德性。休谟强烈怀疑基督教德性,因为在他看来,基督教德性不能够给人带来幸福。而商业社会的德性,比如说勤勉、人道,不仅给个人带来幸福,还能给整个人类社会带来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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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本杰明·M. 弗里德曼著,尹景旺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5年7月出版

康子兴:我曾在《上海书评》发表过一篇文章,认为休谟最后的死亡是很有仪式感的,那么,他一定是有信念的,或者在某种意义上可能是有信仰的——只是这个信仰不是宗教。刘业进老师说休谟不审慎,我觉得他就是故意那样做的。他的做法和他心中的信仰,我觉得是非常一致的。

休谟一生追求文明,要赚钱,爱交朋友,活得特别有烟火气。他一生都在追求世俗的幸福。如果说他真的有信仰,基于他对社会本身的强调,对正义、德性近乎信仰式的拥戴,我想,休谟的信仰也许就是社会本身。一些资料说,休谟否认过自己是一个无神论者,那么,他可能怀疑神的存在,于是转向内求,去探讨人性本身。他想要弄明白,依据人的理智能力、道德能力,我们能够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秩序当中。人类能过上的最好生活,能实现的最好秩序都在社会之中。

刘业进:我特别关注启蒙运动时代休谟、斯密和埃德蒙·伯克的友谊和学术交流。这三个人是很亲密的,他们的思想和学术著作彼此影响。特别是斯密跟休谟的友谊持续了二十五年之久,所以,斯密从休谟那学到了不少东西——当然斯密有自己的创见,但是休谟的影响绝对不可小觑。

斯密赞同埃德蒙·伯克说的:“我在没见到你之前,你的经济学思想跟我是一模一样的。”那么我们同样有理由相信,在很多经济学核心议题上,休谟与斯密是一致的,比如肯定商业社会、肯定市场经济、肯定自利的方方面面。这在今天看来是常识性的理解,但是在那个时代,却是非常稀缺的认识。如今,我们正处在人类社会合作秩序的伟大奇迹之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在为陌生人生产财富,别人也在为我生产财富,人与人通过交易联系在一起,于是人类变成了一个“互联网”。启蒙运动以前,没有几个人可以理解这个“互联网”,但斯密、休谟、伯克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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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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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蒙·伯克

我们必须看到休谟对自利、自爱、自保的肯定。在启蒙运动以前,所有的宗教都谴责自利、谴责私有财产、谴责高利贷、谴责商业。但是现代以来,因为大航海和知识的传播,人类的分工合作,愈加扩大的交易规模,这已经不是百十人小范围的合作共同体,而是一个至少十万甚至百万级的、大规模的、彼此联系但不相识的合作共同体。在这样的合作秩序中,其所要求的道德不同于小范围共同体中讲求的“休戚与共”。在一定程度上,我们要通过反抗某些道德本能而获得文明的进步。休谟不仅看到了这一点,他还看到了市场对物质进步、道德进步乃至文明进步的有力促进。

休谟认为,因为市场经济的来临,寻常百姓得以享受王公贵族曾经享受的奢侈品,由此促进了物质的进步。而且不同于传统看法以为商业引诱人追求私利而腐蚀道德,休谟认为,市场或者商业交换有利于道德进步,就像孟德斯鸠说的,“哪里有商业,哪里就有美德”——因为商业要求人必须遵守产权、遵守契约,这就是文明,就是社会进步。

休谟的双重面向:政治悲观与商业乐观

康子兴:读完这本书,我的感触和困惑在于:休谟对商业和文明的进步表现得特别乐观。我认为,可能是作者有意呈现了休谟在这方面的乐观。今年出版了好几本关于休谟的书,前不久我还为达里奥·卡斯蒂廖内的《语境中的休谟政治哲学》写了一篇短评。达里奥强调,休谟的政治学具有非常强烈的现实主义色彩。不只是政治学,他的道德哲学也具有怀疑主义的倾向。休谟是一个特别有现实主义眼光的思想家,他甚至特别担心政治秩序会垮掉,人类陷入无政府状态,所以他强调财产权,强调人对社会、对法律、对权力秩序的忠诚。他特别担心革命,他说我们服从一个政府、在一个政治社会中生活,一定好过生活于秩序彻底坍塌的社会,即便我们服从一个军事政府或绝对权力君主制下的政府,也要比秩序坍塌的社会更好。在这个意义上,休谟对政治没有那么乐观。他不相信人性是完美的。所以,我产生了疑问——为什么休谟在经济问题上和在政治问题上表现出了如此不同的观点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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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境中的休谟政治哲学》,达里奥·卡斯蒂廖内著,张奕乐著,浙江大学出版社,2025年12月出版

张正萍:我对政治秩序的研究不是很多,但是商业社会的秩序与基督教德性相比,商业社会的德性就是好的。按照罗伊·波特所说,启蒙的共同目标是人类整体的幸福,而不止是人类个体的幸福。商业社会的德性有利于人类整体的幸福,而不是寡头的幸福,不是绝对君主的幸福。

两位作者分析休谟经济思想的时候为什么要去分析他的货币论,而且特别强调货币刺激和国际贸易?我认为休谟把经济领域看成是一个世界。两位作者称休谟的经济思想是世界主义的自由贸易理论,我是比较赞同的。我也尝试写过休谟的政治经济学,休谟对于商业社会,尤其是经济领域的乐观态度,可能读者会觉得这是作者文纳林德和沙巴斯赋予的。但是如果读者去看休谟的《论政治与经济》,尤其是其中的“论贸易平衡”“论商业”“论货币”,就可以看到休谟是那么乐观,他乐观地认为商业和商业社会有利于人类社会。也许他注意到了商业的负面效应,但是不想去提。

关于国际贸易,尤其休谟对于贸易壁垒、贸易猜忌等议题的讨论,与当下的现实非常契合。休谟十分认同孟德斯鸠的“商业和平论”,相信商业能够缓和冲突、促成国家间的温和交往。在我看来,这明显带有乌托邦色彩。即使在休谟所处的时代,也难以实现。彼时的欧洲充斥着贸易猜忌和相互打压,各国围绕殖民地、经济利益、金银贵金属等展开激烈争夺,冲突频发,休谟本人就经历过好几次战争,而他希望通过商业实现永久的和平,这当然是一种理想图景。

休谟经济思想的当代启示

高全喜:一般认为,休谟的思想为市场经济和文明社会奠定了基础,显示了经济学与法学理论同构的特征,休谟的“经济学三原则”(又称“正义三原则”或“财产权三原则”)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财产权、交易和信用体系的核心法则。三原则的具体内容如下:一是财产权的稳定占有,休谟认为,由于资源稀缺和人性自私,必须通过确立财产权的稳定占有,来避免人与人之间的暴力纷争,为经济发展和自由制度奠定基石。这一根本性的原则其实也是法律的正义原则:确立财产权的稳定性,即“哪里没有(稳定有保障的)财产权,哪里就没有正义”。二是财产权基于同意的转让:财产的转移必须基于所有者的自愿同意,而非强制。休谟认为,通过自愿、非强制的协作方式进行财产转移,能够避免社会纷争,同时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分工交换,实现互惠。三是履行承诺:在财产交换和交易过程中,双方必须受许诺的约束,诚实守信。休谟指出,人性的自私和财物稀缺可能导致背信弃义,通过“履行许诺”来约束交换行为,能够保障交易的安全,降低交易成本,是文明社会合作的关键纽带。

休谟的经济思想特别强调人类社会的这三个基本原则,他认为经济学的其他内容都是建立在这三个原则之下的。这些原则是经济学原则,同时这也是法学原则,社会的扩展秩序、人的正义、商品生产和贸易流通以及现代社会的道德习俗,都是从这三个基本原则里衍生出来的。

休谟在十八世纪还多次谈到政府,具体涉及政府的边界与职责、政府的起源。在我看来,休谟政府论的一个关键是辨析文明政体和野蛮政体的关系。他认为工商社会是一个文明社会,由此形成的必然是一个文明的政体。与此相对的是野蛮政体,这个野蛮政体不是指当时的君主专制主义——在休谟看来,这还是相对文明的政体,野蛮政体是那种没有经济社会的部落群体,掠夺、残暴、没有规则、没有交换的市场、没有扩展秩序、没有有限的自由,在当时主要指波斯或其他东方的原始部落。

若放在经济思想史的视角来看,休谟的这一政体论思想依然贯穿着他的三个原则。而人类社会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野蛮政体,在于人的生存环境以及历史的演变,这里就涉及休谟、斯密和弗格森都讨论的文明演进论,即人类社会从低到高、从野蛮到文明的历史演变。文明社会要比野蛮社会高级,工商文明要比渔猎、游牧甚至农耕文明高级。从道德哲学来看,就是人类从贫困到富强、从奴役到自由的历史过程。财产权和自由是文明社会的根基。这样一来,就把休谟乃至苏格兰启蒙思想的视域打开了,把休谟经济学的视域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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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弗格森

刘业进:关于正义论,如高老师所讲,休谟将其缩小到对于“财产权三原则”是今天所有人引用的经济学基础和政治学基础。休谟对于财产权三原则的强调,构成了现代经济学、现代政治和现代国家的四梁八柱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产的稳定保有;基于同意的转让;承诺的履行。

休谟利用长期功利主义解释了制度的起源、演化和创新,这一点非常重要。休谟坚持的长期功利主义认为,如果长期不遵守某种规则,长期处于无政府状态,长期不遵守契约,这个文化群体一定会衰落甚至灭亡。人们一次次地践踏那些他们也许并不理解的规则,不断地“撞南墙”,因此而面对灾难性后果,于是人们也许就长记性了——不需要理解,“撞南墙”本身会让人们长记性。这就是制度的起源、政府的起源。这其实是一个演化解释。以今天文化演化理论中文化基因的适应度来看,休谟开创了分析制度创新和演化的先河。

在一些具体的经济议题上,比如自由贸易,休谟已经指出:贸易是分工得以展开的重要条件,贸易规模越大,越有利于分工的深化。这正是斯密定理的雏形——分工是财富的根源,市场的大小决定了分工的深度。谈及货币,休谟提出洞见:倘若货币与银行制度的发展,缺少资本市场的同步跟进,现代工业和服务业便难以发展。“金融是经济的血液”,休谟已经给出了早期的分析。此外,休谟所持的审慎的公共财政理念,也与亚当·斯密是一致的。

高全喜:休谟谈到货币、信用、银行和债券,这些在当时是非常超前的经济学问题,他的观点既具有理论的先锋性,也有审慎的保守性。那么,休谟的经济思想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启示呢?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从休谟既悲观又乐观的人性论角度来看,人类的经济行为,无论采取何种形式,不外乎有两种路径,一种是经验情感主义,一种是理性逻辑主义。我们思考今后人类的经济行为,即便是加密货币或其他形式的虚拟货币,能否超出这两种方法论途径,还有第三种道路?这些都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

高全喜、张正萍、刘业进、康子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