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有注册证,重新申请却被驳回?商标局:每件商标权利都是独立的
很多老板以为:商标已经注册成功了,再申请一次肯定没问题吧?
错。商标局明确答复:每件商标权利都是独立的,提交新的商标申请需要重新审查。 手里有证,不代表再申请就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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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一:审查标准变了
《商标审查指南》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更新。以前能注册的商标,现在可能因为审查标准变化被判定为近似商标。《尼斯分类》变化也可能导致原本分别注册成功的商标在重新申请时被判定为近似。商标审查标准一直在收紧,以前能过,现在不一定能过。
原因二:显著性被“稀释”了
很多老板喜欢选“暗示性”词汇做商标,让消费者产生共鸣。这类商标早期容易注册成功,但长期使用后可能退化为商品通用名称,失去显著性。如果再申请时被认定缺乏显著性,就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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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三:大量申请被认定为“不以使用为目的”
如果申请人名下已有大量商标,还在多个非核心类别重新申请同一商标,审查员可能引用《商标法》第四条,以“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注册”为由驳回。2023年因第四条驳回的驳回复审申请有1045件,最终通过的只有132件,通过率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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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四:社会情势变了
《商标法》第十条涉及禁用标志。比如“天宫”商标,在中国空间站建成后重新申请,审查员会认为易使消费者联想到空间站而驳回。社会在发展,以前没问题的商标,现在可能有问题了。
那该怎么办?
方案一:规范使用,保住现有商标。 尽量不要重新申请,把现有的用好才是王道。
方案二:非重新不可,先做检索。 把它当全新商标对待,从基础检索开始。
方案三:被驳回了,走驳回复审。 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方案四:提供真实使用证据。 证明自己有真实使用意图。
手里有注册证≠重新申请就能过。商标审查是“一案一议”,每件申请都是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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