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8月25日,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云市监临凤处罚〔2026〕1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凤庆县千羽茶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经查,该公司存在为无照经营提供经营场所、出借食品生产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临凤处罚〔2026〕132号 当事人名称凤庆县千羽茶业有限公司 处罚机关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08月19日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6000.00元;2、罚款5000.00元 处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凤庆县千羽茶业有限公司因涉嫌为无照经营提供便利条件、出借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相关违法事实、调查经过及处罚结论如下。
主要违法事实
凤庆县千羽茶业有限公司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却将自身食品生产许可证件出借给无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主体使用,同时向该无照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从中获取收益,累计取得违法所得6000元。该行为违反了市场主体经营及食品生产许可相关管理规定,扰乱了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秩序。
调查过程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日常监管巡查、线索核查发现凤庆县千羽茶业有限公司的违法嫌疑后,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展开调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核对经营收入流水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确认了该公司为无照经营提供经营场所、出借食品生产许可证件的违法事实,整个调查程序符合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凤庆县千羽茶业有限公司为无照经营提供经营场所、出借食品生产许可证件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关处罚条款,最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000.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0元。目前该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
天眼查数据显示,凤庆县千羽茶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2月1日,法定代表人杨壮玲,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董扁村委会赵家窝组。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杨壮玲80%80万元人民币2021年1月29日张荣钊20%20万元人民币2021年1月29日
点评分析
本次处罚暴露出凤庆县千羽茶业合规意识严重缺位,违规出借食品生产许可证、为无照经营提供场所,既扰乱食品行业监管秩序,也给自身品牌信誉埋下隐患。虽本次罚没金额不高,但作为参保人数为0的小型茶企,后续需强化合规管理,严守食品生产经营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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