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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云市监德芒处罚〔2026〕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德宏万安生态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备案开展殡葬延伸服务并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经查,该公司在第四个殡葬服务套餐未完成民政部门备案的情况下擅自开展收费,累计违法所得15.24万元,案发后已全额退还违规收取费用,最终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批评。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德芒处罚〔2026〕82号 当事人名称德宏万安生态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机关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08月18日 处罚种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内容通报批评,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主要违法事实

根据云南省级殡葬服务管理相关规定,殡葬延伸服务项目需要到民政部门完成备案后,方可开展服务并收费。德宏万安生态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向芒市民政局提交殡葬延伸服务备案申请时,仅对三个套餐项目完成了登记备案,未对第四个套餐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在第四个套餐未取得民政部门备案批复的情况下,该公司自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间,针对该套餐共计向8名消费者收取费用,合计金额152400元,该金额被认定为违法所得。

调查过程

2024年9月11日,芒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价格收费检查时,对位于芒市环城东路的德宏万安生态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提取了该公司的服务价格公示表、殡葬服务项目文件、民政部门批复等材料,并向当事人下发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其提供2022年1月至2024年8月四个套餐的收费发票、台账及情况说明,当事人按期提交了相关材料。

为明确涉案服务项目的性质及备案要求,芒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发函至芒市民政局、芒市发展和改革局、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征询意见,明确未经民政部门备案收取殡葬延伸服务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规定的自立名目滥收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后续又就早期殡葬服务批复效力、殡葬延伸服务备案要求两次发函芒市民政局确认,认定当事人2023年5月后的第四个套餐项目未完成备案,属于违规收费。

芒市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1月1日对本案予以立案,先后多次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原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因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被留置,案件于2025年4月中止调查,2026年7月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处理案件后,恢复案件调查。2026年7月28日,芒市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下发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其退还违规收取的152400元费用,截至2026年8月3日,所有违规费用已全额退还消费者,并经执法人员核实确认。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芒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德宏万安生态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备案对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关于企业应当遵守价格法规、执行国家定价指导价的义务要求,同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自立名目滥收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已经全额退还违法所得,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对当事人按没有违法所得论处;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芒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芒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眼查数据显示,德宏万安生态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5月30日,法定代表人穆红伶,所属行业为其他服务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12人,注册资本1000.5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云南省德宏州芒市环城东路。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陈俊池28.7356%20万元人民币2016年3月20日解近安21.8891%25.2万元人民币2013年6月25日陈俊珲14.7926%14.8万元人民币2016年3月20日李宏12.5937%12.6万元人民币2008年7月22日张晓9.995%10万元人民币2008年7月22日白文艳9.995%10万元人民币2016年3月20日陈思宏1.999%7.4万元人民币2008年7月22日

点评分析

本次处罚暴露出公司合规管理存在明显疏漏,未严格落实殡葬延伸服务的备案要求,违规开展未备案套餐收费,触碰价格监管红线。虽已全额退还违规所得、配合调查获从轻处理,但通报批评仍会对公司市场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后续需强化业务全流程合规审核,杜绝同类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