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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视曝光了一起典型的“隔空猥亵”案件,男子苏某某伪装成16岁少女,诱导哄骗低龄女童拍摄并发送私密照片。
万幸的是,这起案件里,受害儿童最终向母亲求助,家长随即报警,没有用“删除拉黑”的方式草草了事。
(你发育了没?给姐姐看看你的隐私部位,我拍了你也拍,有什么不好的看看而已。)
2025年2月,10岁的小唐看着手机上的这些信息陷入了极度的恐慌和不知所措。
对面那位号称只比自己大6岁的小姐姐,一直逼着他发自己隐私部位的图片,并且还要按照要求摆拍一些难以启齿的动作视频,他把自己的这些经历告诉了母亲,小唐妈妈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选择了报警,这起隐秘的“隔空猥亵”案就此浮出水面。
警方调查发现,这个自称16岁的姐姐实际上是一名50岁的男子,也就是犯罪嫌疑人苏某某。
2025年初,苏某某在一个短视频平台上盯上了涉世未深的小唐。
原来苏某某为自己打造的人设就是16岁的姐姐,小唐的一名同学之前已被苏某某蒙蔽加了抖音好友,因为自己的同学就在苏某某的好友列表中,小唐对这个16岁的小姐姐毫无戒备,又按照对方的提议加了微信好友,以同龄人的身份开始了看似平常的分享与交流。
随着二人闺蜜关系的升温,苏某某开始有预谋的将话题引向所谓的姐妹私房话,他利用小唐对青春期的好奇心,开始引导着小唐一步步走进自己设下的陷阱。
为了引导小唐拍摄并发送私密照片,苏某某先发来号称是自己身体私密部位的图片和视频,并对小唐说我发了你也发。
起初小唐非常抗拒,但此时苏某某又会说有什么不好的看看而已,你拍了可以撤回来,打消小唐的顾虑。
虽然按对方的要求发送了照片和视频,小唐还是非常恐惧和不安,请求对方别保存,也别发到网上。
在这个过程中小唐也确实按照苏某某说的,每发送一张照片或一段视频都会立刻撤回,但他不知道的是他的撤回操作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在骗取小唐的信任后,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苏某某开始频繁的与小唐聊起私密话题,并持续诱导她发送更多的隐私照片和视频。
小唐的不适感与日俱增,她拒绝再次发送照片和视频,而屏幕的另一端,苏某某也撕下伪装,转变态度,以小唐之前发送的照片视频作为把柄对她进行威胁。
苏某某威胁小唐说她的这些照片会被全国人民看到,并狡辩称自己并没有逼着她拍。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小唐最终向母亲求助,家长随即选择报警。经调查确认,除了小唐外,本案还有一名11岁的未成年受害者,同样被苏某某以相同的手段实施了多次“隔空猥亵”的犯罪行为。
警方在苏某某的手机中还发现了另外10名高度疑似的受害者线索,这些线索的存在意味着可能有更多孩子正在或已经遭受侵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徐梓昊表示:在聊天记录里可以看到,要么对方明确说了自己是上小学五六年级或者刚上初一之类的,还有就是直接告诉他自己10岁9岁之类的,还有就是发的一些露脸的隐私视频,能从身体发育情况一眼看出来,她其实就是一个小女孩,但是打过去之后要么是拒接,要么我不相信公安机关身份,要么就是直接说我不愿意让我的女儿出来作证。
检察官的这番话揭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这类犯罪的隐蔽性极强。一方面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广泛撒网,另一方面,受害者及其家庭出于对二次伤害的恐惧,往往选择沉默。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猥亵儿童罪的明确规定,一般的猥亵行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法律同样划定了严厉的加重处罚红线。一旦查实,犯罪嫌疑人存在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情形,量刑将直接升格,依法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苏某某的这起隔空猥亵案件中,办案人员认定了多次这一加重情节。
2025年10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在2025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苏某某以虚构年龄、性别等方式诱骗被害人小唐多次诱骗被害人小静拍摄,并发送暴露胸部、下体等隐私部位的照片及视频,并向两名被害人发送淫秽视频,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2026年4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苏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惩罚罪犯只是第一步,治愈受害者,防患于未然才是关键。这种隔空猥亵犯罪带来的心理阴影往往比我们想象的更严重。
孩子为什么可以如此轻易的接触到网络上的这些大灰狼?平台方是否尽到了应有的监管责任?我们究竟该做些什么才能保护好孩子们呢?
记者尝试在某短视频平台搜10岁未成年人,发现确实存在一些自称是10岁儿童发布的个人自拍视频。
随后记者点击了10岁女生小萝莉这一相关搜索词条,不仅看到了大量疑似未成年人发布的自拍内容,还发现与之关联的搜索词条,包括小学发育比较好女生、某某穿黑色蕾丝吊带等,这些令人不安的标签,正是网络大灰狼们锁定猎物的信号。
一旦平台审核的防线失守,这些信号就可能演变成无法挽回的现实伤害。
2024年3月,一名男子舒某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通过网络平台主动结识多名7岁至14岁未成年被害人,诱骗他们发送裸露隐私部位洗澡实施不雅动作的照片视频供其观看,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或者向他人传播。
舒某“隔空猥亵”40多名未成年人,因猥亵儿童人数众多,且猥亵手段恶劣,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顶格量刑。
因舒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
此类案件暴露出平台在未成年人保护上的监管盲区,要斩断伸向孩子的网络黑手平台,不能仅仅停留在事后追责,更应在事前事中筑起主动防御的屏障。
除了平台必须承担监管责任,对于防范“隔空猥亵”犯罪,家庭和学校也不能成为防线的盲区,不要在悲剧发生后才追悔莫及。
编辑: 张博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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