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王秀洁 报道
近日,江苏科德丰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德丰公司)负责人罗刚祥向海报新闻(报料微信:HaibaoNewsSw)记者反映,其企业通过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入驻当地,并于2013年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此后十余年间,企业累计投入9000余万元,但合作协议中约定的300亩用地实际仅到位158亩,已建成厂房因配套设施不全无法办理产权证,项目始终未能投产。
总装车间一主体建筑(于2026年8月22日拍摄)
罗刚祥认为,项目失败的根源在于供地不足和厂房无法确权。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则认为企业未按约定完成投资,因此无法继续供地,并以投资强度未达标等为由提起诉讼。
2025年12月29日,射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科德丰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判令其赔偿管委会土地出让补助款1713.65万元及相应利息、返还代施工费用24万余元,同时解除双方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目前,该案二审已开庭审理,正在等待判决结果。
约定供地300亩实际到位158亩
应射阳县招商邀约,2013年4月,罗刚祥注册成立科德丰公司,与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
协议约定,射阳经济开发区征用300亩左右土地(工业200亩、商业100亩),收到土地定金及项目总图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净地;土地出让金按1万元/亩结算;科德丰公司计划先期投资1亿元,后续滚动投资10亿元。
2013年3月28日,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书面承诺书,明确“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用地,如因用地指标问题给你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我区承担”。协议第八条约定,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提供土地出让证及相关手续而导致乙方损失的,其全部损失由甲方赔偿”。
协议签订后,科德丰公司缴纳100万元土地定金,启动项目建设。公开土地出让记录显示,企业分别于2013年5月和9月受让两宗工业用地,面积合计158亩,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等约1862万元,此后未再取得土地。
罗刚祥称,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际交付158.2亩,为约定面积的52.7%,100亩商业用地至今未提供。其中,地块二挂牌性质为工业用地,与协议约定的商业用地性质不符,企业无法按规划建设研发、办公和宿舍设施。企业在建设期间多次书面催促供地,管委会曾书面回复并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继续供地,但始终未实际交付。
科德丰公司供图
企业信访维权,当地政府提起诉讼
2013年9月和2014年1月,双方两次签订补充协议,管委会奖励科德丰公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合计1713.65万元。
项目此后因故停工多年,始终未能投产,双方在责任归属等问题上长期协商未果,管委会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023年8月7日,管委会首次向射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投资合作协议、返还土地出让补助款及代施工费用等。该案立案后,管委会于2024年3月28日申请撤诉。
此后,管委会再次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判令科德丰公司赔偿奖励补助款1713.65万元及利息1071.3万元;赔偿施工损失81.3091万元及利息;判令科德丰公司股东珠海诚丰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射阳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4日对该案立案。
企业方于2025年2月通过信访渠道维权。2025年4月29日,射阳经济开发区陈洋办事处出具意见书,认定科德丰公司“违约在先”,不再供应剩余土地。罗刚祥申请复查后,射阳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26日以“不符合复查复核工作规定”为由撤销该意见书,并指出其诉求应通过司法程序处理。该撤销系基于程序原因,未对双方违约责任实体问题作出认定。
一审判决:企业构成根本违约
2025年12月29日,射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科德丰公司2013年设立时注册资本仅为1亿元,未达到协议约定的首期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的要求,此后亦未增加,致使工程停工、项目烂尾,显属违约。
对于企业提出的“因供地不足导致后续投资不能到位”的辩解,法院认为“科德丰公司现有地块上的投资尚没有达到约定的投资强度,也未能将烂尾工程妥善处理并投产,还有两块土地尚未开发,故该辩解不能成立”。
关于1713.65万元补助款,法院认为科德丰公司因投资不足、项目烂尾、资产被司法拍卖,并于2025年进入公司解散清算程序,致使管委会的巨额投入损失殆尽,构成根本违约,应当赔偿该笔款项。法院同时认定,科德丰公司自2025年3月14日被判决解散之日起构成根本违约,利息自2025年3月15日起计算。
关于代施工费用,管委会主张的81.3091万元中,法院仅支持了委托第三方安装窗户的24.3691万元,理由是科德丰公司实际享受了该部分建设项目的收益;其他填土、绿化等费用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并明确“实际权利人可以另行主张”。
科德丰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于2026年6月二审开庭,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科德丰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拍摄)
企业资产被司法拍卖,买受人为当地国企
资料显示,科德丰公司委托江苏中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厂房,后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中苑公司提起诉讼,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苏09民终5151号民事判决,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依法对科德丰公司1号地块土地及附属物进行司法拍卖。2023年12月7日,该地块及附属物(汽车总装车间)第二次上网拍卖,被射阳县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4440.24万元竞得。评估报告显示,前述地块及附属物评估市场价为7929万元,成交价约为评估价的56%。
公开信息显示,射阳县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2亿元,由县属国企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射阳经开区下属事业单位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持股10%,实际控制人为射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射阳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科德丰公司强制清算。2025年11月10日,法院指定江苏锐智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2026年7月,法院受理科德丰公司破产申请。
海报新闻记者就相关问题多次致电射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射阳县人民法院。管委会办公室表示将上报后回复,截至发稿未获正式回复。射阳县委宣传部表示本案正在二审中,不便透露更多。记者多次致电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电话接通后未能建立有效通话,随后发去短信,截至发稿未获回复。射阳县人民法院表示二审尚未判决,不便接受采访。
一个招商项目从签约到清算历时十余年,以企业破产、资产易主告终。双方关于违约责任的争议,仍有待二审法院的最终判决。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及时刊发。海报新闻报料热线:010-64004224,报料邮箱:zhongbobaoliao@163.com。
责编:刘 旋
审签:李兆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