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前一夜撞破未婚夫多年暗恋闺蜜,我果断抽身远赴海外,时隔三年组建新家庭,机场意外重逢,我缓步后退,全程只剩客气疏离
声明:本篇内容为虚构故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你心里装着的人,从来都不是我,对不对?”
婚礼前夜,我撞破未婚夫藏了数年的心事,他长久暗恋的对象竟是我最亲近的闺蜜。
没有歇斯底里的争执,我干净利落地斩断婚约,只身远赴异国。
一晃三年,我早已放下旧伤,拥有安稳幸福的新家庭。
那日机场人潮涌动,我不经意抬眼,猝不及防与他四目相对,下意识缓步后退,摆出恰到好处的客气与疏离,可他望着我的眼神,浓烈得让我心头一颤,他竟开口说出了一句我从未预想过的话。
赵春燕喜欢刘德厚,整整四年。
他单膝跪在她面前求婚那天,她才第一次看清——他眼底映着的,从来都不是她。
而是她最好的闺蜜,孙巧云。
原来他藏了那么久的心事,全系在另一个人身上。
孙巧云嫁给了他的兄弟周大勇,而赵春燕,成了他退无可退时,勉强伸手接住的那枚替代品。
直到亲眼撞见他们在火车站旁边的小旅馆走廊里搂在一起,嘴唇贴着嘴唇,呼吸急促,连门都等不及进,就迫不及待地贴在一块——
赵春燕才终于明白:
爱是会让人情不自禁想亲吻的;
而不爱,却也能心安理得地过日子。
她站在原地,手指紧紧攥着挎包的带子,指甲陷进掌心,疼得她回过神来。
转身冲下楼梯前,她撕掉了那件亲手缝了两个月的红棉袄,布料撕裂的声音像极了心碎的回响。
她把戒指从手指上硬生生拽下来,指腹磨破,渗出血珠子,也顾不上疼,只把它狠狠砸向路边的水沟。
风一吹,它就不见了。
就像这四年,轻飘飘的,什么都没留下。
刘德厚把孙巧云送回她婆家后,推开门,屋里静得只剩墙上挂钟在滴答滴答响。
他下意识喊了一声:“燕子?”
没人应。
他皱了皱眉,又松开,自言自语笑了笑:“她啊,还是老样子,没个正形,肯定又跑去哪儿疯了。”
他边说边把外套搭在椅背上,顺手拿起桌上的闹钟看了一眼——晚上十一点四十七分。
可心里那点不安,像水底悄悄浮起的气泡,越往上越胀。
孙巧云今天听说他要结婚,哭得眼睛通红,声音发颤地说“你真的想好了吗”,他当时没说话,只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
那一刻,他其实动摇过。
但念头刚冒头,就被自己压了下去。
赵春燕也不错,温柔、懂事、从不给他添麻烦……只是,好像少了点什么。
可到了午夜十二点整,桌上的闹钟指针已经重合,手机屏幕依旧黑着,没有一条消息,也没有一个未接来电。
他拨出第一通电话,忙音。
第二通,还是忙音。
第三通,第四通……他数着,手心开始出汗。
第五次,听筒里传来冰冷的提示音:“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他盯着手机屏幕,忽然觉得喉咙发紧,胸口像被什么攥住,喘不过气来。
谁来告诉他——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他的未婚妻,会和他最信任的兄弟的老婆,在小旅馆走廊里吻得难舍难分?
赵春燕扶着墙才没让自己滑坐在地上,胃里翻江倒海,耳朵嗡嗡作响。
他们甚至没进房间!就在楼梯拐角那盏昏暗的路灯下,他一只手扣着她的后脖颈,她踮着脚仰头回应,裙摆被风吹起一角,像一场无声的背叛。
而五分钟前——
就在同一个院子里,大红灯笼高高挂起,鞭炮碎屑铺满地面,唢呐声热闹地响着。
赵春燕穿着红棉袄,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看着刘德厚单膝跪地,掏出那只银戒指盒。
他声音很稳,眼神却不敢直视她:“燕子,做我刘家的媳妇吧。我的人,我的命,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她当时信了。
可现在才懂,他说的“我的人”,不过是具躯壳;
他说的“都是你的”,唯独不包括那颗跳动的心。
交往四年,他从不主动亲她。
每次她靠近,他都会下意识偏头,笑着说:“我有洁癖,不太习惯别人碰我。”
原来不是洁癖,是心早被人占满了。
爱是真的会让人忍不住想亲吻的;
而不爱,也能在黑夜里闭着眼,敷衍地完成一场亲密。
赵春燕死死咬住下嘴唇,尝到一丝铁锈味,才没让眼泪当场掉下来。
转身走下楼梯时,她听见身后有人小声议论:
“刚刚那对太般配了吧?男的俊得像画报上的人,女的笑起来像春天的花。”
“听说彩礼给了八千八,连喜糖都是从省城买回来的!”
“真羡慕啊,有钱人谈对象都这么排场……”
赵春燕站在人群中间,肩膀微微发抖,眼泪一颗接一颗砸在手背上,滚烫得吓人。
鼻腔酸得像灌了醋,眼睛涨得生疼。
楼梯口的风一吹,她打了个寒颤,猛地回过神来。
回到家,她翻箱倒柜找出那件红棉袄——红得刺眼,绸缎面子,是她攒了大半年的布票,跑了七八个供销社才凑齐料子,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她一把扯住领口,用力撕开!
布料崩裂的声响清脆又绝望。
那枚银戒指还躺在梳妆台角落,在煤油灯下闪着冷光,像在无声嘲笑她:
你等了四年,换来的不过是一场错觉。
她抓起它,狠狠攥在手心,尖锐的棱角割得掌心生疼。
然后,她把它甩向窗外。
它划出一道细小的银光,落入楼下漆黑的夜色里,再没回来。
这个屋子装满了她和刘德厚的四年——桌子底下压着他们第一次看电影的电影票,柜子顶上放着旅行时买的搪瓷缸子,墙上还有她用粉笔写的“德厚生日快乐”。
可现在,每一样都像一根针,扎得她浑身是血。
她拉开柜子,把衣服胡乱往蛇皮袋里塞,动作快得像在逃命。
他送的围巾、手套、雪花膏、的确良衬衫……她一件都没留。
连那张他们在县城照相馆拍的合影,也被她抽出来,撕成两半,扔进灶膛里烧了。
最后环顾一圈这个曾被她称为“家”的地方,她拎起蛇皮袋,脚底板踩在水泥地上,发出沉闷的脚步声。
门锁咔哒一声落下的时候,她连头都没回。
这里,她不会再来了。
和赵春燕在一起整整四年,她连做梦都在反复描摹“刘德厚媳妇”这几个字的笔画。
那五个字像一枚滚烫的印章,盖在她心口最柔软的地方,烫得她整夜整夜睡不着。
她是在孙巧云的订婚宴上认识刘德厚的——孙巧云穿着红色碎花裙子站在电灯下笑,而他端着搪瓷缸子,目光追着她转了半圈,才落在赵春燕身上。
就是那一眼,她心跳漏了一拍,从此再没找回来。
暗恋他的日子,她偷偷记下他喝稀饭不放糖、开会前总要摸三次中山装的扣子、钱包里夹着一张三年前模糊的黑白照片。
一年后,她攥着写满心事的笔记本,在他单位门口等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在他走出大门的瞬间冲上去表白。
他愣了几秒,眼皮垂下来,喉结动了动,才轻轻点头:“好。”
当时她只觉得天光大亮,世界都为她让路,根本没去想——他那几秒的停顿里,到底翻涌着什么。
直到在县招待所二楼的走廊,她亲眼看见他把孙巧云抵在楼梯拐角,手指插进她发间,吻得那么熟练,像拆一封早已拆过千百次的信。
那一刻,她胃里像被塞进一把冰碴子,又冷又硬,硌得生疼。
原来她拼尽全力经营的幸福,在他眼里,可能只是饭后一支烟的余味,淡得连灰都不剩。
这四年,她把自己活成了他生活的说明书。
从没碰过针线的她,学会了用缝纫机踩出笔直的裤缝;
从拿锄头像握笔的她,一针一线绣完他衬衫领口上的名字;
他工作服第三颗纽扣松了,她比他自己先发现;
他同事忘了通知开会,她凌晨五点爬起来骑自行车去他家喊他;
他妈生日那天,她提前半个月试着做了八道家常菜,就为让她尝一口“像老家味道”的红烧肉。
而孙巧云呢?三年前就嫁给了那个常年在外跑运输的周大勇。
可她每次来找赵春燕,开头永远是:“哎呀,德厚今天又加班啦?”
结尾永远是:“你替我多照顾他哦~”
最近半年,赵春燕越来越不敢直视刘德厚的眼睛。
因为他看孙巧云时的眼神,像干柴遇见火星,一触就燃,烧得又急又烫。
两人对上视线的刹那,空气都凝成胶状,连呼吸都绕着对方打转。
她问过他,声音抖得自己都陌生:“你心里还有她吗?”
他皱眉,把搪瓷缸子重重搁在桌上:“你又胡思乱想。”
她也试探过孙巧云,约她在供销社门口聊“姐妹心事”。
孙巧云剥着瓜子,轻笑一声:“你啊,太把感情当战场了。”
“德厚最讨厌被人猜来猜去——你越盯得紧,他越想逃。”
这话像根细针,扎进她太阳穴,一下一下,嗡嗡作响。
回家路上,赵春燕盯着车窗倒影发呆。
玻璃里的女人眼睛肿得像核桃,手指死死捂着嘴,肩膀无声抽动,连哭都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原来她耗尽青春演的这场爱情戏,主角从来不是她。
孙巧云才是编剧、导演、女主角,而她,不过是人家剧本里一个临时顶替的龙套。
连人家吃剩的糖纸,她都捡起来舔掉最后一丝甜味。
公交车猛地刹了一下,车身一晃,她猛地回神,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终于到了自家院门口,梧桐树叶落了一地,风一吹,沙沙响得像叹息。
手机突然震动,屏幕亮起两个字——“德厚”。
她盯着那俩字足足五秒,忽然笑出声,笑声干涩得像砂纸磨玻璃。
四年了,这称呼早该烂在肚子里,却还腆着脸跳出来,像个荒诞的笑话。
她拇指一划,拒接。
手指悬在通讯录上顿了顿,把“德厚”改成“刘德厚”,再狠狠拖进黑名单。
深吸一口气,抬手抹掉眼泪,又用力揉了揉脸颊,让血色回来。
推开门的前一秒,她扬起嘴角,声音清亮得像从前一样:
“妈——我回来啦!”
刘德厚推开家门时,院子里的路灯刚灭下去,手腕上的表正指向晚上九点整。
他衬衫领口还沾着孙巧云家客厅里那支檀香的余味,淡得几乎闻不见,却像根细刺扎在鼻腔深处。
孙巧云听见他要结婚的消息,手指一颤,茶杯沿磕在碟子上发出脆响,眼泪就那么毫无预兆地砸下来,一滴、两滴,洇湿了她手背上淡青色的血管。
他当时喉咙发紧,想说“别哭”,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那句“我再想想”终究没出口。
自行车骑过三个路口,他盯着车筐里自己绷紧的下巴,忽然觉得求婚那天的戒指盒,沉得有点不像话。
“赵春燕该把汤热在灶上了。”他一边掏钥匙一边想,舌头无意识顶了顶后槽牙,“她最懂火候,小火煨足一个小时,汤面浮一层金亮的油花。”
门锁咔哒弹开,屋里却黑得彻底。
堂屋没亮灯,厨房没亮灯,连卧室门缝底下都没漏出一丝暖黄。
他站在门口,鞋尖抵着门槛,忽然想起上个月赵春燕发烧到三十九度,还撑着给他炖了一锅鸡汤,端上来时碗底垫着毛巾,怕烫着他手。
可今天,连盏煤油灯都没为他留。
他们向来嫌外人进屋,连邻居帮忙收衣服都不让进门。自打在一起,赵春燕把这屋子当成了自己的命来打理:窗帘换季要挑最厚实的棉布,拖鞋在门口摆成一顺溜,连他工作服挂衣架的角度都要比左边多歪一点才顺眼。
他喉结上下滚了滚,抬手划亮火柴。
煤油灯点燃的瞬间,他竟先笑了下,笑自己太当真。
“赵春燕啊……”他对着空荡荡的堂屋喃喃,“还是没孙巧云稳得住。”
手机屏幕亮起又熄灭,他没看消息提示,只把帆布包甩在桌上,转身往厨房走。
水缸里的水舀起来哗啦啦响时,他才发觉毛巾是冷的——赵春燕从不会让毛巾在架子上晾过两个小时。
他光着脚踩在冰凉的水泥地上,喊了三声“赵春燕”,声音撞在厨房四壁,又闷闷地弹回来。
静得能听见自己心跳。
他突然记起今早出门前,赵春燕蹲在门口系他左脚鞋带,马尾辫扫过他小腿,发梢带着肥皂的香味。
“今晚等你。”她说完抬头,眼睛弯成两枚月牙。
可现在,厨房的锅是冷的,灶台是干的,连案板上的菜刀都干干净净,一点葱花末都没有。
孙巧云送他到巷子口时,手指轻轻拂过他袖口:“德厚,她还小,你要多担待。”
可担待?他盯着水缸里自己模糊的脸,忽然觉得这话像块温吞的棉花,堵得人发慌。
孙巧云家永远飘着红烧肉的焦香,连院子里晾的被单都带着太阳晒透的蓬松感;而赵春燕的厨房总堆着半袋没吃完的地瓜,她会把他的袜子随手卷成团塞进抽屉,还理直气壮说“这样不容易丢”。
晚上十点整,墙上的挂钟敲了一声。
他抓起手机拨号,听筒里“嘟——嘟——”响到第三声,突然被掐断。
再拨,忙音。
他盯着屏幕上“对方已停止通话”的提示,手指悬在半空,忽然笑出声,笑声干得像砂纸磨过木头。
短信框里字删了又打,最后只剩一句:“真是惯着了!”
手机被他甩在床上,屏幕朝下,像块烧红的炭。
赵春燕盯着房梁熬过整夜,翻来覆去想怎么开口——不是辩解,是把心里那些拧巴的褶子一点点捋平,再用最轻、最稳的语气告诉她妈:她没疯,只是不能再装了。
手机突然震起来,屏幕亮得刺眼,是孙巧云。
“赵春燕,又发什么大小姐脾气?”她声音里裹着笑,像糖衣裹着刀片。
“德厚说你一整晚没回家,该不会在哪儿胡来吧?他可急坏了。”
“人都跟你求婚了,你还端着什么架子?真当自己是千金小姐,得供着哄着?”
“他以前喜欢我,那是从前的事——那时候连你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你现在就去认错,就说你瞎猜、犯蠢、嫉妒心上头!”
赵春燕张了张嘴,还没发出声,她已经把话茬全占完了。
余光瞥见她妈端着热水站在门边,眉头微蹙,眼神里全是无声的疑问。她朝她妈轻轻摇头,做了个“稍等”的口型。
“孙巧云。”她终于开口,嗓音比预想的更哑。
“别演了行不行?你不嫌累,我都替你膈应。”
“这些年你在我和德厚之间来回穿针引线,到底图个什么?真盼着我们结婚?”
“我亲爱的姐姐,要是真结了,你算哪根葱?情妇?小三?按老规矩,怕是要沉塘的。”
电话那头静了两秒,像被掐住了喉咙。
紧接着,一声暴喝炸开:“赵春燕!!”
“你搞清楚!我和德厚认识在先!你才是半路杀出来的那个!”
“哦?不装了?”赵春燕扯了下嘴角,冷得自己都发颤。
真荒唐啊——他担心她彻夜未归,第一反应却是把消息塞给孙巧云;
她生病发烧到三十九度,他记得给孙巧云买红糖;
她妈住院那天,他正陪孙巧云赶集。
她离家不过三个小时,她就踩着布鞋冲进她家院子,像来接管领地。
仿佛她的人生剧本,早被她写好了页码:听话、退让、成全、闭嘴。
听筒里传来一声短促的嗤笑,轻飘飘的,带着毒:“赵春燕,一直傻下去多好?起码还能在刘家当个称职的保姆。”
“我照顾不到的地方,你全补上了——他随口一句‘燕子帮我把饭盒送过来’,活脱脱在使唤丫鬟。”
赵春燕攥紧手机,指节泛白,指甲陷进掌心,靠这点钝痛提醒自己别抖。
“对了,”她顿了顿,声音忽然很轻,“你们这么两情相悦,他怎么不娶你呢?”
“宁愿让你顶着‘有夫之妇的情人’这顶帽子,也不肯给你一个名分?”
“背着老公偷人,刺激吗?心跳快不快?胆子够不够?”
“这男人,我不要了。”
“你要接盘,我双手奉上。”
“以后,别再打电话,也别再来找我。”
说完,她直接挂断。
指尖划得飞快,把她名字拖进黑名单,动作干脆得像撕掉一张过期粮票。
转过身,她扑进她妈怀里,把脸埋进她肩窝——那里有淡淡的皂角香,混着一点厨房刚蒸好的红薯暖意。
她妈没问一句为什么。
只是抬手,一下、一下,缓慢而坚定地拍着她的背。
就像她七岁摔破膝盖哭得打嗝时那样。
就像她十八岁没考上高中缩在炕上发抖时那样。
就像此刻,她终于敢卸下所有盔甲,做回那个会疼、会怕、会被一句话击垮的赵春燕那样。
赵春燕离家已经整整三天了。
家里像被土匪扫过一样,乱得毫无章法——袜子躺在水缸盖上,裤腰带缠在门闩上,衬衫袖口还沾着没洗干净的酱油印子。
刘德厚站在衣柜门口,盯着一排颜色打架的衣服发愣:深灰配墨绿?藏蓝搭酒红?他伸手抓了两件,又嫌弃地甩回去,手指烦躁地敲着门框。
他掏出手机,第三次拨赵春燕的号码。
听筒里依旧是那句冰冷机械的女声:“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他抿紧唇,手指划开通讯录,点进邻居刚给的地址——“赵春燕娘家,王家沟村三队”。
拨号键按下去,等待音一声接一声,像心跳漏拍。
没人接。
再响三声,自动挂断。
刘德厚忽然怔住,指尖悬在屏幕上,迟迟没有放下。
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连赵春燕娘家在哪个山头、几间瓦房都说不清楚。
这些年,他从没问过她逢年过节回不回家,从没留意她托人捎来的咸菜坛子里有没有她妈做的辣酱,甚至连她生日那天,也只是让同事从镇上供销社带了包红糖回来。
他认识的赵春燕,是从孙巧云嘴里听来的——“我那个特别勤快的表妹,总来我们厂送饭”;“她暗恋你很久了,连你喝什么牌子的茶叶都记得”;“她人很软,你稍微哄两句就笑了”。
三年前,孙巧云穿着红嫁衣转身嫁给了那个常年在外跑长途的周大勇。
那天刘德厚独自坐在河堤上喝光了整瓶散装白酒,嗓子烧得发疼,心口却像被掏空了一块。
赵春燕就是那时候出现的。
她捧着一碗热腾腾的姜汤,眼眶微红,声音轻得像怕惊扰什么:“德厚哥,我知道你现在很难受……但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你。”
她比他小五岁,笑起来眼角还有点婴儿肥,说话时总不自觉绞着衣角,像只刚学会站稳的小羊羔,笨拙又执着。
他点头答应的那一刻,并没想过这是开始,只当是给自己找一个不会走远的落脚处。
后来,赵春燕确实没走。
她说什么他应什么,要什么她给什么。
哪怕他半夜突然说想吃镇西头那家老字号的馄饨,她也会裹着棉袄冲出门去排队;哪怕他随口抱怨一句“烟袋嘴太旧”,第二天办公桌上就摆着三个不同样式的新烟嘴。
她哭的时候也安静,肩膀微微抖,眼泪一颗一颗往下掉,却从不摔东西、不吼叫、不冷战。
只要他蹲下来,轻轻抱一下,她就吸着鼻子点头:“嗯,我不难过了。”
起初她还会絮絮叨叨讲些琐事——“我妈今天腌了酸菜,说给你留了一缸”;“我表哥结婚,你要是有空,我可以带你去认认人”;“巧云姐上次说想去省城,其实我也攒了钱……”
可每次话没说完,他就皱眉看表,或者低头卷烟,语气淡淡:“嗯,知道了。”
次数多了,她慢慢把那些话咽回去,像收起一把伞,再也没撑开过。
家里越来越整洁,饭菜越来越合口,连他爹妈都夸:“燕子这孩子踏实,会过日子。”
而孙巧云呢?依旧是他心里最温柔的“巧云姐”,偶尔约他在供销社门口碰个头,聊聊近况,言语间全是体谅与分寸。
他觉得这样挺好。
爹妈催婚催得紧,他顺水推舟,在一个下雨天单膝跪地,掏出戒指盒。
赵春燕愣了几秒,才捂着嘴点头,眼里闪着光,像星星掉进了眼睛里。
可直到婚礼前一个星期,他都没提过要去见她爹娘。
不是忘了,是压根没觉得有必要。
“结不结婚,是我和她的事。”他当时这么想,“她不会反对,也不会离开。”
他笃定她离不开他。
就像空气、热水、煤油灯一样自然存在,理所当然。
直到她真的消失了。
他去了招待所,找人打听那天晚上的事——服务员说赵春燕站在楼梯口,手里攥着一张纸条,脸色惨白,指甲几乎掐进掌心。
那是他和孙巧云在茶馆靠窗位并肩而坐的照片,两人手指无意相碰,笑容熟稔得像一对老朋友。
刘德厚盯着纸条冷笑出声:“脾气倒是见长了?我都求婚了,她还不知足?”
话音未落,院子里传来自行车铃铛的响声。
他猛地起身,光着脚就往门口冲,连拖鞋都踢飞了一只。
“你可算回来了!我那件灰蓝工作服放哪儿了?以后这种事真不能再——”
声音戛然而止。
门口站着的不是赵春燕。
是孙巧云。
她穿着白色碎花裙子,头发松松挽在耳后,手里拎着饭盒,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担忧。
刘德厚眉头拧成死结,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没说话。
“德厚?”孙巧云快步走近,声音软得像融化的糖,“燕子还是没回来吗?太不像话了……我好声好气劝她,她倒把我气哭了。”
她一边说,一边顺势靠进他怀里,手指揪着他衬衫下摆,微微发颤。
刘德厚抬手,迟疑片刻,还是落在她背上,轻轻拍了两下。
“巧云,别哭。”他嗓音低哑,“你一向懂事,是她不懂分寸。”
“德厚,我真的好难受……我说了好多遍,她就是不信我。”孙巧云仰起脸,睫毛湿漉漉的,鼻尖泛红。
他垂眸看着她,手臂收紧,把她往怀里带得更深了些。
“别难受。”他声音沉下去,像在许诺,“我会说她的。”
后来。
不知是谁先靠近的。
也许是孙巧云踮起脚尖时呼出的热气拂过他下巴,也许是孙巧云手指滑过他后颈时那一瞬的战栗,又或许,只是他太久没碰过一个真正懂他疲惫的人。
他们吻在一起。
嘴唇贴着嘴唇,呼吸滚烫,像干柴烈火,像久旱逢霖,像一切本该如此。
仿佛他们才是天生一对。
手机突然在桌上震动起来,屏幕亮得刺眼。
刘德厚眼皮一跳,下意识瞥了一眼——陌生号码,没存名,也没备注。
往常这种电话他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直接划掉。
可今天,手指却像被什么拽住似的,鬼使神差地按下了接听键。
“喂。”
声音干涩发紧,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手指无意识地掐进掌心。
“德厚,是我,赵春燕。”
那三个字刚落,他太阳穴猛地一跳,一股滚烫的火气直冲头顶,连呼吸都沉了几分。
“赵春燕,你这算什么?玩够了是吧?”
语气硬得像块石头,每个字都带着棱角,砸出去时还冒着火星子。
“多大年纪了还搞离家出走?巧云好心给你打电话关心你,你倒好,把她气哭才满意?”
“结婚前闹失踪,结婚后呢?是不是还得等我跪着求你回来?”
他顿了顿,胸口起伏得厉害,想压一压火气,可话还没出口,那边先开了口。
“对不起。”
他刚扯出半边冷笑,喉咙里那句“现在知道说对不起”还没来得及吐出来,对方又轻轻补了一句——
“那就不结了。红棉袄我剪了,戒指扔进水沟了。刘德厚,我们分手吧。”
空气一下子被抽空了。
“什么意思?!”
声音陡然拔高,几乎破音,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我求婚那天你答应得好好的,现在一句分手就想掀桌?赵春燕,你真当我是哄小孩的?”
“不分手?行啊。”她的声音冷得像浸过霜,“那你就继续和孙巧云过你的日子。她愿意当破鞋,你舍得让她当,我可不想再当那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傻子。”
话音未落,刘德厚手一抖,手机“啪”地滑落,免提键被误触打开。
孙巧云正端着一杯热水站在厨房门口,听见这句话,脸色瞬间僵住,嘴角抽动了一下,硬生生把怒意咽了回去。
“燕子,你误会了……我和德厚真的没什么,你别胡思乱想。”
她往前走了两步,声音柔得像裹了蜜,可眼神却绷得死紧。
赵春燕在电话那头低低笑了一声,那笑声像针,扎得人耳膜生疼。
刘德厚脸上一阵烧,羞耻混着暴怒翻上来,喉头一哽,脱口而出——
“行!分就分!你不回来,这辈子也别想踏进我家门一步!”
“巧云从来不像你这样,疑神疑鬼、情绪上脸、动不动就甩脸子走人,让人操不完的心!”
他喘了口气,语气稍缓,像是给自己留条后路:“我给你时间冷静,好好想想,到底……”
话没说完,听筒里只剩下一串冰冷又刺耳的忙音——“嘟、嘟、嘟……”
像一声声嘲讽,敲在他心口最脆的地方。
他立刻回拨,再拨,再拨……
全是“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刘德厚颓然跌进椅子里,胸口剧烈起伏,仿佛刚跑完一场马拉松。
孙巧云端着水走近,声音轻得像羽毛:“德厚,别气坏了身子……赵春燕敢这么说话,还不是因为你这些年太惯着她?宠得她连分寸都不记得了。”
他猛地抬眼,目光如刀,冷冷扫过去,嘴角勾起一抹讥诮的弧度——
“当初若不是你死活不肯点头,我会答应她?这些年,哪次不是你劝我‘对她好点’‘别伤她心’‘她脾气软,你让着点’?”
孙巧云嘴唇一白,没接话。
他站起身,抓起外套就往外走,脚步又急又重。
“一会儿出门把门带上,我有事,先走了。”
门“咔哒”一声合上。
孙巧云站在原地,指甲深深掐进掌心,嘴唇抿成一条苍白的直线。
她盯着那扇紧闭的木门,胸口闷得发疼。
德厚嘴上说着分手,可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分明比谁都舍不得。
刘德厚想找一个人,简直比翻一页书还容易。
他这几天一直没动静,并不是做不到,而是压根儿懒得动。
所以当他妈在灶台边擦着案板,随口说“门口站了个男人,都快半个小时了”,赵春燕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这些年,她妈只知道她有个对象,却从没见过真人。
久而久之,她妈开始怀疑——是不是她编出来应付亲戚催婚的幌子?
刘德厚站在那儿,像一尊被精心打磨过的雕像。
身高一米八往上,肩膀宽厚,下巴线条清晰得能割纸。
黑色中山装是裁缝定做的,袖口微微收束,衬得手腕骨节分明;皮鞋锃亮,连鞋带都系得一丝不苟。
他往那儿一站,连院子里常年昏暗的日光,都好像亮了几分。
赵春燕趿拉着布鞋就出来了,家常衣裳皱巴巴的,头发随便扎了个低马尾,发尾还翘着几缕没理顺的碎发。
他们之间从来就不讲究什么体面。
处对象三年,他穿中山装,她套劳动布裤子;他喝茉莉花茶,她喝凉白开。
他习惯把生活过成一场展览,而她,只是他展柜旁偶然路过的一阵风。
孙巧云不一样。
她每次来,都是掐着时间踩点进门——头发梳得一丝不乱,雪花膏的味道淡得刚好能闻见,说话声音软得像裹了糖霜。
赵春燕曾一次次在她面前低头,手指绞着衣角,连呼吸都怕太重。
孙巧云说“燕子你这件衣服有点显胖”,她就默默把衣柜里所有浅色上衣全塞进了箱子。
孙巧云说“德厚喜欢有主见的姑娘”,她就硬生生把想说的话咽回去,笑得温顺又乖巧。
可现在再看孙巧云——不过是个靠别人婚姻续命的影子罢了。
刘德厚扫了赵春燕一眼,眉头立刻拧了起来,像是看见什么不该出现在这里的杂物。
“这是你家?”他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试探,“那我顺便进去拜访下长辈。”
赵春燕抬起手,掌心朝外,直接拦在他面前。
“不用了。”她说得干脆,“从前没这规矩,以后更不会有了。”
他脸色瞬间沉下去,像乌云压城,声音也冷得像冰碴子刮过玻璃。
“赵春燕,我亲自来一趟,你差不多就收场吧。”
“收拾东西,跟我回家。”
她盯着他眼睛,一字一句:“我说分手,是认真的。”
“这里才是我家。”
“你走吧,别再来了。”
他没动,只是静静看着她,那双惯常深不见底的眼睛里,忽然浮起一点讥诮的弧度。
嘴角微扬,却没半点温度。
“以前不管我怎么对你,你都没提过分手。”
“现在——是找到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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