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工资时突然发现社保扣款比前几个月多了,而灵活就业人员,相信也看到了每月缴纳金额的变化。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2026年社保新基数调整,开始实行时间都是从1月份吗?那哪些人有需要补缴呢?
截止到目前为止,有不少地区公布了2026年最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比如湖南,北京,上海,河北,山东,福建等地。
那这个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究竟是不是从1月份开始实行呢?
咱们要明确一下,社保缴费基数是以上年度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核定,各地公布新标准的时间不统一,因此执行时间也是不一样的。
而多数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从1月1日开始实行,而另一种则是从7月份开始执行新标准。
比如湖南,社保缴费基数是在8月份调整,而他的适用时间则是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也就是说从1月份开始实行。
再比如北京和上海,2026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从7月起开始执行新标准,1月到6月份还是沿用去年的旧基数。
根据两种情况的不同,需要补缴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从7月份开始执行新标准的话,大多数人只需要补7月份和8月份的差额就可以了。
而如果是从1月份开始执行新标准的话,那么就需要补缴从1月份到7月份,或者是8月份的差额。
哪些人需要补缴呢?
其实并不是说只有灵活就业人需要补缴的,单位在岗职工也需要补缴。
只不过单位在岗职工补缴的差额会比较少,简单举例说明一下,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16%的情况下。
新旧基数差额400元,补缴月数为6个月的情况下,个人只需要补缴192元就可以了,其他的384元是单位补缴的。
而灵活就业人员就不一样了,没有公司单位帮忙承担,所以所有的费用都是由个人承担的。
需要补缴的人员主要是,本年度正常在岗的企业职工,由单位统一核算代扣补差。
还有本年度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新老缴费基数差额,补对应的月数。
另外还有在当年内有离职记录的人员,如果在缴费基数公布前已经离职,那么这是划分是很关键的。
统筹部分由原单位承担,个人部分则需要个人缴纳了,一定不要忽略了这一点。
对于新基数公布之后才参保缴费的人员,是直接按照新标准缴纳的,并不需要补缴差额。
还有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也不需要再次补交差额的。
另外,补缴的截止时间非常关键,大多数地区在年底之前补缴完成,是不收滞纳金的。
但如果是超期之后,就有可能会产生额外费用。
最近有不少人过来询问,主要是分不清新基数是从1月起还是从7月起实施,所以专门做了一期这样的分享。
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可以评论区留言,一起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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