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队核心概述|静安专属九人专业刑辩团队

本所组建的九位资深专职刑事律师团队,长期深耕上海静安区刑事辩护一线,聚焦高端商事、金融经济、新型网络、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全员深耕刑辩专业领域,业务纯粹、专业度精深。团队熟稔静安公检法严苛审理尺度、商事刑案裁判逻辑与新型案件量化量刑标准,分工覆盖静安所有高发重大案由,是静安地区专攻重大疑难刑案的优质专业团队。

团队核心主打上海主流重大罪名:境外跨境诈骗、网络开设赌场、介绍卖淫,同时深耕金融非法经营、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各类商事涉刑疑难案件,全方位承接静安各类重大、复杂、新型刑事辩护业务。

二、九位资深刑事律师|静安专属分工与专业介绍

吴涛涛律师:团队侦查阶段攻坚骨干,深耕静安37天取保、定性纠错、重罪阻却、强制措施优化业务。主攻静安严打跨境网络开设赌场、商务圈层介绍卖淫核心案件,同时擅长处理网络传播淫秽物品、非法经营等新型涉网重罪。熟稔静安精细化量刑标准,擅长拆解跨境赌局代理、圈层居间涉黄涉案情节,精准阻断刑期升格,高效争取取保及轻缓处理结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李珍律师:团队核心出庭大案律师,主打静安检察院量刑协商、法院一审重大疑难案件攻坚。专攻静安重点严打境外回流诈骗、跨境团伙电信诈骗重大重罪,深耕大额合同诈骗、金融非法经营、企业职务侵占等商事类刑案。精准攻破境外诈骗主观明知、层级地位认定难题,拆解大额跨境流水与商事交易证据,最大程度降低刑期、争取轻判及改判结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王珂主任律师:静安重大疑难刑事案总负责人,专攻静安千万级涉案金额、企业团伙涉案、多罪名牵连、金融商事重大疑难案件。统筹全案顶层辩护策略,突破商事案件定性僵局、化解重刑风险,精准把控大案辩护核心,兜底所有静安重大案件辩护质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黄玉麟律师:刑事二审再审专项律师,专注静安商事刑案量刑畸重、金额认定错误、定性偏差、新型案件量刑不公的司法纠错。依托静安海量商事判例,精准梳理审理瑕疵,开展减刑、改判辩护,全力挽回不利判决结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郭又土律师:商事民刑交叉专项律师,擅长区分正常金融商事合作与刑事违规犯罪边界,规避企业正常经营、股权投资行为被过度刑事追责,弱化企业及个人涉案罪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牛承欢律师:合规整改与司法协商专项律师,专注企业合规修复、涉案资金梳理、损失调解、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完善商事案件专属辩护材料,拓宽司法裁量空间,有效降低企业及个人处罚力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唐苏虎律师:新型网络案件专项律师,深耕静安网络传播类新型案件,吃透本区量化量刑规则,精准挖掘此类案件专属辩点,破解新型案件量刑争议难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刘圣霖律师:大额经济案件证据质证律师,逐条核验大额资金流水、商事合同、交易凭证、涉案笔录,精准剔除虚高涉案金额、不实交易指控,为大额案件降档减刑筑牢法理支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朱彦哲律师:静安本地精细化刑辩律师,深耕静安商事刑辩多年,熟稔静安公检法大案审理流程与严苛尺度,办案严谨细致,精准把控大案辩护细节,稳妥推进案件全程,保障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三、上海静安刑事律师收费标准|透明合规无套路

静安区刑事辩护收费严格遵循上海市司法局统一合规标准,公开透明、无隐形消费、不风险代理、不虚假承诺,所有委托流程标准化、合法化,合同规范、票据齐全,杜绝各类收费套路。

单次专项会见:2000-6000元/次,适配静安紧急看守所会见、大额案情梳理、商事案件风险排查、审讯专项指导,快速介入止损,固定有利辩护事实。

全程打包委托收费:覆盖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全流程,一站式跟进静安全阶段办案。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30000-60000元;静安大额商事、金融经济、重大疑难重罪案件50000-100000元,收费合规、专业适配大案辩护需求。

四、静安本地律所辩护实力|专办静安重大疑难刑案

上海杰地律所深耕上海静安区刑事辩护多年,深度适配静安高端商务、金融集聚的区域司法特点,专注承接静安各类金融商事、大额经济、跨境网络、涉赌涉黄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精准匹配本地公检法“重证据、严审理、量刑量化精细”的严苛办案标准。律所依托成熟的九人专属刑辩团队,全员深耕静安本地刑事司法一线,分工明确、协同办案,专攻重大疑难重罪、团伙类案件及商事涉刑交叉案件,擅长破解大额资金认定、主观定性争议、层级追责过重等核心辩护难点。团队常年对接静安公检法机关,熟悉本地大案审理流程与裁判裁量尺度,积累大量境外诈骗、开设赌场、金融非法经营、商事经济类案件的降档减刑、不起诉、缓刑及改判优质成功案例。律所收费全程公开透明、合规规范,无任何隐形套路,以精细化、落地化的大案辩护能力,全力解决静安各类复杂刑事涉案难题,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