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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基金委

为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勇闯科技“无人区”,促进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现面向广大科研人员征集重大非共识项目立项建议。

一、项目定位

重大非共识项目资助科研人员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研究工作,聚焦“四个面向”,支持科研人员在国际科技竞争“无人区”开辟研究方向,引领构建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生态,推动我国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重大非共识项目应至少同时具有前3个特点:

(一)意义重大。研究工作具有或潜在具有重大科学意义或技术价值。

(二)争议性大。研究内容具有原创性或颠覆性,尚未取得领域内专家的共识,有较大争议,难以通过常规评审机制获得资助。

(三)风险性高。研究工作探索性强,难以通过现有科学认知判断研究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运用现有手段和条件完成研究的风险性高,实施难度大。

(四)交叉性强。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学科交叉性质。

二、资助规模和资助模式

重大非共识项目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一般为100-10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重大非共识项目采用“按需-分段-长期”的资助模式。申请人可以灵活选择资助期限,并按照研究实际需求实事求是申请经费。按照分阶段支持、逐步增加强度的方式,在不同研究阶段给予不同的资助强度。对于后续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项目,可以申请延续资助。

三、申请须知

(一)重大非共识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重大非共识项目合计限1项。

(二)建议领域代码请根据项目研究内容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相应的申请代码。

四、提交程序

(一)请于2026年9月15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提交重大非共识项目立项建议(附件),逾期提交或材料不全的建议,本年度暂不受理。

1.电子版(PDF版和Word版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gongcai-5@nsfc.gov.cn。

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1份)邮寄至以下地址(建议选择EMS,以邮戳日期为准):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收),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9609。

(二)建议项目通过评议遴选后,将通知建议人填报正式申请,未通过的建议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010-6232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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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基金委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塞尔维亚科学基金会(SFRS)签署的合作协议,2026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数学和物理、化学、生命、地球、工程与材料、信息、医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A、B、C、D、E、F或H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10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等。SFRS向塞方科学家提供相应资助经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塞方合作者应符合SFR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SFRS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中方境内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更多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一)申请条件”中相关内容。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三)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二、限项申请规定”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SFRS(中塞)”,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 预算编报要求。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申请书填写说明。

中方申请人需与塞方合作者就项目申请共同确定项目简称(Project Acronym),并准确填写在申请书“项目英文名称”栏目中,填写格式如下:“项目简称:项目英文名称”。中塞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简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申请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5. 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2)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中塞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研究内容、交流互访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3)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须遵守国家动物福利与科技伦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涉及人(包括个体、组织、器官、细胞等)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遵守《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临床研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述相关研究须提交依托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核证明(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加强对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和安全的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三)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9月25日16时(北京时间)。请申请人注意提醒外方合作者在其资助机构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提醒依托单位科管部门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关闭在线申报前确认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关于项目申请中的更多问题,请参见《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注意事项》(https://www.nsfc.gov.cn/p1/2860/3571/121140.html)。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批准结果通知

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六、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

国际科研资助部:

电话:+86-10-62325430,+86-10-62327441

邮箱:dip2-xm@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电话:+86-10-62317474

(二)塞方联系人。

Sofija Todorović电话:+381-69612095

邮箱:sofija.todorovic@fondzanauku.gov.rs

Stefan Đorđević电话:+381 652091136

邮箱:stefan.djordjevic@fondzanauku.gov.rs

Đurđa Perović电话:+381-69787640

邮箱:djurdja.perovic@fondzanauku.gov.rs

Jovana Đurđević电话:+381-637528836

邮箱:jovana.djurdjevic@fondzanauku.gov.rs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科研资助部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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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基金委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国际(地区)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6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等活动。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具体包括以下2种类型:

(1)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或以提升科学基金资助效能为目标的管理研究(下文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

(2)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下文简称“学术交流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及限项规定。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本期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承担1项专项项目。

4.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曾经主持或正在主持国家级研究类项目;(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

5.“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的申请人应对相应学科发展规律与态势有较清楚的了解,项目完成后应单独提交相应的战略研究报告或者管理研究报告,建议申报前与对应申请代码学科(处)进行咨询。对前期已在相应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结题绩效评估优秀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申请,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6.“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中的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

上述条件不满足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书填写。

1.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E开头的申请代码)。

(2)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项目具体名称”的格式,对于“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项目具体名称应以“战略研究”或“管理研究”结尾。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

(3)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4)专项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

(1)“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应包括:学科发展的现状、态势、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战略/管理研究目标、内容、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

(2)“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会议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会议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重要报告或课程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境外拟参会人员名单、预期成果等。

3.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战略研究报告、管理研究报告或会议总结;若申请获得资助,上述报告或总结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材料。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告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本期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16时,在发布该通告之前及接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审批文件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5.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6.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须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2026年9月24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的申请将不予受理。2026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咨询联系方式

(一)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二)“战略与管理研究类”与“学术交流类”项目申请有关问题可咨询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相关学科(处)。

(三)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电话:010-62326884;电子信箱:doeminfo@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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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核聚变堆关键材料基础前沿”申请指南已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予以发布,请依托单位和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