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观察者网报道,针对青岛海之恋公园男子当众辱骂女游客事件,8月24日,崂山公安分局通报称,综合传唤调查违法行为人、询问被侵害人、走访证人、调取视频资料等情况,施某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成立。并经调查就医诊疗情况,依法委托对施某某开展司法精神病学鉴定,鉴定意见为:“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限定受处罚能力。”依据相关规定,于8月24日对施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当日送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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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就事件本身来看,做出这样的处理,对施某某来说,应当是比较严厉的处罚了。但是,从事件整个过程来看,似乎问题的核心已经不在施某某“骂人”上,而是当地警方对待事件的态度上。

按照通报,事件的发生时间是8月4日10时左右,施某某的报警时间也是8月4日,女游客段某某通过12345政务热线平台投诉的时间,则是8月4日20时许,都在同一天。

民警前期介入的时间是两次,一次是施某某报警后,在民警到达现场后,涉事双方已经离开现场;一次是8月5日9时与段某某联系,段某某没有到派出所报警,也是可以理解的。到青岛来,又不是专门来受气和处理事件的,而是旅游的。就算到了派出所,派出所也不会给予其报销车费、误工费,而应当是警方找其了解情况。

而在这期间,警方也就没有再过问此事。如果不是8月10日网上有相关视频了,警方才再次与涉事双方联系核实情况,直到8月13日立案调查。也就是说,已经离事件发生有9天时间了。再到发布情况通报,又是10天时间。等于此起事件从发生到通报情况,整整20天时间。

这起事件并不复杂,调查的难度也不大,就算要对施某某进行精神疾病鉴定,也不是多难的事。但是,花费的时间却长达20天,是不是时间有点过长,值得关注。如果不是相关视频出现在网络上,当地警方是否就可以不闻不问了,施某某也可以继续搭讪女游客,在搭讪不成时也继续辱骂女游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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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当媒体记者致电当地派出所时,一句“如果担心到安全问题,你可以不去”的回应,更是让全网产生了震动。虽然这是个别人员的行为,但是,反映的是一个地方的服务环境、营商环境、安全环境。如果对待投资者也这个态度,谁还敢去青岛投资呢?

很显然,男子辱骂女游客事件,已经超出了“骂人”的范畴,而上升到一个地方的服务环境、营商环境、安全环境了,上升到一个地方的服务效率、办事效率、办案效率上。

一起并不大的事件,处理了整整20天,且个别民警的态度也非常恶劣,也就不能不让外地游客、外地投资者、外地企业等对青岛的服务环境、营商环境、安全环境等产生质疑,从而对可能的旅游、投资、办企等产生犹豫。

客观地讲,施某某的行为,应当处理,但是,是否达到行政拘留十天的程度,也是一个问题。但凡警方的处理及时一些,力度大一些,态度好一些,对施某某的处理,也不需要如此严厉。对施某某的处理力度加大,很大程度上是警方在被动局面下的以错纠错,把板子全部打在了施某某身上。

笔者绝对不是为施某某叫屈,施某某受到这样的处理也是咎由自取。但是,把板子全部打在施某某身上,而警方自身却皮毛无损,似乎也不公平。至少,那位对媒体态度恶劣的民警,应当受到处理吧,而不是一句“针对麦岛派出所工作人员答复媒体言语不当等问题,我们诚挚道歉,已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就算处理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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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样说,按照对施某某的处理结果,当地派出所的办事效率以及个别民警的行为,也必须问责。不然,就是不公平,对施某某不公平,对段某某不公平,对媒体也不公平,对舆论和公众同样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