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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璟璟

最近,湖南祁东县一老人身体不适在茶馆门口凳子上休息晕倒,店主帮扶送医后老人离世遭索赔10万元。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调解,确认店主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相关调解协议细节。协议书称,女店主出于人道主义向死者家属补偿1.9万元,该补偿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不再就该矛盾纠纷及处理结果提出任何异议。24日,记者从湖南祁东县司法局获悉,已就店主帮扶老人遭索赔一事介入调查。(新京报)

这一事件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扶老人反被讹”的旧事,可若是仔细甄别还是会发现,这两者不完全一样。那些曾经引爆舆论的“扶老人反被讹”案,导火索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老人一方“以怨报德”“反咬一口”,狮子大开口地索要赔偿;再者,就是某些职能部门不明就里、是非不分地支持了老人一方的部分索赔诉求……而在本案中,派出所认定女店主无过错,也并没有裁定店主需要支付赔偿——1.9万所谓“人道补偿”是当事双方协商的结果,至少看起来是。

在本案中,有关部门并没有支持老人家属的索赔要求,但默许了其通过一纸“调解协议”从店主那得到1.9万?在很多人看来,这就是不作为、和稀泥。到底是不是这样?这其实还是要回到现场、回到细节。需要追问的是,在这份协议的过程中,派出所工作人员到底发挥了何种作用?是完全居中的组织者、主持人,还是发表了倾向性的意见、施加了“不合适”的压力?更需要追问的是,对于老人家属可能表达过的威胁恐吓,调解员有没有予以制止、训诫,并警告违法后果?

职能部门就民事纠纷开展调解,这不同于民事主体私下的谈判、协商。这里面,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法律的在场、专业公共服务的支撑。以祁东县这起案例为例,老人家属在彼时彼地,一度扬言威胁。尽职的调解,理应告知双方的权利、义务,理应就是非对错和责任归因亮明态度,理应严厉叫止“无理取闹”撒泼耍横的盘外招。当然,也应该客观剖析双方若是打官司的可能结果。

此事是非曲直一目了然,而“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这里面的问题,远不是一句和稀泥所能涵盖的。如今,祁东县司法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最需要去做的,就是调出调解现场的录音录像和文书记录,逐字逐句、逐帧逐秒地去还原现场,去厘清调解人员有没有真正秉持专业公正,有没有严格尽职,有没有做到该说的话说到位、不该说的话不多说?

只有拆解到位、归因到每个关节,才能彻底厘清“无责但人道赔偿1.9万”怪事的来龙去脉,才能举一反三,给善意撑腰,刹住“按闹分配”的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