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
公元654年,唐高宗永徽五年的某一天,长安大明宫里,死了一个女婴。
这个女婴的母亲,是武昭仪,就是武则天,当时武则天还不是皇后,只是昭仪。
换言之,这孩子也是皇帝的女儿。
但因为女婴太小,死的时候,没有名字,没有封号,什么都没有。
女儿一死,武则天立刻指认,说杀人凶手是高宗的皇后,王皇后,高宗跟武则天感情好,武则天说什么他信什么,于是王皇后被废,武则天取而代之成为皇后,再过二十多年,武则天开天辟地,成为了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这就引出一桩悬案来,武则天这个死去的女儿,到底是谁杀的?
真是王皇后杀死的?还是武则天为了扳倒王皇后不惜自己杀死女儿然后贼喊捉贼,栽赃陷害?
关于这个案子,记载的最详细的,当属北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原文是这样的:
“会昭仪生女,后怜而弄之,后出,昭仪潜扼杀之,覆之以被。上至,昭仪阳欢笑,发被观之,女已死矣,即惊啼。问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适来此。’上大怒曰:‘后杀吾女!’”
翻译成大白话的意思就是,武则天生下女儿之后,王皇后来看望这个小公主,看了一会就走了,这王皇后前脚刚走,后脚武则天就把女儿偷偷给掐死了。
掐死之后,武则天用被子把尸体给盖住,接着高宗来了,武则天这个时候演技大爆发,说稚奴你来了,快来看看我们的孩子吧,她就假装高兴的把被子掀开,结果女儿早就死了,武则天大哭,问身边的宫女下人,说刚才谁来过?宫女回答:
王皇后刚才来过。
高宗一听大怒,说可恨,是皇后杀了我的女儿。
您看啊,这记载的太详细了,非常之完整,有杀人动机,有杀人过程,有人证,有结果,什么都不缺。
但问题就出在这里。
司马光生活在北宋,距离本案发生已有四百多年,他并不是目击者,何以记载的像亲眼看到一样?
像“昭仪潜扼杀之”这种极为隐秘的动作,除非安监控了,不然怎么可能知道?
而如果我们把不同时代的史料排在一起看,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规律。
公元945年的《旧唐书》,离事发隔了三百年,书里没有提及公主的死因,只说后来追封的事情。
公元961年的《唐会要》,也只说“昭仪所生女暴卒”,就是说武则天的女儿是突然死亡,但也没说怎么死的。
一直到公元1060年的《新唐书》,这里第一次出现了武则天杀害女儿的情节,到公元1084年的《资治通鉴》,这个情节则越来越详细。
越早的史料,写的越简单,而越晚的史料,写的则越详细。
一桩命案,案发三百年后都没人能说清楚,四百年后,突然有人说,我知道凶手是谁,这很难不让人怀疑。
历史学有个概念,叫“层累地造成的古史”,就是说很多所谓的历史事实,其实是后世一层一层堆叠,添油加醋的编造出来的,武则天的杀女案,就颇有点这个意思。
按照《资治通鉴》的说法,在武则天杀死了女儿并诬陷给王皇后之后,高宗很快认定了王皇后杀了自己的女儿,所以大叫“后杀吾女”,这是杀女之仇啊,别说是皇帝了,就是放在任何人的身上,这都是不共戴天之仇,但高宗后来下诏书废王皇后的时候,列的罪名却不是王皇后杀了自己的女儿,而是“谋行鸠毒”,意思是王皇后想要下毒害人。
至于害谁,也没说。
而在高宗决定废后之前,毕竟是皇后嘛,那不是说废掉就废掉的,高宗还专门召集了长孙无忌,褚遂良等大臣商议,褚遂良当时说了这么一句话:
皇后未闻有过。
没听说皇后有什么过错,怎么就要把她废掉呢?
这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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