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仰光达吉大镇区第2选区代表吴腊温貌称,部分外国人未依法在指定地点住宿,而是居住在民宅中,且未进行Form (C)申报,导致国家无法从他们那里获取应得的外汇,造成国家外汇损失。
仰光达吉大镇区第2选区代表吴腊温貌于8月24日举行的第三届仰光省议会第三次例行会议第七天会议上,就违反签证规定的外国人相关事宜提问时作出了表述。
吴腊温貌表示,进入缅甸的外国人必须依照1948年《外国人登记条例》第14(1)、14(7)、14(8)条的规定,遵守相关规定,使用Form (C)(即C表)向有关部门申报。
旅游签证、宗教签证、新闻媒体签证、教育签证、社会福利签证、商务签证等九类签证持有者,不得在街区、民宅中居住,而必须在酒店、旅馆以及指定的禅修中心、获准住宿的场所住宿,并须凭有效证明,在24小时内尽快向相关镇区移民局报告,且必须持有C表或Form (C),这是法律已明确规定的事项。
吴腊温貌说:“虽然已有这样规定,但部分外国人并未在指定地点住宿,而是住在民宅且未申报Form (C),因此国家无法获得本应从他们那里得到的外汇,导致国家外汇遭受损失。即使在指定酒店住宿,也存在相关酒店未登记外国人姓名的情况,无论是团体入境还是个人入境的外国人,酒店有时会登记缅甸公民的姓名,从而不当获取了规定应收取的美元等外汇。”
他还提到,按规定住宿场所须在24小时内由相关酒店进行申报,但若登记的是缅甸姓名,则无需再申报,这些信息据知会通过线上方式发送至相关街区、村庄和街区政府办公室。在这些环节中,国家也损失了大量应得的外汇。
吴腊温貌还表示,在工业区工作的外国人,也自行在邻近工业区的镇区租房居住,却未向相关镇区移民局报送住宿名单,导致国家损失了大量应得的税款。
他说:“同样,几乎整栋公寓楼都租给了外国人居住,但发现他们并未向相关移民局申报住宿名单。”
因此,他提问:为减少和消除违反签证规定居住的情况,已采取了哪些措施,对继续违反签证规定的外国人将如何处理;对于外国人获准居住的酒店,是否按规定向相关镇区移民局报送了外国人来访的住宿名单,以及采取了哪些管理措施;对于在街区、民宅等指定地点获准居住的人员,如何确保他们按规定正式申报住宿名单,不出现疏漏。
针对上述问题,仰光省安全与边境事务部长温定上校表示,2025-2026财年,因违反签证规定在茵盛中央监狱服刑的外国人有21人,已完成驱逐出境的有34人;2026-2027财年4月至5月的前四个月期间,因违反签证规定被起诉的外国人有6人,其中1人正在服刑,其余5人案件仍在审理中,该期间被列入黑名单并驱逐出境的有7人。
温定上校还表示,关于违反签证规定居住的问题,国家政府已成立了由内政部部长担任主席、移民与人口部部长为成员、共20名成员组成的“外国人监管照护中央委员会”并分配了职责。中央委员会为开展外国人管理照护工作,又成立了7个工作委员会,其中包括按省/邦设立的外国人监管照护工作委员会,由省/邦政府安全与边境事务部长担任主席,移民与人口部省/邦局长担任秘书,共18名成员组成。
关于在街区、民宅等指定地点居住的人员,是指持社会福利签证入境者,房主或担保人须填写外国人抵达报告表Form (C),并在24小时内向相关镇区移民局长办公室申报。除社会福利签证外,对于持其他签证入境并居住在街区、民宅等指定地点的情况,正在通过联合小组进行定期核查。对于酒店、公寓、民宅中存在的不实登记和申报情况,若能提供具体姓名和地点进行明确举报,将进行详细核查,如属实将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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