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0日,五部门联合出台第56号令《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7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这是首部专门管"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还在岗"的规章,具体以本单位人事科口径及省级人社转发通知为准。

一、先划硬边界:56号令管"超龄用工协议",不管"在编任职到龄不退"

56号令第二条: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受管理、有报酬劳动的适用;已退休再被招用的也适用。

配套明确三条硬线:

  • 公务员(含参公)到龄(男63/女干部58/女工人55)必须退,不得弹性延迟,不存在"签协议继续当科长"
  • 事业领导/管理人员到龄及时退,不允许延后;事业普通专技岗可选弹性延迟(最长3年),延迟期间仍属事业人事关系,不归56号令
  • 延迟结束退休后再返聘、机关工勤及编外超龄在岗 → 全部落入56号令,须签书面用工协议

二、体制内最常碰的三种超龄场景

场景1:退休公务员/事业编返聘(顾问、阅卷、教研、病历质控等)

必须签书面协议(第6条),写清期限、内容、报酬、工伤、保密;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按月足额发;单位必须缴工伤保险;加班原则不安排,确需安排按150%/200%/300%计。

场景2:事业专技岗弹性延迟退休(高级职称医师、博导、涉密骨干)

延迟期间仍属事业编,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本省细则走;到期退休后再返聘 → 转场景1,56号令接管。

场景3:机关工勤、编外超龄在岗(门卫、司机、保洁等)

7月1日后全部补书面协议;不低于最低工资、缴工伤、控加班、不安排危险作业;广西等地已发通知要求自查补签。

三、对体制内单位的实操冲击:四件事必须改

  • 返聘从"口头帮忙"变"书面协议",否则违反第6条
  • 超龄返聘必须参保工伤保险,否则追责
  • 编外超龄要么补协议缴工伤,要么到期终止(无劳动关系续延包袱)
  • 退休金与返聘费财务科目分开,避免审计认定"吃双份财政"

四、对体制内个人的意义

退休教师、工程师、医师等返聘:报酬有协议兜底、受伤算工伤、加班有法定标准。想延迟走弹性延迟(事业专技专属),不是56号令;56号令是"真退休后再干活"的赛道。公务员退休后去国企/协会/下属单位返聘,同样落56号令,签协议缴工伤。

结论:56号令管的是"退下来再回来干活"的超龄用工关系,不管在编任职到龄不退。公务员到龄必须退的硬规则没动,但退休返聘、弹性延迟后返聘、机关工勤编外超龄用工全部纳入全国统一框架——书面协议、最低工钱、强制工伤、不安排危险活,7月1日起一个标准。

以上为第56号令及人社部发〔2024〕94号梳理,不代表官方发布或政策解读;具体以本单位人事部门及省级人社转发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