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玲第一次搬进那条小巷,丈夫庄超英出差没回来。 她一个人拖着两个孩子,大包小包往屋里搬,忙得满头汗。

宋莹看见了。 二话不说拉上自家男人林武峰过来帮忙。 黄玲也就客气地说了声谢谢,脸上带着那种不咸不淡的笑。 她对宋莹的热情不太习惯,甚至有点防备。

没几天功夫,隔壁王勇在两家共用的院墙上挖了个洞,一到下雨天就往这边排污水。 黄玲站在院子里气得浑身发抖,嘴张了好几次,愣是没憋出一句狠话。 她这种人,吃了亏也说不出什么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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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莹可不管。 袖子一撸,双手叉腰,隔着墙头就跟王勇吵开了。 泼辣得很。 林武峰更实在——看媳妇吵不出结果,干脆拉了一车砂石回来,蹲在院子里一声不吭把墙洞堵了。 不光堵自己家的,顺手把黄玲家门口也堆高了沙袋。

那年发大水,整条巷子都淹得够呛,就他们两家没事。

这些事黄玲都看在眼里。 但她这人不太会说热乎话。 宋莹儿子林栋哲是个皮猴子,裤子三天两头破洞,宋莹忙着上班顾不上管。 黄玲看见了也不吭声,拿过裤子就用缝纫机缝好。 宋莹两口子忙不过来,她就招呼栋哲到自己家吃饭写作业。

黄玲在庄家的日子,有苦难言。

公婆偏心偏到姥姥家了。 眼里只有小叔子一家。 黄玲累死累活做了一桌子菜,到了吃饭的时候,婆婆一句“坐不下了”,她就得带着闺女躲到厨房去凑合。 大年三十,她和闺女连上桌的资格都没有。 好不容易弄点肉回来,刚炖上锅,庄超英一个电话过去,公婆和小叔子一家全跑来了。 自己辛辛苦苦挣的,自己孩子倒吃不上几块。

庄超英这人,说好听点叫孝顺,说难听点叫怂。 爹妈说什么听什么,从来不敢说不。 老婆孩子受多大委屈都看不见。 满脑子“我是老大我得照顾大家”。

黄玲大多数时候忍着。 她不是没脾气,是太清楚了——在那个家里,吵也好闹也好,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她把所有劲儿都攒着,用在最关键的地方——孩子的前途。 只要儿子闺女能考上大学,走出这条小巷子,就不算白熬。

所以婆婆摔了腿想来长住的时候,黄玲头一回把脸拉下来了。 那时候儿子图南正备战高考,这个节骨眼上家里不能乱。 她咬着牙没松口。

宋莹站出来了。 让图南住到自己家来,安安静静复习。 甚至把攒了大半年准备买电视机的钱掏出来,让黄玲先给图南买辆自行车。

这份情,搁谁身上不觉得重?

黄玲对宋莹就没一点别的想法? 那也不实在。

黄玲骨子里挺传统的。 她这辈子的信念就是省吃俭用,把孩子供出来。 自己穿的永远是最素最旧的,头发随便一扎,脸上连雪花膏都舍不得抹。

宋莹呢? 天天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头发烫得卷卷的,衣服换了一件又一件。 黄玲看在眼里,心里多少犯嘀咕——她觉得女人把心思都花在打扮上,家里的事还能顾得好吗?

更让她看不惯的是宋莹对儿子的态度。 林栋哲成绩一塌糊涂,裤子破了洞也没人补。 宋莹好像也不着急,整天乐呵呵的。 黄玲心里就想:你看看你,穿得那么精神,儿子跟个小叫花子似的。

这想法说白了,就是“我才是对的”那点小得意。 她觉得自己这种把一切都给孩子、把自己熬干榨尽的活法,才是正经日子。

后来林栋哲居然也考上大学了。 黄玲私下跟庄超英嘀咕:“广东那边的分数线是不是低啊? ”“是不是体育系的啊? ”

这话听着不太好听。 但仔细想想——自己辛辛苦苦盯着孩子学习,操碎了心;人家宋莹好像也没怎么管,孩子照样出息了。 她那个根深蒂固的观念被晃了一下,有点不踏实了。

这能说她凉薄吗? 更像是一个被生活压得透不过气、把所有希望都捆在孩子身上的女人,在用一种笨拙的、还有点狭隘的方式,给自己那点坚持找安慰。

宋莹对人的好,从来直来直去,不藏着掖着。 她直接对黄玲说:“玲姐,你喜欢看孩子们穿得漂漂亮亮的,你自己肯定也想穿得美美的呀! ”。

就这么一句话,把黄玲说哭了。 这么多年,她是“庄图南的妈妈”“庄超英的媳妇”“庄家的儿媳妇”,唯独不是“黄玲”这个人。 从来没人问过她喜欢什么、想要什么。

宋莹这句话,往她心里丢了一颗石子。 那层硬邦邦的壳突然裂了一道缝。

黄玲对宋莹的回应,从来不在嘴上。 她都放在那些不起眼的小事里。

后来宋莹一家要搬到广州去了。 送别那天早上,黄玲穿上了一条新裙子——连夜赶出来的,用的是宋莹之前送她的布料。 她走进已经搬空的屋子,在宋莹面前轻轻转了个圈,问:“好看吗? ”。

她用这种方式告诉宋莹:你说的话我都记得。 你想要我过得好一点,我在改了。

宋莹当时就哭了。 抱着她说:“不管到哪儿,你只能跟我好。 ”。

黄玲一直忍着没哭。 她站在那里笑着,目送车子开走。 直到车子转过了巷口再也看不见了,她才趴在女儿肩头,哭得浑身发抖。

她说:“在这个院里,再也没人护着你妈了。 ”。

我倒觉得,这话恰恰是黄玲能给出的最高评价。 在她那个处处算计、时时得忍着憋着的世界里,宋莹是唯一一个什么都不图、还敢冲在前头替她挡事的人。

她的害怕是真的,她的舍不得也是真的。 她的友情建在“被保护”的感觉上——这听着不够高大上,可它实实在在地戳中了人心。

在那个年代,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黄玲在庄家那个大环境里,要是不算计着过,她和孩子根本撑不下去。 她逼着闺女筱婷一定要经济独立,是因为自己在婚姻里连个零花钱都攥不住,吃过大亏。 她反对筱婷跟着林栋哲去广州,甚至担心宋莹会变成恶婆婆——这想法确实小心眼。 但说到底,她是把自己在婆家受的那些窝囊气,全往闺女身上想了。 她不是不信任宋莹,是她活了大半辈子得出的结论:爱情会变,友情也说不准,只有攥在自己手里的东西才是真的。

黄玲到底值不值得宋莹对她这么好?

这个问题本身就问歪了。 友情不是做买卖,非得你出一块我出五毛才算公平。 宋莹愿意对人好,那是她自己的性子。 黄玲接住了这份好,也用她的方式还回去了。 只不过她的方式比较安静,有时候还有点计较,显得笨手笨脚的。 但那就是她在那种处境下能掏出来的全部了。

宋莹像一团火,把黄玲心里那点“为自己活一回”的火苗点着了。 黄玲的沉稳和扛得住事,给那个风风火火的宋莹提供了一个可以歇脚的窝。

她们的友情,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在那种冰冷的日子里,互相靠着取取暖。

指着黄玲说她自私、说她凉薄——这话说起来容易。 可真正去琢磨她身上那些被日子磨出来的算计、那些说不出口的无奈,或许才是真的看懂了她。 也看懂了那个年代里无数个像她一样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