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秦建罚决字﹝2026﹞第5号),河北泰峰建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在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公寓项目施工中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被罚款2万元。
图源: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决定书显示,该项目于2026年4月20日签订了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9号学生公寓项目的小市政及绿化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约定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由河北泰峰建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但检查时发现现场南侧道路未及时冲洗、积尘严重;建筑垃圾在场地内堆存,未采取密目式防尘网遮盖严密。
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七款之规定,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基准编号:C060211501号)相关规定,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河北泰峰建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7月2日。
图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图源: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显示,该校9号公寓项目核定总建筑面积33002平方米,核定总投资16156万元。东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高校。
扬尘污染防治是底线要求。河北泰峰建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方)在合同明确约定“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的前提下,仍让施工现场出现道路积尘、建筑垃圾未遮盖违规行为。
环保业内人士表示,扬尘污染防治是建筑工程必须遵守的基本底线,不论是南侧道路积尘严重还是建筑垃圾未遮盖,均属于最基础的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说明该施工现场管理形同虚设。
有学生家长提出疑问,施工方在学生公寓施工现场连最基本扬尘管控的冲洗和遮盖都做不到,那工程安全质量是否存在敷衍?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与监管是否到位?
公众期待,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以此案为警示,压实施工方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期待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不让监管松动。
来源: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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