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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独生子女的父母心里都有一个固有想法:家里就一个孩子,以后自己名下的房子、存款,理所当然全部归子女所有,立遗嘱完全是多此一举。不少老人觉得立遗嘱不吉利,总觉得谈身后财产,是在盼着自己出事,内心十分抵触这件事。

现实生活当中,法院已经出现过大量独生子女继承的真实案例。明明是家里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却不能顺理成章拿到全部房产,甚至还要和姑姑、舅舅、姨妈、外公外婆分割财产,原本简单的家事,最后闹到法庭打官司,亲情产生裂痕。

很多人想不通,就一个孩子,为什么财产不全留给自家小孩?问题就出在我国现行的法定继承规则上面。不写遗嘱的情况下,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只有子女,还包含配偶、父母。也就是说,独生子女并不是唯一继承人。

举一个很现实的场景:一对夫妻,只有一个女儿。父亲先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父亲那一半房产份额,要分给母亲、女儿,还有父亲的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如果之后爷爷奶奶也相继离世,原本属于爷爷奶奶继承到的那部分房产份额,又会流转到爷爷奶奶的其他子女手里,也就是孩子的姑姑、大伯身上。到最后,这套房子,自己的亲姑姑大伯,手里也拥有一部分产权。独生子女想要完整过户房子,就需要这些亲戚配合签字放弃继承。一旦亲戚不愿意配合,就只能走诉讼途径。

这种情况并不是极端个例,在很多独生子女家庭都有可能发生。立遗嘱,不是防备自己的孩子,而是提前把财产归属说清楚,规避法律上容易踩的坑,保护独生子女的权益,避免未来子女陷入复杂的继承纠纷。

当然,遗嘱不是随便写一张纸条就具备法律效力,里面的措辞非常关键。同样是把财产留给独生子女,几句话写得不对,后续依旧会生出麻烦。今天结合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讲明白独生子女家庭为什么建议订立遗嘱,遗嘱当中建议加上的三句关键表述,同时讲清楚什么样的遗嘱才算有效,常见的书写误区,以及大家普遍关心的继承疑问,普通老百姓都可以看懂。

先搞懂:独生子女家庭,不立遗嘱,会遇到哪些麻烦

很多家庭的矛盾,全部来自对法定继承的理解偏差。很多人误以为,独生子女=全部财产理所当然归我,这是最大的认知误区。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这三类人拥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我们拆解几种生活当中高频发生的真实情形。

情形一:父亲去世,没有遗嘱,家中独女。夫妻共有一套房子,房子一半产权属于母亲,剩下一半作为父亲遗产。这一半,要分成三份:母亲、女儿、爷爷或者奶奶。爷爷奶奶在世,就可以分得份额。等到爷爷奶奶去世,他们继承来的这部分房产,会由爷爷奶奶的其他子女(姑姑、叔叔、大伯)继续继承。最后这套房子,独生子女、母亲、姑姑叔叔都占有部分产权。想要卖房、过户,必须全部产权人同意签字。只要有亲戚不同意,房子就没办法正常处置。

情形二:父母先后离世,外公外婆、爷爷奶奶都已经不在世。这种情况下,独生子女可以顺利全部继承。但现实当中想要办理过户,流程依旧繁琐。需要调取大量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证明,证明所有其他继承人均已死亡。很多年代久远的档案找不到,来回跑各个部门,耗费大量时间精力。

情形三:子女已经结婚。父母过世,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子女婚后继承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一子女后续发生离婚,这部分从父母那里继承得来的房子、存款,配偶是可以分走一半。很多父母本意是把财产只给到自家孩子个人,并不希望未来子女离婚的时候,财产被另一半分割,不写遗嘱就很难实现这个愿望。

很多人之前完全不知道这件事。辛辛苦苦一辈子攒下来的房子存款,本意留给自家独生孩子,结果因为没有遗嘱,一部分财产间接流向旁系亲属,或是变成子女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要说明,不是所有独生子女家庭都必须强制立遗嘱。如果长辈的父母早已全部离世,财产金额不大,也没有担心子女离婚财产被分割的顾虑,不立遗嘱一般不会出现大纠纷。但只要长辈的父母有可能晚于自己去世,或者想保证财产只属于自家孩子个人,订立遗嘱就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

立遗嘱的核心目的,不是制造矛盾,而是提前锁定财产流向,减少未来子女跑腿、打官司的风险。

遗嘱当中,独生子女家庭,建议一定要加上这三句话

很多人自己手写遗嘱,只会简单写:本人去世之后,名下所有财产全部由我的儿子或者女儿某某继承。只有这一句话,依然会留下漏洞。想要规避亲戚分财产、子女离婚分走遗产等风险,三份关键表述建议写进遗嘱正文。下面用大白话来讲,同时说明每一句话到底解决什么实际问题。

第一句话:“本人名下所有个人财产,均只由我的子女×××一人继承,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这句话解决的是子女离婚,遗产被配偶分割的风险。

不少父母忽略一件事:在没有特别说明的前提下,子女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到的遗产,法律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独生子女以后离婚,从父母这边继承来的房子、存款,配偶有权要求分割一半。

很多父母内心真实想法是:我打拼出来的财产,只想给到我自己的孩子,我不想未来孩子离婚,这笔财产被外人分走。想要实现这个意愿,就必须在遗嘱里面明确写清楚,遗产只归子女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只口头跟子女说不算数,口头表达在继承纠纷当中很难举证,必须白纸黑字写进遗嘱文本当中。写清楚之后,就算子女处在婚姻当中,继承得到的房子存款,也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

第二句话:“排除其他所有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利,除上述继承人之外,其余任何人不得继承本人的任何遗产。”

这句话用来规避祖辈隔代继承,防止旁系亲戚分得财产。

如果不写这句话,当父母发生意外去世,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健在,按照法定继承,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依旧有权分得遗产份额。后续这部分份额流转到姑姑、舅舅、大伯手里。

加上这句话,在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之下,就明确约定:我的财产,只留给独生子女,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比如我的父母)不继承我的遗产。直接阻断财产向旁系亲属流转的路径。

很多人担心,这样写会不会剥夺老人的赡养权益。法律上面有规定,如果立遗嘱人的父母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遗嘱需要给这部分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长辈的父母有退休金、有其他子女赡养,有生活来源,这条约定是可以生效。如果老人无收入来源,即便写了这句话,法院依旧会酌情留出一部分赡养所需财产。我们写这句话,是明确自己的意愿,不是粗暴剥夺无收入老人的生存保障。

第三句话:“本遗嘱所指财产,包含本人名下现有的以及未来取得的全部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房产、存款、理财、车辆、公积金等全部财产。”

这句话解决财产列举不全的麻烦。

很多人写遗嘱,只会写现在手里这套房子地址,银行卡里现有多少存款。但人的财产是动态变化的。几年之后,有可能卖掉老房子换新房,新增存款,购买理财,拿到公积金。如果遗嘱只写当下现有的某一套房子,后续新买的房产、新增存款,不在遗嘱列举范围内,新增的这部分财产,依旧要走法定继承,之前规避的那些麻烦又会再次出现。

写上这一句,就把“现在已经有的”和“将来我会获得的合法财产”全部包含进遗嘱范围。不用以后每买一套房、存一笔钱就重新改写一次遗嘱。当然要注意,只可以处置属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把夫妻另一方的那一半财产拿来写进自己的遗嘱,自己只能处置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份额。

简单梳理三句话的作用:

1. 明确遗产只归子女个人,不算夫妻共同财产,防离婚分割;

2. 排除其他法定继承人,防止财产流向姑姑、舅舅等旁系亲属;

3. 覆盖现有和未来新增财产,避免新增财产不受遗嘱约束。

重点:光把三句话写上去还不够,遗嘱必须满足法定条件才生效

很多人网上抄一段文字,拿张纸手写签字,就认为万事大吉。现实当中,大量自书遗嘱,因为格式不对,直接被判无效,写了等于白写。

以最常用的自书遗嘱举例,全部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 全文全部由立遗嘱人亲笔手写,不能打印,不能找人代写,不能别人写好自己只签个名字。打印遗嘱有专门的格式要求,和自书遗嘱不一样。

2. 立遗嘱的时候,头脑清醒,意识正常,没有老年痴呆,不受胁迫、欺骗。患有严重认知障碍的人订立的遗嘱无效。

3. 遗嘱末尾,亲笔签上自己完整姓名,同时必须写清楚年、月、日,缺一不可。只签字不写日期,遗嘱直接无效。

4. 只能处置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房产,一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产权,不能直接把整套房子全部指定给谁。

除自书遗嘱之外,还有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每一类都有对应的严格条件。

• 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写,立遗嘱人、见证人全部签名写日期;

• 打印遗嘱,同样需要两名见证人,每一页都要签名标注日期;

• 公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由公证人员出具文书。

特别提醒: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也不能是和继承有利害关系的亲戚,不然见证人身份无效,遗嘱也会失效。

很多家庭夫妻两个人,想共同写一份遗嘱,一张纸上夫妻双方都签字。实务当中不建议这么操作。夫妻最好分开,各自订立属于自己的遗嘱,每个人处理自己名下那一半财产,避免一方先去世,后续修改遗嘱出现各种混乱。

独生子女家庭订立遗嘱,高频的几个误区

误区1:立遗嘱等于财产马上就要被拿走

不少老人抗拒立遗嘱,心里觉得写了遗嘱,孩子马上就要来分家产。遗嘱是身后才生效的法律文件。人在世的时候,财产依旧完全属于自己,自己可以正常卖房、存钱花钱,也可以之后重新写一份新的遗嘱把旧遗嘱废掉。活着的时候,遗嘱不产生任何效力。

误区2:口头交代就行,不用写纸质遗嘱

不少老人觉得,我当面跟孩子、亲戚口头交代好就可以。口头遗嘱,法律上要求非常严格,只有生命处于危急情况才可以,危机解除之后,口头遗嘱自动失效。日常生活当中的口头叮嘱,打官司的时候很难举证,不建议依靠口头安排。

误区3:公证遗嘱才是唯一最有效的遗嘱

民法典实施之后,公证遗嘱不再具备最高优先级。有多份遗嘱存在的情况下,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不是必须去公证处,符合条件的自书遗嘱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当然,如果条件允许,公证处订立遗嘱,材料规范,证据保存稳妥,也是很好的选择。

误区4:写好遗嘱交给子女保管就万事大吉

写好的遗嘱,不要直接交给继承的独生子女保管。现实出现过,子女拿到遗嘱,为了利益,防止老人修改,私自藏匿销毁遗嘱。可以交给信任的其他亲友、公证处留存,自己也保存一份,告知家人存放位置。

误区5:写了遗嘱就一劳永逸,永远不用管

如果家庭发生重大变化,比如子女结婚离婚,房产变卖置换,家里新增成员,老人想法发生改变,可以重新订立新遗嘱。后面合法的新遗嘱,会覆盖旧遗嘱的效力。

除了写遗嘱,独生子女家庭还要同步做好两件事

订立遗嘱解决财产给谁的问题,但还有两件现实事情也要提前安排,避免子女后续到处找材料。

第一,整理一份财产清单。把房产地址、银行卡大致开户行、理财账户、公积金、车辆信息简单记录,和遗嘱分开存放。等到以后需要继承的时候,独生子女可以快速知道家里都有哪些财产,不至于不知道到底有几张银行卡,到处查询。不需要写密码,只登记财产线索即可。

第二,妥善保管证件材料。房产证、结婚证、户口本这些重要证件,找安全位置存放,告知信任的家人存放地点。很多老人突然离世,子女找不到房产证、结婚证,调取档案流程会格外麻烦。

这里还要客观讲一句,遗嘱不能完全规避全部矛盾。即便有合法遗嘱,如果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法律依旧要求预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法律硬性规定,个人遗嘱不能完全突破这一条。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立遗嘱不是算计亲情,更不是对子女有所防备,而是提前做好法律层面的兜底。很多家庭原本和睦,长辈离世之后,因为房产继承,亲戚之间反目,本质上不是人心变坏,而是不了解继承法律带来的客观结果。

遗嘱里面加上我们说到的三句关键表述,可以有效解决两大痛点:防止祖辈继承份额流转到旁系亲属,同时保证给到子女的财产属于子女个人,不会因为婚姻变动被分割。

但一定要记住,措辞再完美,也要保证遗嘱本身符合法定形式,亲笔签名、标注完整年月日,意识清醒不受胁迫,不然整篇遗嘱会直接无效。

有条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公证处,根据自家婚姻、房产、长辈健康情况,定制适合自己家庭的文本,不要网上随便复制模板直接照搬,每家的家庭情况不一样,模板不一定完全适配。

提前规划,是希望父辈辛苦积累的财富,稳稳给到自己的孩子,也最大限度保全一家人的亲情,减少后续打官司的风险。

话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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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为继承法律科普,不构成法律代理意见,具体遗嘱拟定建议咨询律师或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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