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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就海曙区集士港镇一起交通事故发布警情通报。当日清晨,辖区内集士东路发生一起车辆肇事意外,事故最终造成一人死亡、四人受伤的不幸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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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报信息,事故发生在早上7时44分,正值早高峰出行时段,道路人流量较大。事发之后,现场救援工作迅速展开,所有受伤人员第一时间被送往就近医院接受检查与救治。令人惋惜的是,其中一名伤者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最终没能挽回生命,其余伤者目前正在医院接受后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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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交警部门初步核查,肇事驾驶员虞某某,37岁,籍贯宁波北仑。事故发生时,虞某某在驾车途中身体突发疾病,车辆随之失控引发本次事故。事发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对驾驶人开展酒精、毒品检测工作,现已明确排除酒驾、毒驾等人为危险驾驶因素。目前虞某某本人也因突发疾病留在医院接受医治。

此次事故的发生并非驾驶员主观违章驾驶造成,突发身体状况成为本次事件的初步诱因。交警表示,事故完整成因、事发时车辆行驶细节等相关情况仍在开展进一步细致调查,后续相关结果将适时对外公布。

交警借此也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开车上路前应当留意自身身体状态。若身体存在不适、头晕、胸闷等症状,切勿勉强驾车上路。长途或是日常通勤途中一旦感觉身体异样,应当及时停靠至安全区域休息,必要时拨打求助电话,避免因身体突发状况,给自己和路人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