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天津日报
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施行以来,在2007年、2011年、2021年修正了个别条款,此次迎来首次系统性“大修”。
从破解乱停乱放老问题到破题自动驾驶新情况,从治理“盲驾”“醉驾”“飙车”到根治“开门杀”“暴走团”等乱象……此次道交法修订兼顾安全底线与时代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便民利民,旨在通过法治护航,让你我的出行更安全、更放心。
顺应我国自动驾驶汽车产业迅速发展形势,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中设立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规定国家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有序、规范上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行驶。
相较于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中新增对“飙车”行为的处罚措施。草案规定,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草案明确了预防“开门杀”的措施——开关车门时,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应当注意观察,驾驶人应当提醒乘车人注意安全。
整治长期占道停放的“僵尸车”——草案明确,禁止在道路上停放废弃机动车,即停放超过120日并且根据其位置、状态等情况,有合理理由认定已被弃置的机动车。
进一步规范“暴走团”——针对一些人群占据道路资源开展锻炼等活动,破坏正常交通秩序的行为,草案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发现违法占用道路从事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非交通活动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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