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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大悟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在国省道干线常态化公路巡查中,发现108省道宣化段S108K132至K134处和K146至K148处,国网大悟供电公司在未取得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违规安装42根电线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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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6条56条、《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12条第6款的规相关规定,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内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布设电力设施、搭建构筑物,该违规施工行为侵占公路路产路权,严重影响公路通行安全,存在较大道路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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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后,执法大队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接电力公司及施工单位,面对面开展政策宣讲与法规告知,明确指出其未经审批擅自涉路施工的违法事实,耐心讲解公路涉路施工审批流程及安全管理规定,督促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配合隐患整改。然后按照执法程序,依法向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标准及整改时限,责令限期拆除全部违规电线杆,彻底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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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间,执法人员全程现场督导拆除作业,实时管控施工现场秩序,严防拆除施工影响道路正常通行、引发次生安全隐患,确保整改工作规范、安全、彻底到位。当前,两处路段违规电线杆已经拆除完毕,有效消除了辖区公路沿线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完好及道路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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