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王祥龙

8月25日,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二支队、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关于调整G8513平绵高速公路九绵段部分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下称《通告》)。

《通告》称,为保障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有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G8513平绵高速公路九绵段部分限制通行措施予以调整。

一、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及沿线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实际, G8513平绵高速公路九绵段全路段、全时段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超限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三轴及以上货运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除外)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通行。执行抢险救援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援车、救护车以及从事高速公路管理、养护活动的车辆,不受上述通行限制。

二、解除核定载客20人及以上大型载客汽车的通行限制。为强化道路安全管控,途经王朗服务区的此类大型载客汽车应当主动前往王朗服务区开展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自检自查,确认制动、轮胎、安全设施等关键部件状态完好后方可行驶。

三、所有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高速公路通行管理规定,自觉服从执勤民警、交通执法人员及高速运营管理人员指挥,规范安全驾驶。

四、本《通告》自2026年8月25日起施行,原有相关通行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