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中国公示了对河南金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决定。
违法事实:1、河南金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办理移动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进行充装活动。
2.河南金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移动压力容器进行充装时未建立充装前检查、记录制度。
3.河南金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调查期间,未提供液氯账薄,责令其限期改正且逾期不改正。
处罚内容:1、予以取缔;2、罚款15万元。
处罚机关: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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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河南金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19日,法定代表人王超,大股东为河南金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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