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协同与监督作用,县司法局拟面向全县选聘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拟聘任的行政执法监督员为兼职公益性岗位,计划共聘任15名,聘期3年。计划选聘人员类别涵盖:

(一)政法系统及其他行政执法系统的退休人员;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区工作者、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工作者等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2.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政治、法律、专业领域相关知识,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代表性;

3.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了解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业务,善于听取和反映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意见;

4.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文化条件和身体条件;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约定,以及正常履职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限制性条件

1.无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记录;

2.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3.无严重失信记录或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4.无其他不适宜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情况。

三、监督员职责

1.反映社会各界对本地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以及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具有普遍性、代表性、苗头性的问题;

2.对发现的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对关系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重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3.受邀参与行政执法评议、案卷评查、专项行政执法检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4.受邀参与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相关调研、听取意见、评估、论证、培训等活动;

5.参与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相关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活动;

6.结合职业背景、专业特长、所属地域等,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关业务培训。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有意参与人员,请自行下载《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将报名表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或者送至灵丘县司法局216室。报名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9月15日

2.审查。灵丘县司法局将通过审查申报材料、综合考察、根据需要走访了解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考察,确定拟聘人员。

3.公示。对拟聘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灵丘县司法局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颁发聘书。

联系电话:0352-8520148

电子邮箱:lqxsfjxzzfjd@163.com

附 件: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doc

灵丘县司法局

2026年8月25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