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焦点讯(文/彭小伟)过去各地执法部门查处顺风车非法营运,大多以车主接单频次作为判定依据,接单超出规定次数,就会被认定为非法营运。如今,针对顺风车的查处出现了全新认定方式。
近期,迪庆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公布一起“伪顺风车”非法营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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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迪庆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获一起假借顺风车名义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案件。
被查当日,当事人在某顺风车平台发布5笔出行订单,目的地分别为丽江古城、大理古城、丽江国际机场、永胜县等多个不同地点。
上述订单并非基于车主自身出行规划,不符合顺风车“车主自身有出行需求、出行线路相同人员合乘分摊成本”的基本特征。
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进一步调取平台订单记录,结合当事人平台使用时长、接单服务频次、实际收益综合研判,当事人行为并非顺路互助分摊出行成本,具备明显营利属性。
当事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许可,存在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先后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经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审理,均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依法维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当事人已履行处罚决定,足额缴纳罚款。
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表示,合法顺风车有三个条件。
01车主自身真实存在出行需求,行程以车主出行目的地为核心。
02目的为分摊油费、过路费等出行成本,不以盈利赚钱为目的。
03接单频次合理,不得大量、跨区域多订单发布,变相开展客运经营。
出行行业分析师卢布表示,此案释放出明确信号:不再单纯以接单次数划线。即便单日接单不多,只要订单不是车主本身出行所发起,也会被判定为非法营运。
网约车焦点也整理了,一些城市顺风车接单次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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