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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化新网)

中化新网讯 近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纯碱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0.85%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2836.20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4个月。预计终裁将于初裁公告发布之日起180日内作出。

2026年6月11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纯碱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