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冒用“中国地震预警网”名义,向社会公众发布震级为7.7级的预警信息,引发关注。

8月26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中国地震局获悉,近年来,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多次向社会违规播发地震预警信息,地震部门要求其整改,由于其未整改到位,7月22日,四川省地震局终止了与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的播发地震预警信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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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

据了解,8月24日8时26分,四川宜宾市长宁县发生4.7级地震。震后,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擅自利用其自建系统生成“四川长宁7.7级”地震预警信息,以“中国地震预警网”的名义,通过荣耀、vivo、魅族品牌手机及小天才手表等终端违规向全国用户推送,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对于第三方机构是否可以播发地震预警信息,中国地震局表示,地震预警信息属于震情信息,根据《防震减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震情信息应当由地震部门统一发布。地震部门持续扩大地震预警信息服务覆盖面,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第三方机构在技术评估和试运行合格后,经与地震部门签订协议,可向公众播发中国地震预警网统一产出的地震预警信息。目前已与华为、小米、腾讯以及部分广电企业等30家市场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向公众用户提供地震预警信息服务。

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自2023年、2025年起,在四川、新疆地区开展地震预警信息播发服务,合作协议明确信息来源仅限中国地震预警网。在其他省份,地震部门未与其签订地震预警信息播发合作协议。

近年来,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多次向社会违规播发地震预警信息。2026年以来,先后在浙江、陕西、宁夏、山西、河南等地多次违规播发自建系统产出的地震预警信息。地震部门多次约谈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并要求严肃整改。由于其未整改到位,7月22日,四川省地震局终止了与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的播发地震预警信息协议。

如何规范地震预警信息第三方播发行为?

截至目前,四川、重庆、广东、陕西等27个省份出台了地震预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明确规定地震预警信息由省级地震主管部门统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为规范地震预警信息第三方播发行为,地震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推动防震减灾法修订,增加地震预警管理和服务的相关条款;起草第三方服务规范性文件,出台地震预警服务相关技术标准和业务制度,逐步构建地震预警规制体系。

二是加强服务监管。公开地震预警信息接入技术测试评估体系,规范第三方接入流程。建立统一技术监管平台,确保服务全程可溯、安全可控。制定服务负面清单,及时处置违规行为。

三是秉持公益导向。明确地震部门不得向第三方服务单位收取地震预警信息费用,要求合作单位不得向公众收取地震预警信息费用,确保地震预警最大限度惠及人民群众。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N视频记者 付冰洁

另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