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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因存在直租业务不审慎;回租项目投放不审慎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00万元。相关责任人郑轶超和鲍志华被警告,袁振华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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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天津市分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因涉及多项业务违规,被处以罚款13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该分公司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违规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二是未按规定及时下调风险分类;三是实质性重组业务认定不审慎,风险加权资产计量不准确。

值得注意的是,中信金融资产曾是华融金租的控股股东。2024年5月,中信金融资产发布公告称,已与中信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转让其所持有的华融金租60%股份,涉资119.98亿元。

此前,华融金租也曾收到大额罚单。2024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时披露了华融金租的三张罚单。

罚单显示,华融金租因“董事、监事薪酬决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实施回避;租赁资产风险分类不真实;以无法取得所有权的资产为租赁物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三查”不到位;租后管理不尽职”,合计被罚175万元。

此外,华融金租因以不宜变现的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被罚款50万元;因授权、项目调查、审议、审批放款等环节严重不审慎被罚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