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6‑08‑26 11:10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贵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罗佳玲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审查调查终结。罗佳玲遭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一、涉事企业简介
贵州贵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贵安新区重要国有平台企业,前身为贵安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完成改组揭牌。作为当地产城融合投资商、运营商、服务商,主要承担城市开发、产业园区建设、资本运营等职能,在新区基础设施、数字经济项目建设中承担重要角色。
二、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通报披露,罗佳玲理想信念坍塌,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行为;违背组织原则,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
在廉洁方面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收益,还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把手中公权力当作谋私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同时还发生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严重问题。
罗佳玲的行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犯罪。其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属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性质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规,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作出如下处置:
- 给予罗佳玲开除党籍处分;
- 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 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
- 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四、案例警示
地方国有平台企业手握项目建设、资金调度、人事任免多项重要权力,是廉政风险的高发领域。罗佳玲兼具金融、大型国企主要领导任职经历,既出现受贿、违规放贷获利,还发生挪用公款的严重问题,反映出国企“一把手”权力监督约束的重要性。
该案释放明确信号,不管是金融系统,还是地方国有平台,对于十八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国企主要负责人必须筑牢思想防线,严守权力边界,防止公权力异化为个人牟取私利的工具。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贵州省纪委监委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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