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导语:持枪抢劫银行,烧成灰烬的竟是假币。茫茫人海中,要找那个双眼特别漂亮的女人……
我被“一二·一三”持枪抢劫银行案弄得焦头烂额的时候,童年玲拷响了我的BP机。
童年玲是我的女朋友,离组成家庭还有一点距离,但她已经开始对我进行管辖了。譬如喝酒,绝对禁止。只要被发现沾上一滴酒,肯定没好果子吃。这种管辖我倒很乐意接受,有一种幸福感。问题是,这个时候呼我,我理所当然地不予理睬。为了这个死2人伤1人并被抢走52万元的大案,我们才发出一份寻人启事。我和助手小潘、刑警队杨头正在等各方面的信息反馈,能分心吗?
谁知道,BP机又被铐响。
杨头说,去吧去吧,反正信息还没回来,待着也是干着急。
不出我所料,她是给我提供“一二·一三”案件的重要线索。但是,她一定要我给她说说“一二·一三”的具体情况才肯告诉我。她是一个侦探故事迷,总想听听侦察破案的故事。
我说,你这是干嘛?案件的事,是不准扩散的。
她眼一瞪,说,得了吧你,寻人启事都发了,还不准扩散?我是个三岁小孩?一—说不说?真不说,我就去找杨队长!
我当然不想让关于“一二·一三”案件的重要线索从自己手中漏掉,只好向她讲述案件的经过。
被抢劫的是东风路的一个储蓄所,案发在1997年12月13日下午5时。正是下班的时候,钱已装进密码箱,只等运钞车来取走。值班的3名职工,当场被打死2人,打伤1人。
现场惨不忍睹。受伤的是所长米军秀,被击中左大腿,没伤着骨头。她从所内爬到门口,最后昏倒在门边。另外两人被击倒在柜台内,一个仰面倒在地板上,一个斜着倒在椅子上,均被击中心脏部位。
据米军秀事后说,凶手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长着一脸连鬓胡子,长圆脸庞,身高一米七零左右,上身穿一件白色夹克衫,下身是一条青布料裤子,左脸下巴处贴有一块白色胶布。她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凶手昨天下午曾来储蓄所换过零钱,正好米军秀值班。案发时,米军秀正在里屋换衣服做下班的准备,突然听见两声枪响,出门一看,那男子已经将装钱的箱子提在手中,连忙大喊有人抢钱啦,那男子返身一枪击中了她,夺门而出。
我们查问了储蓄所周围当时在场的人,都说那人向街口方向跑了。但是,查问街口的人,都说没发现人。我们估计是乘车逃离了现场,有可能出了新苑市。第二天在附近周海县发现桐木岭地段有一辆小车跌下山崖已烧毁。我们赶去进行了勘查,发现小车在跌入山崖之前,在公路上左冲右突行驶了好长一段路,靠右边的山坡边还有被车碰擦的痕迹。
我们分析,车子是在异常情况下出事的。
车内有两具烧焦了的尸体。一查,是新苑市的一辆富康牌出租车,车号是55535。司机被枪击中头部,死在车内。另一具死尸则是凶手,也死在车内,他烧焦的右手旁边发现一支手枪。从现场的情况看,可以断定是司机和凶手进行搏斗,致使车子失控而跌入山崖。车内还有一堆已烧成灰烬的钱币,经过对灰烬的化验,发现被烧的是一堆假币!
童年玲惊叫道,假币!
是的,一堆假币,我说。这就说明,被抢的那52万元钱另有去处。我们分析,除了死在车上被烧成焦尸的人之外,还应该有同谋。原想以枪支为线索追查,经过鉴定,那支枪与去年一桩案子缴获的两支手枪型号完全一样,是边境一批走私枪支中的一支,来自邻国的一种仿我国五四式手枪。从这一线索去追查,可能性几乎为零。
童年玲问,那你们怎么想到发寻人启事呢?
我说,我们通过调查55535出租车司机的家属,了解到案发当天下午4点35分左右,有一位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从宝源公司处上了55535出租车往东风路口开走了。那位青年也长着一脸连鬓胡子,左下巴有一道伤疤,身高一米七左右,穿的也是白色夹克衫和青布裤子,并且还提着一个密码箱。根据我们的计算,从宝源公司到东风路口,他不可能有作案时间了,而且,他也不会提着箱子去作案。
我们分析,与这一案件有牵连的,可能有两个长相差不多的连鬓胡子。也就是说,从宝源公司上车的是另一个人,是一个与抢储蓄所的人长相一样高矮一样穿戴一样也提着密码箱的人。这两人很可能是同伙,制造假象,将两个密码箱掉包。他们很可能早就设计好了,从宝源公司上车的人坐着出租车到东风路口时,抢钱的人也恰好赶到东风路口,然后一同逃出市区,在车上掉包。车上被烧的是假币,而另一名长连鬓胡子的人却逃走了。
童年玲说,我发现了一个线索,也是你们要找的人!
真的?我乐得一把抓住她的手。
童年玲说,我见到你们发出的寻人启事,想起了一件事。大约二十天前,一男一女坐过我的车。那男的极像寻人启事上的那个男的,只不过左下巴没有那个疤。
有这么巧?
不相信我的眼力?
相信相信,我是感到有点突然。
他们下车后,将一张报纸忘在车上。我原想追上去还给他们,一看,仅仅是一张报纸,没别的什么,而且报纸上有一篇写司机与劫车歹徒搏斗的文章,我想看看学点经验,便拿回家去了。
要是现在碰上他们,还认得吗?
应该还认得,尤其是那个女的,那双眼睛长得特别好看,还能说一口好听的普通话,给我的印象特别深。
我一惊。眼睛长得特别好看而且能说一口好听的普通话,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又一时想不起来。
玲玲给我找来了那张报纸。这是一张1996年3月1日的《周末》报。报纸的第5版,有一篇题名《生死时速》的文章,写的是司机被劫持之后,驾驶他的黑色3.0皇冠车,在长达6个小时的生死之旅中,司机机智勇敢地与劫车歹徒周旋,巧妙地把歹徒骗下车,及时地报了案,抓住了歹徒。
我对童年玲说,你看得挺认真的嘛,划满了杠杠,还批了批注。
我才没那心思呢,我捡回来就有道道杠杠的,写了字。童年玲一边给我泡茶,一边说。
这些道道杠杠和字,是哪两个人留下的?我听童年玲一说,不由得认真看起来。一边看一边分析,我发现了一个问题,划的杠和批的字,很有点嚼头。小标题“两个穷凶极恶的持枪歹徒”下面,划了一道很粗的杠,旁边打了一个大“?”号。
“?”表示什么?
后面一段文字,是写司机极力表示为歹徒着想的样子,说:“那辆警车的车况不如皇冠车,肯定追不上我们。但他们会用报话机与前面联系,让前面堵我们。这样后有追兵,前有人堵,再加上这辆车目标太大,你们就跑不了了。不如你们在这里先下车,藏到路边,我引开警车,再设法来接你们,这样会更安全些。”这一段话下面,划的全是杠杠,旁边写了一个很大的“蠢”字。其他地方,也划了杠杠、写了字。划的这些杠杠和写的字,与文章中的内容,似乎很有一些相关。什么相关,相关什么,一时又捉摸不准。
我想,必须与小潘、杨头一起研究研究这张报纸。于是,我立即返回刑警队。
看完报纸,他们也觉得有意思。
小潘尤其兴奋,说,我看呀,这个男人肯定就是那个作案的人。
杨头说,你要说出个道理呀!
小潘说,我们对照“一二·一三”案件来读这篇文章,不就看出问题了吗?你们看,在罪犯听信司机的话下了车的一段下面划了杠写下一个大大的“蠢”字,那意思不就是说为什么不干掉司机?“一二一三”案件中凶手把司机给杀了,不又联系上了吗?我看,凶手是看了《生死时速》受到启发,才策划这次抢劫的。
杨头说,那在“两个穷凶极恶的持枪歹徒”下面划了一杠,打了个大问号,又说明什么呢?
小潘说,这就是说,为什么要两个人作案呢?一个人不是更好更不会留下线索?
杨头说,车上发现一个歹徒的尸体,现在发现两个长相高矮穿戴相同的人,不只是一个人,与这一杠怎么联系得上?
我说,既然两个人长相高矮穿戴这么相近,肯定不是巧合,应该是有意为之。如果这种推论成立,那么车上应该有三个人。一个是司机,一个是从宝源公司上车的人,还有一个就是抢钱的人。
小潘说,有道理,有道理。
我说,还可以这样推论,这两个人在策划抢钱时,其中一个就有了独吞钱财的打算。他在车上将司机和另一个同伙谋害之后,提走了装钱的那个密码箱。
杨头说,他又是怎样将同伙弄死的呢?
我说,这是很容易的事,采取麻醉或者别的什么办法,都能办到。既然那么周密地进行了策划,这还能不想到?
小潘说,这样,米军秀提供的那个人左下巴贴白色胶布的情况,也就很合情合理了。那个从宝源公司上车的人,左下巴正好有个疤,抢钱的人左下巴贴白色胶布是想让我们去注意左下巴有疤痕的人。这样,有烧成灰烬的钱币,有与米军秀提供的那个形象的人,而最后人死了钱烧了,真正的凶手就可以安然无事了。
杨头问我,小潘分析得怎样?
我说,小潘,我看这个案件该你当组长,我给你打下手算了!
小潘说,你可是我们市的名探,别笑话我了。
我说,真的,你说到点子上了。要破这案子,这张《周末》是个牛鼻子!
当即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查那个有伤疤的连鬓胡子,一方面查那个双眼长得特别漂亮、能说一口很好听的普通话的女人。
我们很快就查到了一个脸上有疤的连鬓胡子,他叫莫铁,外号叫莫铁头,因斗殴坐过三年牢。早年因为与人斗殴,被人砍伤过,有一个伤疤。血型也查了,B型。恰好,被烧死的那个歹徒也是B型血,左下巴骨头上有被刀砍伤的痕迹,可以肯定那伤疤是刀砍的伤疤。这样,可以认定车上被烧死的那个人,就是莫铁头。
杨头又让我找来童年玲,让她辨认莫铁头的照片,看是不是坐她车的人。童年玲一看,说,与那个坐过我车的人很相像,只是脸庞稍短一点,也没长连鬓胡子。
小潘说,把莫铁头的连鬓胡子栽到那个人脸上,脸就不会短了。
我们又去了解莫铁头周围的人,都说没有见过与他长得相像的人与他有什么来往。这样,莫铁头这一条线索已经断了。
看来,只能寄希望于找那个女人了。杨头说。
茫茫人海,到哪里去找这个双眼特别漂亮的女人?我说。
就在谁也想不出好办法的时候,又是童年玲帮了我们的忙。她把出租车开到刑警队,一见到我们就说,我在电视里看到那个女人了。原来,这两天电视新闻正在播“一二·一三”案件追踪报道,童年玲看到了女播音员采访在医院住院的米军秀的镜头。她一眼就认出,那个女人就是被采访的米军秀!
难怪童年玲说在她车上遗下《周末》的人中有个双眼长得特别漂亮,能说一口很好听的普通话的女人时,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原来是她!
小潘说,那她与那个没有伤疤的男人是什么关系?那男人为什么要枪击她?
我以为,小潘抓住了问题的要害,我说。如果她是与那个没有伤疤的男人一道上了童年玲的车的人,她可能是同谋,也可能不是同谋。如果不是同谋,那男人为什么要枪击她?如果是同谋,那男人为什么要枪击她?所以,枪击她是一个要害!
小潘认为,是同谋就不会有被打伤的可能,他怎么会去击伤自己的同伙呢?虽然认识,不是同谋则是有可能被打伤的,他抢钱被认识的人看见了,不怕她说出来?
杨头说,你只看到问题的一个方面,是同谋,如果为了某种需要,难道不可以打伤她?
我的眼睛突然一亮,为了某种需要而打伤她?有这种需要吗?抢劫者有这种需要吗?——应该有!譬如,他需要掌握运钞车准确到来的时间。又譬如,储蓄所清点好钞票的时间。这两个时间对实施抢劫是很重要的。反过来,米军秀也应该有需要才行。她的需要,只能是参与抢劫。也就是说,她和那个男人合伙于这件事,她让那男人打伤自己掩人耳目。
小潘说,现在只有童年玲对她与那个男人一道坐过车的认定,还没有根据说明米军秀是参与者。米军秀已成为我们搜捕网上最醒目的目标。下一步,首先要验证她是不是与那个男人一同坐过童年玲的车,并在车上遗留下《周末》的女人。
查验一下那张《周末》上的笔迹,就可以证实米军秀是不是那个女人。
12月17日上午,我们在医院的病房第二次见到米军秀。
我们不急于进入主题,先问她的伤情,表示我们的关切与祝福,而后谈起她的名字。我说,你的名字很有点时代特点。
她笑了,说,我是在部队长大的,出生时,老爸在西南守护边疆,还是一个团长呢。
我心中一惊,那个抢钱的人使用的手枪不也是来自西南边陲吗?她这么一说,不是又向我们的推论走近了一步?
我轻描淡写地把话题转人到“一二·一三”案件上。
她说的还是原来那些,一点也不走样。
我说,那个凶手有没有让人最容易留下印象的特点?
她回忆了一下说,最显著的特点是长了一脸连鬓胡子,长圆形睑,左脸靠下巴处贴了一块白色胶布,个子一米七零的样子,穿一件白色夹克衫和青布裤子。
她说的,我早已记过一次。这一次,我的心思没放在记录上,而是一边听一边认真地捕捉她说话时的神态和语气。她说到白色胶布时,给了我一种语气加重和放慢的感觉。我的心又是一惊,她为什么要这样呢?不是又向我们的推论走近一步吗?我敢肯定,她的这种语气加重和放慢,绝不是因为那个抢劫犯的特点确实很引人注目的原因。所以才使我的心一惊。我想,应该让她往更深层次表现一下。
于是我引导她重新回到白色胶布上。我说,这个凶手为什么要贴一块白色胶布?他这样做,是故意想引起别人注意呢,还是想遮住什么?他难道不知道这样会引人注目吗?
我这么一说,米军秀愣了一下,过了一阵才说,事情过后我也想过,他为什么要贴胶布呢?也没想出什么来。是不是他左下巴有什么明显的标记,怕被人记住?
她的这一愣,让我心中也一愣。
不过,我没表现出来。我的发愣,是被米军秀的那一愣引发的。她既然也想过,回答我的问题是不应该发愣的。她的发愣是为什么?是因为我的怀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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