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品牌起诉小商家商标侵权又有新案例。
据风芒新闻,近日,重庆一家名叫“朵雅”的小酒店老板童先生求助,称8月12日收到法院传票,遭到亚朵酒店集团起诉,被控商标侵权,对方索赔10万元,该案将于8月28日开庭。
童先生称,酒店当初起名“朵雅”并不是为了攀附谁的品牌,仅因为一个字相同就算商标侵权了吗?
童先生的大女儿哭诉,自己刚上大一,妹妹还在上小学,全家就靠这一个酒店的收入来维持。爸爸平时工作忙,一个星期才回来一次,这次回家发现,他头发全白了。追问才知道是家里开的小酒店被起诉了。这些天爸爸妈妈从来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整夜整夜失眠。
童先生称,收到法院的传票后,个人压力非常大,他也想弄清楚,酒店的名字里就含了一个朵字,就算侵权了吗?
记者就此联系原告亚朵酒店集团律师,对方称“不能对外提供任何信息”。
对此,网友们纷纷在亚朵的财报视频下留言:
带10万能不能住最小的标间
要不要我去贷款赔你10万帮你冲一下业绩
我的名字叫雅朵 你不会也起诉我吧
给我10万元我就住。
小区叫亚朵花园会不会被告
重庆小面的风吹得太快
要我给你十万不
快来齐齐哈尔又能拿十万
我家小区流浪猫亚朵要赔钱不
这次是朵雅,下次不会是我朵拉了吧
不敢住啊,直接一个名字含在里面直接起诉
大品牌起诉小商家商标侵权的案例越来越多:
今年6月,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舆论全面发酵之后,剧情反转:遇见小面主动撤诉,创始人公开道歉,反思外包律所批量维权的问题;
今年 7 月,LV 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一案落下锤音,一审判决茉莉奶白赔偿合计1030 万元,轰动全网;
河北正定一家“金季酒店”被“全季酒店”起诉商标侵权,被索赔10万,目前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涉事酒店已更名为“享·静美酒店”,老板表示补偿了对方取证费用,金额比原索赔10万元要少得多。
亚朵集团(NASDAQ:ATAT)作为中高端连锁酒店运营商,2026年上半年实现净收入63.02亿元,同比增长44.1%;归母净利润10.11亿元,同比增长51.3%。
二季度单季实现净收入34.9亿元,归母净利润5.48亿元,同比增长29%,调整后EBITDA为8.21亿元,同比增长34.6%。
10 万元,对亚朵是一笔小额维权标的;可对于一间养活一家四口的小酒店,几乎是一两年的利润,足以把一个普通家庭拖垮。
但是,该讲法还得讲法,如果确实商标侵权,朵雅酒店应该赔付亚朵。
很多普通人对商标法有巨大误区:不是一模一样才叫侵权。
按照司法解释,商标近似判定,看字形、读音、含义,综合普通消费者注意力,重点看会不会造成混淆误认,同时参考品牌知名度;文字顺序调换,如果容易让公众误以为两者存在关联,就有被认定近似的风险。
首先从名字看,你会把朵雅酒店混淆为亚朵酒店吗?我个人不认为会混淆,除非是“亚朵儿”、“上亚朵”、“娅朵”这种才有点混淆的意思。
再看logo和装修,更没什么相似性。
知识产权保护当然无可厚非,杜绝山寨蹭流量,是每一个正规品牌的正当权利。可维权不等于无差别 “狩猎”,更不等于拿着法条对毫无恶意的小微商户进行降维打击。
真正的山寨,是全套复制装修、盗用 LOGO、蹭品牌关键词误导消费者,明目张胆收割品牌流量。但 “朵雅” 这种调换文字顺序、自主构思店名的个体商家,和恶意山寨,中间应该有一道清晰的分界线。
维权的初衷,是制止混淆,保护品牌商誉,而不是批量起诉小个体户,以索赔为导向。
面对县城夫妻店、小旅馆这种底层个体户,取名没有抄袭动机,没有刻意傍大牌,品牌方是否可以优先选择发函提醒,要求改名整改,而非直接一纸诉状,上来就高额索赔?
这些大诉小的事,给千千万万开店创业者敲醒警钟:开店取名,千万不要想当然,开业前务必做商标检索,避开近似名称,避免辛辛苦苦开店,最后栽在名字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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