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起很有争议的案子,看完让人心里五味杂陈。一名已婚男子,和一名在校法学女硕士交往六年,前后一共在她身上花掉136万元。男子的妻子知道这件事后,直接把这名女硕士告上法院,以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对方把136万全部返还。
按照普通人的想法,要么是恋爱,要么就是婚外包养关系。如果法庭认定属于情人之间的赠与,那么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配妻子拿回这笔钱,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
可没想到,法庭上这名法学女硕士,做出一个让所有人意外的答辩。她不承认二人是恋爱,也不承认是包养关系,直接称双方属于卖淫嫖娼,花钱是一次一结的嫖资。
很多人会纳闷,包养只是道德问题,卖淫嫖娼却是违法行为,为什么她要给自己扣上这个帽子?其实这正是她想用学到的法律知识做的博弈。
她心里打的算盘很清楚:一旦被认定是嫖资,这笔钱就变成违法资金,不归民事法庭管,理应由公安追缴上缴国库。距离二人最后一次交易已经过去九个月,卖淫嫖娼的治安处罚追诉期只有六个月,超过之后,就不能再对两人做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
这名女生说自己家境贫寒,父亲常年透析九年,家里负担很重。六年时间,这136万已经被她全部花销殆尽。按照她的说法,钱已经挥霍完,无法溯源,公安就没办法再追缴这笔钱。这样一来,原配在民事官司里,也就拿不到这笔退款。
一边是受过高等教育、懂法律的在校研究生,一边是家庭贫困的现实困境,整件事让人心情复杂。同情她的家庭遭遇,但不能认同她这种钻法律空子的做法。
法律知识本该用来保护自己、守住底线,而不是想方设法钻漏洞。就算家庭再难,也不该选择这种铤而走险的方式。同时也要提醒大家,这只是当事人一方的辩解,最后能不能成立,还要看法院结合全部证据综合判定,不是嘴上说是嫖资,就可以如愿保住巨款。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个醒,不要妄想玩弄规则,再精巧的算计,也很难真正绕过法律与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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