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武汉的周先生向媒体求助,说十年前,借了10万元钱给一位好兄弟应急。但是现在,钱要不回来不说,自己还成了恶人。

周先生介绍,找他借钱的人叫刘宁,他的发小。10年前,刘宁公司周转困难,找他借10万元钱。虽说他自己也不宽裕,但是想到好兄弟开了口,他二话不说,凑了10万元钱借给了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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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刘宁不但写下了承诺,还盖上了公司的印章。但担心什么就来什么,刘宁的项目后来并未成功,投进去的钱,也打了水漂。于是,在2020年,刘宁再次写了欠条,保证这10万元钱,他一定会还

周先生说他也不好意思为这笔钱翻脸。于是他就等啊啊,希望刘宁的公司能早点赚钱后还钱。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两年前,刘宁遭遇意外去世了。

事发太突然,周先生说他更加担心了,好在当时,刘宁的老婆芳芳主动告诉他,刘宁还有套老房子,马上就要拆迁了。等到拆迁款下来后,就可以把钱还给他了。周先生说,自己当时也留了心眼,录音了。

等到半年前,芳芳的态度突然变了。周先生说再次上门协商还钱的事情,芳芳却说,她早就跟刘宁离婚了,这10万元钱,跟她无关。

周先生到底该怎么办?律师夏红琳说:“主要是看符不符合三个方面的条件。第一就是这笔债务是不是在法律保护的期限之内,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诉讼时效的问题;第二就是他欠的这笔债务是不是他们的夫妻共同债务;第三是他去世的时候有没有留下遗产,他孩子有没有继承他的遗产。”

根据周先生提供的证据,夏律师给出了一些建议:“这个债务尚在诉讼时效范围之内,他的妻子后面明确跟您表示,她愿意帮她丈夫来偿还这笔债款,所以说您是可以找他妻子主张还款的。如果房子的拆迁款或者其他的补偿由他儿子继承了,那他儿子需要在他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他父亲的债务。”

听了律师的建议,周先生表示,念及刘宁是他的好兄弟,他还想跟芳芳继续协商一下。周先生拨打芳芳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记者给芳芳打电话,芳芳表示不认识周先生这个人,记者说明情况表示希望能协商调解,但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

周先生无奈地说,刘宁的老房子拆迁,已经分得160万元的拆迁款。芳芳不应该以抚养孩子为借口,拒绝还钱。因此他也下定决心了,向法院起诉,讨回属于自己的欠款。

经过半年的等待,近日,好消息传来了。周先生说,法院的判决已经下来了,芳芳要在十天内,偿还10万元的欠款以及相应的利息。

来源 | 经视直播、羊城晚报

编辑 | 贺 曦

审读 | 吴秀玲

二审 | 蔡志军

三审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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