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犯罪的立场看待事物的真相
以人性的角度分析案件的本质
解卡领域商业模式创始人,专注100%交付
今天接到一个小朋友的咨询,22年涉案,23年4月被惩戒了,现在找工作都办不了新卡,还没参加工作,已经被逼到走投无路了。
我们是500加好友,但是对于这种真诚的人我可以直接给他解决方案,但是请你注意,是你经济不宽裕导致你无法寻找专业的六叔帮你解决问题,而不是我的问题。
真诚一点没关系,我可能有时候能帮忙就帮忙,特别是那些女大学生,我很的很多时候免费帮忙解决问题的。
特别注意的是,请你注意概念,你穷并不是我的问题,不是因为我你才穷的,我的咨询费贵也是你自己觉得贵,贵只是对于你来说是贵。
你可以直接说我经济不好,六叔我只有多少多少预算,我愿意全部给你,有可能我就不收你钱帮你解决问题了。
但是你要把问题扔给我身上,那我肯定不理你,比如有些人会直接开骂:你能不能解决问题?加个好友就要500?你凭什么?你有这个本事吗?
请问你都不信任我你就来找我,那你自己对你自己都不负责啊,还有每天都有人来找我合作的,我在你眼里500块钱都不值,你来找我合作什么?
就凭你随便找合作伙伴,都不去考察,也不去背调,我就和你合作?我也太廉价了吧?
这位小哥大家猜猜我为什么没理他了?
因为我给他发了一个解决方案的链接,他直接就不理我了,连最基本的谢谢,我看一下都不会说。
这不是礼仪,这是最基本的和人打交道沟通的底层逻辑,你对我这样,你对帮你解决问题的叔叔大概率也是这样。
俗话说提起裤子不认人。
不过没关系,为了证明六叔有能力帮他解决问题,那么我们还是来解题吧:
23年4月被惩戒,涉案事情在22年,没工作,大概率就是进入了贷款刷流水、跑分等行为。
全程不知道有没有出租出借行为,但是被本地惩戒,我们全部默认有这些行为。
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一张指定银行的工资卡,不是无法找到工作。
首先你需要去申请一张生活用卡,像本地反诈中心或者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还是那句话,不是打电话而是写文书申请。
断卡惩戒人员申请生活用卡的核心法律法规依据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对惩戒对象落实以下金融惩戒措施:
(一)限制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与开立机构既有协议约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社保、水电煤气费等基本生活保障的款项除外”;
同时该办法遵循 “过惩相当、动态管理” 原则,明确惩戒的核心目的是打击违法犯罪,而非剥夺公民基本生活权益,为断卡惩戒人员申请用于基本生活的专用银行卡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认定和措施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申诉渠道、信用修复和救济制度”,明确被惩戒人员享有合法申诉与权益保障的权利;同时法律隐含 “惩戒不影响基本生活” 的立法精神,允许为满足日常生存需求申请专项用卡。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明确银行账户管理应兼顾风险防控与民生保障,对确有合理生活需求的惩戒对象,经严格审核后可开立仅限基本生活用途的存款账户,限制非必要金融功能,实现 “风险可控、需求保障” 的平衡。
XXX反诈中心、目标银行名称及具体网点:
申请人:[姓名],男 / 女,[出生日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手机号],户籍地:[户籍地址],现住址:[现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如有):[工作单位名称及岗位]
申请事由:本人因曾存在 [“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帮信罪被判罚” 等,如实说明] 的行为,XXXX时间被纳入断卡联合惩戒范围,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功能受限,无法办理工资接收、日常消费、生活缴费等基本金融业务,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秩序。为保障基本生存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申请开立一张仅限基本生活用途的银行卡。
一、申请依据
- 根据《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第六条、第二条规定,联合惩戒遵循 “过惩相当、动态管理” 原则,限制非柜面业务但保障基本生活款项支付,本人申请的生活用卡符合该办法 “保障民生” 的立法精神;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本人作为被惩戒人员享有合法申诉与权益保障权利,申请生活用卡是维护基本生活权益的合理诉求;
- 按照《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银行应兼顾风险防控与民生保障,对确有合理需求的申请人提供基本存款账户服务。
二、申请情况说明
- 惩戒现状:本人目前处于断卡惩戒期内,名下无可用银行账户,导致 [如 “无法接收工作单位发放的工资薪酬”“无法通过银行卡缴纳水电燃气、社保医保等必要费用”“日常购物、就医缴费只能使用现金,诸多场景不便且存在安全隐患” 等],基本生活陷入困境;
- 用卡必要性:申请该银行卡仅用于合法合规的基本生活用途,具体包括:
- ①接收工资、劳务报酬等合法收入;
- ②缴纳水电燃气、通讯、社保医保等生活必需费用;
- ③日常购物、就医、交通出行等基础消费;
- ④其他维持基本生存的合理支付场景;
- 合规承诺:本人已深刻认识到此前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惩戒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规记录。此次申请生活用卡后,承诺严格按照申请用途使用,绝不将卡片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不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洗钱、赌博等任何违法犯罪活动;自愿接受银行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提供交易凭证、用途说明等相关材料,如出现违规使用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申请请求
恳请贵单位本着 “保障民生、过惩相当” 的原则,依法审核本人申请,为本人开立一张仅限基本生活用途、接收工资的银行卡,并根据监管要求合理设置功能限制(如限制非柜面出金额度、禁止大额转账、仅支持日常消费场景等),以保障本人基本生活权益。
本人愿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明、居住证明、生活需求相关凭证(如缴费通知、用工合同等)等全部所需材料,配合贵银行完成尽职调查、身份核验等相关程序。
此致
申请人:[姓名]申请日期:[年月日]
把这个申请书提交给反诈中心,审批通过后你就可以去指定银行开户了。
你遇到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找到六叔500块钱就能解决问题,不是很简单吗?
为什么要那么沮丧呢?
还是那句话,你所有的问题和困难在六叔这里都有答案。
你自己还没解决你的问题,只是源于你自己认知的问题,不愿意相信专业人士,无法找到专业人士,按照自己错误认知判断别人是否专业人士,靠廉价信任骗子。
那么23年4月被惩戒的,能不能解除惩戒呢?
答案是当然可以,我都不需要知道你案情,你所有的可能都出现也是可以申请解除断卡惩戒的。
23年后,如果你被判刑了的,管控三年,时间已经到期。
23年后,如果你没有被判刑只是行政处罚,管控时间2年。
如果你没有出租出借出售行为,没有被认定,那么就不存在管控时间,管控你都是错误的,当然可以申诉解除。
很多人一看,联合惩戒办法新规是24年12月出来的,那么23年的算5年。
我告诉你错了。
新规是24年出来的不假,但是第十八条就明明白白说清楚了: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而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前(2022年12月之前),实施本办法第三条所列行为的(有出租出借出售行为),不适用本办法,也就是管控五年。
那么根据这条法律法规反推:
《反电诈法》施行后(2022年12月之后)有出租出借出售行为的,应当适用本办法,故此有多地案例执行了此法规,按照2-3年时间管控。
这就是5年改2年的法律依据,六叔团队已经申诉成功很多个了。
所以,解决方案有了,法律依据有了,写个申请书去找本地反诈叔叔吧,解除惩戒其实很简单,你需要做的就是把他们的拒绝一一破解掉即可。
下课!
如果我是这个小哥,绝对给这篇文章打赏,遗憾的是这种几率千分之一都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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