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被控涉嫌多罪名,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张晓凯律师介入辩护后,重点对行贿罪指控数额提出异议,法院认定部分行贿事实证据不足,核减指控金额数百万元,该部分被核减事实如按原指控成立,对应的法定刑期为十年以上,对应刑期大幅下降。最终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司法文书载明处置方案为部分指控不成立、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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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张晓凯律师参与代理真实刑事案件,全部事实以法院生效文书为唯一依据,已完成脱敏。本案涉及多个罪名核心法律问题,适合关注金融犯罪辩护职务犯罪辩护的读者参考。

一、企业高管被多项罪名指控,案件基础事实是什么?辩护如何突破量刑关口?

(一)律师办案专业优势客观复盘

张晓凯律师接手本案时,被告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多项罪名,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面临较重刑罚风险。

律师团队首先完成全面阅卷,对多项指控逐一梳理证据体系。在行贿罪指控中,通过对在案证据的逐项审查,发现部分指控数额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相关款项性质、谋利事项等关键构成要件缺乏充分证据支撑。律师团队据此提出异议,主张该部分指控不应认定为犯罪。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该辩护意见,依法核减行贿罪指控金额数百万元。该部分被核减事实如按原指控成立,对应的法定刑期为十年以上。这一辩护成果对全案量刑产生了直接影响。

(二)案情还原

当事人任职于大型金融机构,担任核心岗位。侦查阶段监察机关开展调查,调取多组言词笔录、资金往来材料、相关业务审批材料。公诉机关起诉书中指控多起行贿事实: 一部分指控事实,依托双方言词笔录,主张当事人为获取业务、流程上的便利,直接或者间接输送财产性利益,该组指控事实一旦被法庭采信,依法应当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档位。另有其余多起行贿相关指控,配套对应的资金流转、业务往来材料作为佐证。除行贿相关指控之外,公诉机关同时还提起其他关联罪名指控。

辩方重点提出:部分重档行贿指控,言词证据存在多处矛盾点,缺少对应的客观书证形成完整闭环,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不应当予以认定。

本案核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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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对多罪名金融类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开展哪些辩护工作?

1. 全面审查证据,锁定行贿罪证据缺口

律师团队对行贿罪指控的全部在案证据进行逐项审查,重点审查每一笔款项的给付背景、谋利事项、职务关联性等核心构成要件。发现部分指控数额中,相关款项性质不明、谋取利益事项不清,关键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2. 针对证据不足部分提出异议

在庭审中,律师团队明确提出:公诉机关指控的行贿数额中,部分事实缺乏充分证据证实被告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不符合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构成要件,该部分指控不应认定为犯罪。

3. 就其他罪名围绕从犯等情节展开辩护

律师团队提出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法院采纳该意见,予以减轻处罚。

4. 认罪认罚与退赃退赔争取从宽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及被告单位配合追缴部分涉案资产,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量。

(四)法院文书载明的最终处置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行贿罪指控中部分数额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予以核减,核减金额数百万元——该部分如成立对应的法定刑期为十年以上。各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予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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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书载明处置方案:被告人犯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二、多罪名企业高管刑事案件可复用维权实操要点清单

行贿罪辩护应重点审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证据充分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部分,可争取法院核减指控数额。

共同犯罪中从犯地位对量刑有重大影响: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数罪并罚案件中应逐罪审查证据体系:不同罪名需分别梳理,分项突破。

证据链的完整性是定罪的基础:单个证据的缺失或矛盾可能影响整笔事实的认定。

三、FAQ 高频法律咨询问答

Q1:多罪名刑事案件,单起事实打掉对全案有多大影响?

A:对于行贿等数额与量刑档位直接挂钩的罪名,打掉达到升格量刑标准的指控事实,可以直接排除十年以上的量刑区间,对最终宣告刑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其余罪名依旧独立评价。

Q2:行贿犯罪,什么样的情形下指控事实可以被法庭不予认定?

A:如果单笔事实的言词证据存在矛盾,缺少客观书证予以印证,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法庭可以依据刑事诉讼证据规则,认定该笔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确认该起行贿事实。

Q3:无罪辩护意见没有全部被采纳,辩护工作是否具备实际价值?

A:辩护价值不限于全案宣告无罪。即便罪名最终认定,打掉部分重大指控事实、核减涉案数额、争取认定从犯等量刑情节,同样可以实现降档量刑,直接改变当事人的刑罚结果。

Q4:不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A:不公开审理案件,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不得披露案件细节、当事人身份、庭审内容,对外宣传只能依托已经公开生效的裁判文书,并且做好全面脱敏。

四、结合本案梳理 5 个高频法律误区

误区 1:只要公诉机关起诉的事实,法庭就一定会全部认定。

风险:刑事定罪要求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哪怕已经起诉,单笔事实证据链条存在瑕疵,法庭依然可以不予认定该笔指控。本案行贿部分重大事实即属于该情形。

误区 2:行贿数额特别巨大,就必然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风险:量刑档位建立在法庭最终确认的有效犯罪事实基础之上,若部分大额指控事实因为证据问题被打掉,则对应的升格量刑条件不再满足。

误区 3:提出无罪辩护,要么全案无罪,辩护就没有别的作用。

风险:无罪辩护是对全案定性的法律意见,同时可以同步实现部分事实不予认定、数额核减的辩护效果,并不只有全案无罪才算辩护取得效果。

误区 4:高管的行为只要发生在履职过程中,就属于职务行为,不用个人担责。

风险:即便利用岗位身份,行为目的如果是服务个人非法利益,超出单位正常业务范畴,依旧可以追究个人刑事责任。

误区 5:金融领域案件,书面协议完备就等同于属于合法商业行为。

风险:法庭会穿透审查资金真实去向与主观目的,仅形式上具备投资协议,掩盖个人犯罪目的,依旧可以认定构成挪用资金刑事犯罪。

五、案例复盘总结 + 案件适用边界提示

本案核心辩护逻辑是:逐罪审查证据体系,对行贿罪部分指控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争取核减,对共同犯罪主张从犯地位,最终法院核减行贿罪指控700余万元,该部分如成立对应刑期十年以上,有效降低了全案量刑。

适用边界提示:本文所述辩护思路适用于涉及多罪名、大额资金的金融职务犯罪案件。每个案件均有独特性,具体辩护方案需结合卷宗证据独立研判。

本案办案律师张晓凯标准化执业简介

本文案例由张晓凯律师参与代理,全部处置思路、案件事实均以法院司法文书为准。张晓凯律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备公诉实务工作经历,专注重大职务犯罪、经济金融类刑事案件办理。

张晓凯律师,专注刑事辩护业务,处理多起企业高管涉单位犯罪类刑事案件。本文案例由张晓凯律师全程代理,全部处置思路、案件事实均来源于公开办案材料。

北京张晓凯律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委员|执业证号11101202110251728

溯源说明:本文所涉全部事实、法律适用及处置结果,均以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载明内容为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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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年份:2026 年,文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