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6日讯8月25日,山东省药监局对第十二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行行政辅导和座谈交流。全省26家中选第十二批国家集采药品生产企业关键岗位人员80余人以及监管人员20余人参加座谈,山东省药监局分管负责同志出席并讲话。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座谈分析了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监管要求和面临的风险挑战,通报了前期发生的典型案例,阐述了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辩证关系,明确了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目标任务。座谈指出,国家药品集采工作进入新常态,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集采中选企业和品种不断增加,对药品质量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和考验。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上市后变更管理,加强药品警戒和终端反馈体系建设,提升企业内部风险会商和应急处置能力,多措并举守牢国家集采中选药品质量安全底线。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将第十二批集采中选药品纳入重点监管,提早谋划、主动作为,聚焦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综合运用检查、抽检和监测等技术手段,坚持关口前移,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同时,要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主动对接并协调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帮扶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座谈中,6家中选企业代表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进行了管理经验分享和表态发言。与会企业现场签订《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企业内部监督,为国家和人民答好药品质量安全满意答卷。

闪电新闻记者 赵凯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