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近日披露一批行政处罚信息,青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因存在贷款管理不到位的违规问题,被处以罚款,两名相关负责人同步收到监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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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公示信息显示,青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款管理不到位,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罚款 30 万元的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该行两名时任管理人员被予以警告。时任零售金融部总经理陈晓捷、时任三农金融部总经理孟庆利,二人因上述贷款管理不到位问题,双双领到监管警告处分。
上述行政处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作出,相关处罚信息已对外公开。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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