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上车→系好安全带→语音设置目的地→打开驾驶辅助,这是不少人驾驶员的每天开车时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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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数据显示,今年L2组合辅助驾驶乘用车渗透率70.5%,驾驶辅助将逐渐成为新车的标准配置,同时L3的落地也不断加快,到时候驾驶员真就只盯着车辆自己开就好了。

(此图非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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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图非实拍)

这时候,那个经典的问题就来了,如果一辆车开着L3自动驾驶,要是闯了红灯、压实线,罚单该开给谁?

驾驶员会说"不是我开的",但车企也可能说"是你激活了功能",两边都能把自己摘干净,两边看起来都不应该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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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二十多年,从没给自动驾驶立过规矩,直到今年的8月25日,这事终于有了说法,在这天新的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里面单列了一个"自动驾驶汽车特别规定"专章。这也是这部 2004 年施行的法律,第一次系统性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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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里面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把"自动驾驶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这两个词,第一次在法律里下了定义。这次草案非常明确L2及以下是辅助驾驶,L3及以上才算自动驾驶。概念分得非常清楚,然后就是相关的责任了。

在这次的草案明确规定,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交通违法,由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这句话非常关键,因为它明确了处罚对象从驾驶员变成了车企。过去交规管的都是握方向盘的人,但这次它直接绕开了人,找到了车后面那家公司。

当然,还有更狠的一件事情就是举证责任倒置。车企如果要说"这起违法跟自动驾驶功能没关系",那就得自己拿出证据,而不是由驾驶员来举证“这件事和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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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规定看着很绕,但其实是整个规则里最实在的地方,因为车上的数据全在车企手里,包括系统到底激没激活、当时谁在控制、车速多少等等,在没有车企的帮助下普通消费者压根不可能拿得到详细的数据,所以让车企自证清白,就是把证明责任压给信息占优的那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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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除了责任划分外,还要更重要的就是确定出事那一刻,车辆到底处于什么状态。尤其L3这种系统要跟人交接的自动驾驶,最后几秒谁在管车,直接决定责任落在谁头上。这些都得靠数据来还原,要有相关的记录,还得防着被改,不然法规很难被正确执行。

不过大家也别急着欢呼,因为草案里还有半句话,那就是未激活自动驾驶的汽车,以及只有辅助驾驶功能的车,照旧按普通车来管理,也就是说相关的责任还是驾驶员的。目前市面上大家能买到的车都是L2及以下驾驶辅助的车型,真出了事,罚单还是开给你,这一点相信大家都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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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各位也别把这条新闻理解成"以后开车可以撒手不管"。它更重要的意义是给将来合规上路的L3、L4铺路,而不是给今天的L2松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