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深入践行“复议为民”宗旨,构建“前端预防、中端化解、末端治理”全流程解纷体系,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从“程序性办理”向“实质性化解”转变,让行政复议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
前端预防,织密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调查。
畅通受理渠道,实现便捷服务。海沧区高标准建成行政复议受理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采取“现场+邮寄+网络”多重受理方式,实现行政复议申请“应收尽收”。采用远程阅卷、电话听取意见等方式,提升行政复议的便利性。2026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6件,同比增长17.04%。其中,线上行政复议申请45件,同比增长104.55%。
优化办案流程,提升审理质效。海沧区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对案情相对简单、群众期盼快速处理的案件落实简易程序办理模式,坚持简化办案流程、提升办案效率,形成速立、速审、速裁模式。对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实地调查、听证审理、集体讨论等方式,严把案件事实关、法律关、程序关,确保每一起复杂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平正义。2026年以来,累计组织集体案件讨论8次,开展实地调查1次。
中端化解,跑出行政争议化解加速度
海沧区司法局召开行政复议调解会。
做实案前先行调解。海沧区坚持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道路交通执法复议案件频发情况,海沧区司法局与厦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海沧、大队加强协作,共同打造道路交通管理复议案件案前案中调解新模式。2026年以来,近9成的道路交通管理类行政争议经案前调解后,未再进入复议程序,实现群众“少跑腿”、矛盾“快解决”。
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建立与行政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在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时,组织召开多部门联合调解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推动争议化解。综合运用面对面协商沟通、背靠背分头调解等多种方式,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当事人意愿选择合适的调解方式,提高调解成功率。2026年以来,经调解和解后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4件,调解和解率19.05%,有效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93.65%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后未再进入行政诉讼,实现案结事了。
深化府院良性互动。2026年,海沧区建立由海沧区人民政府、集美区人民法院、海沧区人民法院三方联动的跨区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机制。整合属地政府、管辖法院、属地法院三方资源,建立跨区联席会议、诉前分流、协同化解、风险提示、全程联调、重大事项沟通六大常态化工作制度,打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闭环治理链条,实现跨区行政争议化解衔接顺畅、协同高效。
末端治理,拧紧行政执法源头监督阀
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海沧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复议工作向前端延伸。聚焦征地拆迁、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行政争议高发领域,抓实源头防控、强化执法培训,深化以案促改,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
过程管控,提升监督质效。海沧区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对一”制发工作提示,督促执法单位落实整改。推动执法监督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转变,切实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结果纠偏,推动以案促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纳入行政机关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座谈等多种形式,分析原因、指出症结、提出建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6年以来,依法纠错行政复议案件7件,针对行政机关存在的程序违法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实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推动行政执法水平整体提升。
下一步,海沧区将继续加强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持续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质效,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文/张艺萍 图/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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