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教育局关于2026年秋季民办学校收费的提醒
家长朋友们: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文件规定,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莆田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莆教财〔2024〕17号)及莆田市教育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工作的通知》(莆教综〔2025〕49号)要求,对民办学校收取学生费用资金账户进行监督管理、实施风险预警。为维护您的自身权益,我们提出如下提醒:
一、请认准学校收取学生费用资金账户信息。学校向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应直接存入学校收取学生费用资金账户。请家长按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收费账户,按学年(或学期)进行缴费,勿将费用存入其他账户,切勿一次性缴纳多年费用。
二、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依据、计量单位、减免规定、执收方式等,并同时在学校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遇有收费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时,民办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相关内容。
三、坚持“一校(园)一对公账户”。所有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等费用,均应通过学校公示的对公银行账户进行缴交。切勿将费用转入任何个人账户(包括微信、支付宝转账给个人),此类方式存在重大资金风险。在缴费后,请务必及时向学校索要与所缴费用等额的合规收费票据,并妥善保管。其中,学费、保教费应取得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发票;代办费则应取得学校出具的、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其他合规票据。所有票据均应信息完整、印章清晰。请务必核对票据金额与实缴金额是否一致,切勿接收收据、白条等不规范凭证。合规票据是您缴费的法定凭证,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四、免除保育教育费: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公办幼儿园和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大班免除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幼儿园免除标准,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高出部分可由幼儿园按规定继续收取。符合条件的公办在园幼儿保育保教费直接减免,民办在园幼儿保育教育费直接抵扣,严禁“先收后退(返)”。如学校有违规乱收费行为,可以拨打投诉受理电话:12315;仙游县教育局:0594-8251571。
附:仙游县民办学校收取学生费用资金账户信息
仙游县教育局
2026年8月25日
来源: 仙游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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