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镇区域内城乡建设管理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建、杜绝私搭乱建、私挖乱采等违法行为反弹,促进用地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用途管制要求,保障乡村建设有序进行,营造人人遵守法律法规、合理合规浓厚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甘肃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我镇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面排查存量违法建筑。对辖区内长期存在、用地手续不全、改变土地用途、私自占地改扩建、超占范围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部纳入专项整治台账,分类整改、限期清零。

二、禁止一切新增违法建设行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镇范围内所有未经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复、未取得用地手续、未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的新建、扩建构筑物,一律认定为违法建设。

三、从严快处严厉打击顶风违建行为。对通告发布后,所有正在进行的顶风新建、抢建、扩建、突击施工等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工、在限期内自行无条件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不停止建设或逾期未停工、未自行拆除,且拒不配合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封违建行为施工现场,扣留违法建设工具,并对违法建设部分依法采取停工管控、现场清理、强制拆除等措施,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产生的拆除费用及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四、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肃追责、压实责任。各村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巡查排查,及时制止、上报违法建设行为。对监管不力、瞒报漏报、放任违建滋生蔓延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六、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土、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非法占地、违规建设行为,主动配合违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共同维护五合镇良好城乡建设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五合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