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李佳玫
破民生小案,护百姓平安。通城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对侵财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近日,五里派出所接连侦破两起盗窃案件,抓获两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为群众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8月19日8时许,辖区一名居民到五里派出所报警求助:“警察同志,我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被盗了!”
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围绕案发地点全方位排查,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在零散、模糊的画面片段中抽丝剥茧,精准锁定嫌疑人易某的行踪轨迹。经过不懈追踪,民警于8月20日13时许成功抓获易某,当场追回被盗电动车,为群众挽回财产损失。
无独有偶,8月20日13时许,辖区一超市工作人员报警,称超市财物被盗,遭受经济损失,恳请警方查处。
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取证,同步调取店内监控并进行分析研判,快速锁定违法人员熊某,并于8月21日10时许将其成功抓获。到案后,熊某对自身违法行为懊悔不已,如实陈述了其盗窃事实:“近期因手头有点紧,一时糊涂就动了歪心思去偷东西。”
目前,易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熊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被盗财物已全部追回,两起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广大市民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一时的侥幸终将换来法律的惩处。同时提醒群众增强防盗意识,商铺、门店要做好财物收纳与安防巡查,将车辆停放至规范区域并做好上锁防护,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如遇被盗情况,及时报警求助。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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