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不少市民买车、用车常被各种“自动泊车”“自动领航”“准自动驾驶”宣传绕晕。很多车主误以为开启NOA领航辅助、自适应巡航后,车子就能“自己开”,可以放松注意力、低头看手机,一旦出现违章、剐蹭事故,往往陷入“到底怪车还是怪人”的争议。更有不少消费者为溢价高昂的“智驾配置”买单,却不清楚背后的法律风险。
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本次修法把“辅助驾驶”和“自动驾驶”区分开来,同时明确违章、事故的责任归属。对上海私家车主和准备购车的消费者而言,这一变化对厘清用车风险、规范购车选择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草案新增“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提出国家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有序、规范上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行驶,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的概念,并规定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同时,驾驶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上道路行驶,按照非自动驾驶汽车的规定管理。
目前市面上绝大部分家用车的智能配置,都属于辅助驾驶。无论车辆带高速领航、城市领航、自动变道、自动跟车,只要是普通消费者购买的量产私家车,按传统机动车管理。开启辅助驾驶状态下,一旦违章、发生事故,全责、主责全部由驾驶员承担,车企不担责。
而真正能让车主“免责”的法定自动驾驶汽车,有严格的法律门槛:必须经过专项测试、合规登记,在自动驾驶功能正式激活的状态下,出现闯红灯、压线、违规变道等交通违法,由车企承担违法责任、接受处罚,车主无需担责。简单来说:真正的合法自动驾驶,相当于车企给车主配了“官方代驾”;而现在家用车的智驾,只是“辅助工具”。
此前,不少车企靠模糊概念制造溢价,把普通辅助驾驶包装成自动驾驶、智能驾驶,诱导消费者多花数万元选配智驾包。此次修法将倒逼在售车企规范宣传口径,消费者买车能明明白白区分配置价值,拒绝为营销噱头付费。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2026年8月,国内真正拿到工信部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产品准入许可”、可在限定区域开展上路通行试点的乘用车,全国只有两款:长安深蓝SL03(L3版)和极狐阿尔法S6(L3版)。而且,这两款车主要在重庆、北京的部分指定快速路和高速上试点,并不对个人零售。至于市面上部分车型拿到的“L3测试牌照”,也只是道路测试资质,和能合法上路的“准生证”是两码事。
对上海车主来说,现实情况更直接:上汽、蔚来、特斯拉、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等上海主流车企,所有在售的带城市NOA、高速NOA的车型,在法律上都清清楚楚地属于“辅助驾驶”范畴。驾驶员必须全程监控路况,手不能离盘,眼不能离路。
而上海真正具备法律层面自动驾驶能力的车辆,目前仅集中在限定场景的运营车辆,比如上汽友道智途的洋山港智能重卡、享道出行的L4无人出租车等。这些车用于港口运输或示范运营,普通消费者暂时买不到“开车免责”的自动驾驶私家车。
草案不仅明确了责任,还新增了禁止“盲驾”的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都将面临处罚。
草案目前提请初审,最终条文以正式通过版本为准。但可以肯定的是,“辅助驾驶人负责、自动驾驶车企先接单”的分层归责逻辑,已经为行业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发展定下了基调。
从产业发展来说,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将为上海已经积累的L3、L4整车测试、示范运营实践提供上位法支撑,推动合格的自动驾驶汽车从示范测试走向合规上路。
原标题:《NOA领航辅助、自适应巡航、智驾模式……这些“坑”车主得看清》
栏目编辑:杨玉红 题图来源:上报AI平台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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