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定义:
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定义,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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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种设备分类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总体分为承压类设备和机电类设备两类。
承压类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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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高温高压或者爆炸、燃烧、泄漏危险性的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爆炸、燃烧、泄漏等安全生产事故,容易造成重大人身伤害。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使用频繁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如果存在设计制造缺陷或者使用和维护保养不当,在使用中发生故障的概率较高,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坠落、剪切、挤压等人身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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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有关要求
1.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2.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3-30万元罚款。
5.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一般情况下,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司炉工、叉车司机、起重机械司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气瓶充装人员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制定并组织落实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
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时纠正、制止特种设备使用现场管理混乱、员工违章操作和无证上岗行为,督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掌握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处置方法。
来源:天津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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