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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使用他人的肖像作为角色“换脸”基础,收集或抓取他人的声纹作为配音元素,只要满足“可识别性”的核心标准,则侵权的风险几乎无法回避
文 | 《法治周末》记者 管依萌
责任编辑 | 王京仔
视觉编辑 | 王硕
全文共3230字,阅读大约需要10分钟
“肖像与声音同属受法律严格保护的个人核心权益。这种利用AI技术‘移花接木’、非法伪造的行为,已严重践踏了法律底线。”在“虞书欣疑似被AI融脸和声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后,虞书欣工作室发布严正声明,针对此事作出回应。
近日,多位网友在观看AI漫剧时发现剧中女主角的声音与演员虞书欣高度相似,甚至面部也疑似融合了其五官特征。部分角色的服装甚至直接使用她在电视剧《永夜星河》中角色凌妙妙的造型。相关涉事AI漫剧制作方在热搜上榜不到两小时内,紧急修改了角色面部特征与配音。
此案并非个案。杨紫、迪丽热巴等多名演员均出现其声音与形象被AI漫剧擅自复刻,此外,配音演员也深受其害。
随着AI生成技术快速普及,AI漫剧凭借轻量化创作、沉浸式观感迅速走红,但随之而来的“盗脸”“融声”等侵权乱象愈发凸显。不少创作者未经授权,擅自抓取艺人、配音演员、网红甚至素人的肖像、声音数据,通过AI融合、模拟复刻后制作漫剧内容,随意商用引流。
AI漫剧“盗脸现象”频发
7月27日,行业研究机构DataEye发布的《DataEye2026上半年AI剧漫剧数据报告》显示,2026年前5个月,国内AI剧漫剧市场规模已达220亿元,预计全年市场规模将达400亿元,同比增长138%。预计到2027年初,用户规模有望达到7亿。
AI漫剧爆火的同时,引发的盗脸乱象也同步出现。AI漫剧,简单说就是用AI生成画面和声音的动态漫画或短剧。它降低了创作成本,也让面部和声音被“克隆”的风险放大。
拥有32万粉丝的商业模特七海曾在接受采访时公开表示,她将镜头对准自己的脸拍摄一段特写视频并上传到平台时,平台会弹出系统提示“疑似AI生成内容”,要求发布者给作品打上AI标识,否则将依据社区规则处理。其多次申诉无果。
直到今年3月底,有粉丝告诉七海,在一部点击量近4000万次的AI短剧《桃花簪》里,一个脾气暴躁、会扇女主角巴掌、骂人甚至踢狗的布店女掌柜,顶着一张和她1:1复刻的脸,连嘴角的痣都分毫不差。她才意识到,自己的脸被AI“偷”了。发起维权后,从4月到6月,七海没有接到一个商单。
一个活生生的人,向算法证明“自己是自己”,成了一件困难的事。越来越多拥有数万至数十万粉丝的“网红”甚至明星,发现自己被AI短剧盗脸,逐渐加入到反对AI盗脸的维权行动中。
有网友认为AI艺人秦凌岳看起来有点像演员翟子路,AI艺人林汐颜则撞脸梁洁、赵今麦、张子枫等艺人,多位网友艾特了相关艺人工作室要求维权。
然而,也有一些明星开始同意出售自己的“脸”。8月6日,戚薇开放自身形象的AI授权,其主演的AI漫剧也将上线。游本昌、吴启华、王祖贤也同意将肖像权授予广告或AI影视制作公司等。
AI声音侵权同样严重
8月16日,配音演员马正阳在微博发布声明称,与自己声音高度近似的声音出现在某网络视频平台出品的热播剧正片插播的一则药品广告中,用于广告人物配音;同时,此声音还被用于该剧的动画番外剧中,用作部分片段的人物对白配音。而他从未以任何形式进行授权。马正阳于8月14日正式委托律师事务所向侵权方发出律师函。
8月3日,配音演员三石发布微博称,几大平台上线的某公司生产的AI漫剧中的男主或配角通过AI大量使用未经授权与其高度相似的声音声线,已引起严重的社会性混淆。三石已委托律师团队对相关侵权内容做了证据保存,对侵权公司已提起诉讼,目前正在申请走立案流程。
事实上,这一现象在配音界早已屡见不鲜。今年3月,知名配音演员季冠霖、边江工作室、729声工场等集体发布“三禁”维权声明:反对未经授权的声音采集、AI生成及营利性滥用。
“最开始的案例出现在去年年初,是一些平台上推广AI漫剧的视频,虽然打着‘仅分享’‘学习’等幌子,但是点进去之后却是引导受众进行后续付费。用侵犯人身权益这个理由去平台投诉,有些平台认可‘声音权’,但是也有很多视频投诉后给到的回复是‘无法认定侵权’。”729声工场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此次集体发声的契机源于AI音频滥用现象的持续蔓延与难以遏制。
相比演员“被偷脸”,声音因其无形、非视觉化的特性,在被侵权时更难被察觉,维权也因此面临更大困难。
729声工场负责人透露,目前各平台AI漫剧的更新速度极快,每天可产出上千集,并由成百上千个账号进行分发。其中,侵权内容数量之庞大,使人工检索与投诉难以全面覆盖。此外,涉及AI漫剧制作、宣发与推广的平台在投诉处理机制上仍不完善,尚未设立针对声音侵权的专项入口和维权渠道,“我们大多数时候是通过公司官方法务发函进行投诉下架”。
正如马正阳微博所言,声音是配音演员工作与创作的核心载体,是经年累月专业训练所铸就的独特标识,更是每个人存在与表达方式的重要延伸。马正阳呼吁:“同业及公众共同监督并抵制此类侵权行为,共同维护合法、健康、清朗的创作环境。”
各方应严守法律底线
8月12日,抖音集团短剧创作者中心发布《漫剧虚拟形象创建与确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出:AI漫剧虚拟形象涉及肖像、声音、美术等权益,侵权将被处置;平台提供漫剧虚拟形象创建与确权服务;平台还可能推出虚拟角色衍生经营相关服务。
此外,《指引》还详细介绍了如何进行入驻、创建与确权。虚拟形象授权包括:基于真人形象改编、基于已有IP改编、原创虚拟形象,都需要提交相关资料。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赵琪曾在接受公开采访时指出,与传统肖像权纠纷相比,AI换脸案件属于新类型案件,案情更为疑难复杂,主要有两个争议点:一是人脸可识别性的认定问题;二是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
涉及使用他人的肖像作为角色“换脸”基础,收集或抓取他人的声纹作为配音元素,只要满足“可识别性”的核心标准,则侵权的风险几乎无法回避。北京互联网法院在迪丽热巴AI换脸案中明确,只要AI生成形象具备“可识别性”,即一般公众能关联到特定自然人,无论是否“完全一致”或“算法巧合”,均构成肖像权侵权。制作方以“AI随机生成”“未直接使用照片”抗辩均不成立,商业使用更会加重过错与赔偿责任。
“由于AI生产成本极低、可批量化生产,原创方维权周期长、成本高,往往在侵权方完成流量变现后才启动维权,形成‘侵权速度远快于维权速度’的失衡局面。”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知乎创始人兼CEO周源在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就围绕AI漫剧产业的版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相关提案。
周源认为,应建立AI生成内容侵权快速处置绿色通道,由版权管理部门牵头制定AI漫剧侵权判定指引,推动主要平台建立“投诉即核验、核验即下线”的快速处置规则;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建立与收益挂钩的处罚机制,参照国际经验将行政处罚额度与侵权企业营业收入或利润比例挂钩;同时规范平台竞争行为,防止滥用市场优势,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在新生产模式下,治理重点应转向‘强化维权效率与惩戒力度’,在支持产业创新发展的前提下,完善制度供给与监管协同,推动AI漫剧产业在规范中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周源表示。
今年3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在通报一起AI短剧换脸演员的肖像权纠纷案时指出,短剧行业仍需要加强内容把控。对于短剧发布者而言,著作权的合法取得仅是第一步。短剧发布者负有对短剧内容的合理审查义务,不能仅以“取得著作权授权”“未参与制作”为由免责,而应尽到与被诉侵权视频制播模式、营销方式、所侵权人物知名度等相当的注意义务,对于明显存在AI技术处理内容、明显侵害他人权益的内容加以审查,防止人格权侵权风险。行业各方均严守法律底线和道德红线,方能促进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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